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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在五月二十号大哭一场 爱读者文摘

发表时间:2016-07-13  热度:

  五月二十号,我看到了庞雪蜜的微博。确切的说,我每天都要偷看她的微博,嗯,至少一天三四遍吧。今天微博上的庞雪蜜很漂亮,白纱裙子,一束玫瑰花。

  庞雪蜜,你今天漂亮的让我想哭,你之前说每次体育测试之后你就像被打了一顿,浑身都疼。但是,我今天就单单躺在床上,就像跑了一场马拉松。想起了你经常说的话,心痛痛,不能起床。

  第一次遇见庞雪蜜是在综合大楼里,那时候我是体育学院的,而庞雪蜜是服装设计学院的。那天,我在十三楼的楼梯里见到了她,她穿着纸质的衣服,上面挂满了小饰品,我当时觉得这是一个奇葩的人或者是特立独行的女画家。把自己打扮成圣诞树。她从我身边小碎步跑过,我转身看着她,大喊,喂,同学。

  啊!庞雪蜜就像触了电的,吃了蒜的猴子,一溜烟跑了,我甚至听到了纸张哧拉哧拉的声音。

  其实我想问问她,为什么她要上楼梯呢,明明电梯好好的。运动的人总是被运动的人吸引,比如庞雪蜜就成功的吸引了我。

  体育测试我之前是不屑一顾的,甚至不去。今年不一样,我想看到那个奇奇怪怪的姑娘。

  我躺在草地上,悠闲悠闲的看蓝天白云,今天有风,800米一定全测,庞雪蜜,你一定要来。

  具体我是怎么知道庞雪蜜的,当然,因为我爸是校长。我不需要校园卡,这张脸就是最尊贵的校园卡,甚至还是免罪金牌。我在一个社团里当会长,其实就是拓展人脉,比如和副会长刘晓贝搞好关系。说我是会长是刘晓贝给我面子,我只是个知道跑步的粗人,但左右逢源的蜜糖美人刘晓贝可是学校大红人,听说是校花。但是我不感兴趣,有时候确实被她美到。但是,我还是喜欢跑道。

  刘晓贝一身红裙子,红鞋子,红嘴唇,淡黄色头发出现在了操场上,男生的焦点都在她身上,对,刘晓贝,你美丽极了,但是,为什么我不是很喜欢你,看庞雪蜜一眼,觉得心都酥了,从头到尾都让我觉得很舒服。

  那天的庞雪蜜穿了一身白色运动装,在操场上笨拙的跑着,身高最多有一米六三吧,小小的身影很像一只小猫咪,就是我在六岁偷偷抱回家的小猫咪,但是因为害怕有寄生虫,妈妈扔了它,甚至还带我去做了全身体检,确保我没有被寄生虫感染。

  庞雪蜜是我的猫的转世嘛,那么像,圆圆的眼睛,齐刘海,黑黑的长发披肩,跑步偷懒,我看着她一溜烟跑了近到。咦,我以为她是运动型的,本来想看她矫健的身姿,没看到,不过,即使她不是运动型的,我也喜欢她。刘晓贝在身边喋喋不休,我懒得听她讲话,我知道,她又在说她们家族为学校带了多少钱,盖了多少楼。对啊,她们家世代经商,我们家世代书香,真是完美。

  我知道我不可能站在庞雪蜜身边,刘晓贝注定要和我一辈子。有时候挺难受的,就像你喜欢吃咸菜,可上帝非要给你高级的东西。

  以后的日子,我就像跟踪狂,除了跑步就是走在庞雪蜜后面,有时候在一家餐厅遇见庞雪蜜,我会一直去,直到我收到情报,她又去了另一家。我知道她喜欢吃炒酸奶,我甚至偷偷的买下了那个她经常去的地方,于是这个炒酸奶店换成了冰雪蜜城,庞雪蜜很高兴,她打趣说,这是我的店,上面有我的名字。

  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晓贝很快封了楼,爸爸质问我做了什么,我只能低头不回答,刘晓贝不是傻子,我是爱情傻子。我肆意看着庞雪蜜的时候,刘晓贝也恶毒的看着我。

  我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庞雪蜜,有时候装作没到看。我开始频频向刘晓贝示好,买漂亮的玫瑰花,送好吃的食物,去浪漫的地方。因为那天我看到了爸爸头上的白头发,他真的老了,我该保护他了。对不起,庞雪蜜,我要先照顾好父母,才敢说爱你。没有一点理由,爱真的很简单,有时候只需要一眼。有时候很难,即使我和刘晓贝在一起朝夕相处。

  毕业了,我偷偷保留了庞雪蜜的毕业照。

  我真的很好,事业有成,美人在怀,我觉得即使我在黄浦江旁边,心里想的念的都是偷偷跟在庞雪蜜后面,突然看到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小湖旁的笑的姑娘,让我脸红了。脸红了一辈子。

