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被乌云遮蔽,看不见半点太阳。艾伦和达茜他们终于无路可走,一群人在无情的追逐着他们,现在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艾伦和达茜是两个部落的人。这两个部落之间一直在斗争不休,常常有流血死亡,也注定有人会成为牺牲品。艾伦知道来的人是达茜部落的,他对她说:“对不起,亲爱的。我想我们没有办法在一起了”。达茜含泪说道:“不,我就算是死也要和你一起,我不会和他们回去的”。艾伦抚摸着达茜的脸安静的说:“你和她们回去吧!你只要说是我强迫你的,你就不会有事的,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的。我们脚下的深渊容不下两个人”。
艾伦给了达茜一个笑脸,然后纵身跳下,在最后他说了一句“也许我并不爱你,但希望你能好好的”。达茜看见了从她手中挣脱而跃下的艾伦,也许他早已粉身碎骨。达茜不停的留着泪,还有无助的呐喊。但很快达茜就被人抓住了,她被带回去了她的部落。
艾伦从山崖上跳下,很幸运,他没有死去,他只是受了轻微的伤,在这个悬崖下面都是各种树藤和枝叶。他得救了,他用手抓着一个树藤来到了山崖的底部。这里真的是以个世外桃源,下面有清澈的小河,还有平坦的肥沃草地,而他也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部落,这是一个没有斗争的部落,这里没有尊卑贵贱,
这里的人也都很善良,他们享受着这份上帝独予的安宁。艾伦很快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他沉浸在这种美好之中,但也会时常想起达茜。
达茜被抓回了部落,达茜长得很漂亮,应该是部落里最美丽的女孩。但是她,这个善良又有些任性的姑娘,却深爱着和她的部落敌对的另一个部落的艾伦。也许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达茜的命运就是被杀掉并挖去心脏,可是他却被部落首领的儿子奥斯顿看上了,尽管达茜对他没有一丝感觉,但她必须要嫁给他。
开始,达茜宁死不从,她很直接的告诉奥斯顿她深爱的是艾伦。但是最后她也只得无奈答应,因为奥斯顿在用达茜的父母和弟弟的生命做为要挟。是的,达茜没有反抗的余地,她只得嫁给一个她根本不爱的人,将会在不久后,就是她的订婚仪式。而这边艾伦对达茜的思念日益加深,他无法安心的生活在那里。他从山谷下的人那里了解到有一条危险的小路可以上去。艾伦又回到了这个残酷充满斗争的世界。他和达茜有一个秘密的联系地点,距离达茜的部落很近,这里很安全。他仔细的观察着一切,他发现今天这里非常的热闹,一定是有什么大事。
可是后来的一切都让他让他无法言语。原来今天是这个部落首领的儿子的订婚仪式,而新娘则是他期待已久的达茜,他看着这一幕幕。在他心里,也许是祝福的,但也许是难过的,他悄悄的离开了。但他还是被达茜发现了,达茜强忍住喜悦,她知道艾伦还活着,开心的流着眼泪,但是她不敢去接近。可是艾伦并不知道,他或许是带着祝福,也或许是带着伤心离开了。
达茜知道了艾伦还活着,她开心的一夜没有睡觉,她知道他们还是有机会的,她们总会有机会私奔逃走。自那以后每天,达茜都会发呆的等着艾伦,等着他的出现,可是艾伦好像消失了一般。达茜开始变得忧郁,她可以肯定她没有看错,那天那个人一定是艾伦,可他为么不在出现了,难道是他生气了,达茜多么想告诉艾伦,我爱的人只有你。
艾伦自那天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他又回到了谷底,甚至最后他还娶了这里的一个姑娘为妻。也许他还想着达茜,但都被压在了心底,他知道达茜应该过得很幸福,她可能成为酋长夫人,也许她的孩子都已经很大了。渐渐的时光过去了快6年了。他无意间离开谷底,他刚好有个机会,他想去看看,达茜现在到底怎样了,她还记得自己吗?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达茜的部落被艾伦原来的部落吞并了。一时不知道去哪里找达茜。艾伦找到了部落里的一个人向他打听达茜的消息。这才知道达茜六年前就死了,就在他离开后不久。艾伦六年前离开之后,达茜每天都傻傻的等,可是艾伦一直没有出现。达茜的父母询问之下,达茜说出了实情,达茜告诉了她的父母,她看见了艾伦,艾伦没有死。
达茜的父母不忍心看到女儿伤心憔悴,于是准备一家人逃离这里,她和父母商量好,让他们带着弟弟先离开,之后她会去找他们。可是这一切早被奥斯顿知晓,达茜的父母半路上就被捉住了,她家人因为反抗而全部被杀死,包括她的弟弟也被人砍下了头颅。阿斯顿把这件事情向所有的族人宣布,达茜知道后伤心不已,但是她强忍住内心的愤怒,伺机报仇。在她的心里对奥斯顿产生了非常深的仇恨。她想在夜里用刀割断奥斯顿的喉咙,终于,夜里她悄悄醒来,手中拿起一把匕首,向奥斯顿身边走去。奥斯顿仿佛早已知道一切,徒手夺去了她的匕首。并在第二天,为了报复达茜的不爱,也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让人活活的挖掉了她的心脏和双目,然后被赤裸着身子示众,这个美丽的姑娘就这样带着仇恨和思念离开了世界。
而当艾伦知道这些之后,他几乎晕倒在地,因为他的不理解,匆匆的一别竟成永别,而且是他让达茜的生命更快的走向了终点。他找到了达茜的墓地,他这一生都不能原谅自己,他流泪了,泪水像是血一样流下,低落在坟墓前的土地上,却再也想不起她笑的样子。
艾伦回到了谷底,他的心被日夜煎熬,总是深处在无尽的思念之中。上帝给了他一次生命,他却用来结束了一个最爱的人的生命。达茜的命运是这个时代的错误,也归咎自己对于爱情的轻视。是的,没有多久,艾伦也离开了,他把自己的妻子交给了一个很爱他的妻子的人,生命也画上句号。这六年对他来说,只是荒唐了时间,邂逅了世界。
艾伦离开了人间,他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他:“你可以选择搭乘去往天堂的列车,也可以重返人间”。艾伦:“伟大的上帝,我想知道达茜她去了哪里”。上帝:“她去了人间,她想再见到你”。艾伦流泪了,他和上帝祈求到:“上帝,我也想重返人间,但是这一生