  庞雪蜜,你终于要结婚了,你的裙子很美,你的裙摆很漂亮,你在我心里是我的新娘。就像窗台上的水仙花,就像我六岁抱回家的小奶猫。

  我爱你,只需要一眼。

  我很想在五月二十号大哭一场,因为,我爱的人永远不能在我身边,我身边的人,不是我爱的。更糟糕的是,我爱的人,捧着花,走向了别人,还笑的那么快乐。

  五月二十号,很多情侣来来往往,我抱着一杯炒酸奶,突然掉下了眼泪。

  我有一个朋友,叫“大吃朋友”,因为她是个实实在在的吃货,大吃朋友性格很开朗,像个小太阳,以她为首的“四大天王”拽遍学校。

  大吃朋友喜欢做红娘,总是爱撮合身边朋友,为此,我遭了她不少毒爪,以至于现在看到她怪怪的眼神,背后还会发凉。

  大吃朋友喜欢笑,各种各样的笑,还会莫名其妙的笑。有时候,在宿舍里躺在床上会突然笑出来,吓坏全宿舍,在下铺的我受祸害最惨。

  讨厌她的人也不少,认为她太张扬,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在我看来,她还是个好女孩,一个整天嚷着减肥却停不住嘴的女孩;一个喜欢唱经典老歌如《爱情买卖》的女孩;一个被同一个男生骗了好多次的女孩。

  那个男生叫“房子同学”,长得没有很帅,青春期特有的一抹小胡子为他添彩。我不知道大吃朋友为什么会一次一次地原谅房子同学,每次分手都是房子同学提出来的,和好也是。

  大吃朋友会在每次分手后拉着我的手说他跟哪个小妮儿胡腻歪,诅咒他孤独到老之类的,和好后却喜滋滋地炫着房子同学给她说的情话。我笑她傻,她说:“你又没喜欢过一个人,你是不会懂的。”

  的确,我是不懂他们之间这种三天两头的闹分手,也惊奇学校查早恋为什么没查出他们俩来。终于,在他们第N次闹分手的时候我找到了房子同学。

  “你不觉得很对不起她吗?”

  “她心甘情愿,我没逼她。”

  “你清楚她的性子,你是利用她的心软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能有什么目的?”

  在简短的对话后,我更确认了房子同学长大后一定会是个大大的渣男,没有责任感靠女人的那种。我不想再跟他多说一句话,一方面他实在污染了我的情绪,另一方面学校安上了监控,我可不想好人做不成,还和他搞出绯闻来。

  我留下了一句“别妄想她还能被你哄走”转身潇洒离开。

  晚自习,大吃朋友拉着我的手,却什么也不说,就这样干耗着,惹得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有些看不起这样的她,想到我白天对房子同学说的“别妄想她还能被你哄走”更是来气,使劲把手抽开,大力的拍了下桌子“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你离他还过不了了?”

  我有些大声,同学都往这看来,她趴在桌子上背对着我。

  我压低了嗓门“有我在,你别想再和他和好”,大吃朋友看着我,过了好久哑着嗓子说出了一句“没有你我也不会回去了”。

  房子同学提过复合要求,在走廊遇见时,他会拽着大吃朋友的袖子,他还送过我时下最流行的小碎花本子,让我给大吃朋友说好话,本子我一概收下,办没办事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认为房子同学伤了大吃朋友那么多次,要点补偿并不过分,便心安理得。

  也许是房子同学知道大吃朋友不会再和他和好了,也许是他想起了大吃朋友的好,最近变颓废了不少,听说经常顶着鸡窝头上学,惹得同学大笑。

  我把这件事告诉姐姐,是用一种近似惋惜的口气说的,“也许房子同学爱上大吃朋友了,但是已经晚了。”姐姐笑我十几岁年纪谈什么爱,不过是枯燥无味学习生活外的排遣罢了,我至今仍思索着这句话的意思。

  话说回来,我本以为大吃朋友会难过好一阵子,不过她也只是在那天晚上哭着跟我说“没有你我也不会回去了”,第二天满血复活,继续做她开心的小太阳去了,面对房子同学的拉拉扯扯只是微笑着说:“同学,我跟你不熟,请让开。”

  隔了几天,她抱回一大堆辅导书,对我说:“我要好好学习了,这些书你随便看。”我惊诧她的自我修复功能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也默默地佩服她的洒脱作为。

  大吃朋友之外的三个天王曾神秘兮兮的找到我,说;“她会不会想不开啊,小说里都是这样的,女主角被渣男伤害,表面乐观,实则敌敌畏百草枯买了一大堆,白衣飘飘准备自杀时,邂逅男主,从此重拾信心,恩恩爱爱。”从大吃朋友的种种迹象来看,买敌敌畏的可能性较小,而房子同学也不一定会是那个渣男男配,毕竟男主改邪归正的戏码还是有的。

  大吃朋友如她所说,课堂认真听讲,课间抱着课本直奔办公室,成绩上升了不少,竟也跨上了“四眼”道路,老师们直夸这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姑娘。

  房子同学似乎对大吃朋友很是痴情,每天酸奶送到,特殊时期还带加热,大吃朋友应该是下定决心不吃回头草,倒是便宜了我每天有免费酸奶喝。

  房子同学在屡屡碰壁后,放弃了每天火热的攻势,把劲头都放到了学习上,大概是想在学习上和大吃朋友找到共同语言。

  这招倒是起了作用,在第N次考试时,房子同学有了大的进步,和同为“进步之星”的大吃朋友参加了升旗仪式,大吃朋友看他的眼神已经很淡了,像一个陌生人,厚重的眼镜片下无一丝波澜,面对房子同学偶尔阳光的笑容只是微微扯起嘴角,知道内幕的人纷纷唏嘘,或是埋怨大吃朋友的绝情,一时间,房子同学赚足了同情,甚至还有几个小女生给他写情书,说“她不要你,我要你。”

  听说房子同学看都没看直接扔进垃圾桶,被八卦的人翻了出来,内容直接曝光,还闹了老师那里去,老师直说那些个小女生不害臊,没有问那个“她”是谁。

  大吃朋友因为成绩优异被调到了A段,我们不再是同桌了,但我还是觉察到她的心不在焉。在一次数学课上,老师提问了她一个入门的问题,她没有答上,老师批评了她。

  “你最近怎么回事?”我走到她的座位边问她。

  “如果我告诉你有人因为他给我找茬呢?”

  那个他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虽然知道可能与房子同学有关,但我还是惊了一下。

  事件的原委很有戏剧性,足以拍成一百多集的肥皂剧。大概就是讲一个小姑娘对房子同学一见钟情,念念不忘,可惜妾有意,郎无情,校外一个混混头头喜欢这个小姑娘,小姑娘不知从哪听来大吃朋友的事,想见识见识,在看到大吃朋友后,打消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念头,为什么呢,在她面前的那个戴厚重眼镜的短头发女生彻底激起了她的好斗心,她倒要看看是什么原因让自己朝思暮念的人整日想着一个不漂亮的女生,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爱慕自己的混混,想让他整治一下大吃朋友,混混也是个耿直的,只想着在美人面前表现一下,毫无意识到自己帮了情敌的忙。

  某年某月某天,当混混带着几个小弟来到学校门口,看到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的短发女孩时彻底蒙了,看了好几遍学生证才敢确认就是自己要等的人,或

  天空被乌云遮蔽,看不见半点太阳。艾伦和达茜他们终于无路可走,一群人在无情的追逐着他们,现在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艾伦和达茜是两个部落的人。这两个部落之间一直在斗争不休,常常有流血死亡,也注定有人会成为牺牲品。艾伦知道来的人是达茜部落的,他对她说:“对不起,亲爱的。我想我们没有办法在一起了”。达茜含泪说道:“不,我就算是死也要和你一起,我不会和他们回去的”。艾伦抚摸着达茜的脸安静的说:“你和她们回去吧!你只要说是我强迫你的,你就不会有事的,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的。我们脚下的深渊容不下两个人”。

  艾伦给了达茜一个笑脸,然后纵身跳下,在最后他说了一句“也许我并不爱你,但希望你能好好的”。达茜看见了从她手中挣脱而跃下的艾伦,也许他早已粉身碎骨。达茜不停的留着泪,还有无助的呐喊。但很快达茜就被人抓住了,她被带回去了她的部落。

  艾伦从山崖上跳下,很幸运,他没有死去,他只是受了轻微的伤,在这个悬崖下面都是各种树藤和枝叶。他得救了,他用手抓着一个树藤来到了山崖的底部。这里真的是以个世外桃源,下面有清澈的小河,还有平坦的肥沃草地,而他也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部落,这是一个没有斗争的部落,这里没有尊卑贵贱,

  这里的人也都很善良,他们享受着这份上帝独予的安宁。艾伦很快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他沉浸在这种美好之中,但也会时常想起达茜。

  达茜被抓回了部落,达茜长得很漂亮,应该是部落里最美丽的女孩。但是她,这个善良又有些任性的姑娘,却深爱着和她的部落敌对的另一个部落的艾伦。也许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达茜的命运就是被杀掉并挖去心脏,可是他却被部落首领的儿子奥斯顿看上了,尽管达茜对他没有一丝感觉,但她必须要嫁给他。

  开始,达茜宁死不从,她很直接的告诉奥斯顿她深爱的是艾伦。但是最后她也只得无奈答应,因为奥斯顿在用达茜的父母和弟弟的生命做为要挟。是的,达茜没有反抗的余地,她只得嫁给一个她根本不爱的人,将会在不久后,就是她的订婚仪式。而这边艾伦对达茜的思念日益加深,他无法安心的生活在那里。他从山谷下的人那里了解到有一条危险的小路可以上去。艾伦又回到了这个残酷充满斗争的世界。他和达茜有一个秘密的联系地点,距离达茜的部落很近,这里很安全。他仔细的观察着一切,他发现今天这里非常的热闹,一定是有什么大事。

  可是后来的一切都让他让他无法言语。原来今天是这个部落首领的儿子的订婚仪式,而新娘则是他期待已久的达茜,他看着这一幕幕。在他心里,也许是祝福的,但也许是难过的,他悄悄的离开了。但他还是被达茜发现了,达茜强忍住喜悦,她知道艾伦还活着,开心的流着眼泪,但是她不敢去接近。可是艾伦并不知道,他或许是带着祝福,也或许是带着伤心离开了。

  达茜知道了艾伦还活着,她开心的一夜没有睡觉,她知道他们还是有机会的,她们总会有机会私奔逃走。自那以后每天,达茜都会发呆的等着艾伦,等着他的出现,可是艾伦好像消失了一般。达茜开始变得忧郁,她可以肯定她没有看错,那天那个人一定是艾伦,可他为么不在出现了,难道是他生气了,达茜多么想告诉艾伦,我爱的人只有你。

  艾伦自那天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他又回到了谷底,甚至最后他还娶了这里的一个姑娘为妻。也许他还想着达茜,但都被压在了心底,他知道达茜应该过得很幸福,她可能成为酋长夫人,也许她的孩子都已经很大了。渐渐的时光过去了快6年了。他无意间离开谷底,他刚好有个机会,他想去看看,达茜现在到底怎样了,她还记得自己吗?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达茜的部落被艾伦原来的部落吞并了。一时不知道去哪里找达茜。艾伦找到了部落里的一个人向他打听达茜的消息。这才知道达茜六年前就死了,就在他离开后不久。艾伦六年前离开之后,达茜每天都傻傻的等,可是艾伦一直没有出现。达茜的父母询问之下,达茜说出了实情,达茜告诉了她的父母,她看见了艾伦,艾伦没有死。

  达茜的父母不忍心看到女儿伤心憔悴,于是准备一家人逃离这里,她和父母商量好,让他们带着弟弟先离开,之后她会去找他们。可是这一切早被奥斯顿知晓,达茜的父母半路上就被捉住了,她家人因为反抗而全部被杀死,包括她的弟弟也被人砍下了头颅。阿斯顿把这件事情向所有的族人宣布,达茜知道后伤心不已,但是她强忍住内心的愤怒,伺机报仇。在她的心里对奥斯顿产生了非常深的仇恨。她想在夜里用刀割断奥斯顿的喉咙,终于,夜里她悄悄醒来,手中拿起一把匕首,向奥斯顿身边走去。奥斯顿仿佛早已知道一切,徒手夺去了她的匕首。并在第二天,为了报复达茜的不爱,也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让人活活的挖掉了她的心脏和双目,然后被赤裸着身子示众,这个美丽的姑娘就这样带着仇恨和思念离开了世界。

  而当艾伦知道这些之后,他几乎晕倒在地,因为他的不理解,匆匆的一别竟成永别,而且是他让达茜的生命更快的走向了终点。他找到了达茜的墓地,他这一生都不能原谅自己,他流泪了,泪水像是血一样流下,低落在坟墓前的土地上,却再也想不起她笑的样子。

  艾伦回到了谷底,他的心被日夜煎熬,总是深处在无尽的思念之中。上帝给了他一次生命,他却用来结束了一个最爱的人的生命。达茜的命运是这个时代的错误,也归咎自己对于爱情的轻视。是的,没有多久,艾伦也离开了,他把自己的妻子交给了一个很爱他的妻子的人,生命也画上句号。这六年对他来说,只是荒唐了时间,邂逅了世界。

  艾伦离开了人间,他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他:“你可以选择搭乘去往天堂的列车,也可以重返人间”。艾伦:“伟大的上帝,我想知道达茜她去了哪里”。上帝:“她去了人间,她想再见到你”。艾伦流泪了,他和上帝祈求到:“上帝,我也想重返人间,但是这一生我希望能还给她我上一世对她的亏欠,求求您了,满足我的这个心愿”。上帝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但你将会承受很多痛苦!”。艾伦坚定的说道:“我不在乎有多少痛苦”。“好的”,上帝说道,然后手一挥。

  这一生,艾伦果然如上帝所说,他成为了一个奴隶的孩子,他吃了很多苦之后,一步步的成长,终于长大。这一天他和其他奴隶一样在奴隶主的庄园里工作。奴隶主的庄园很大,前面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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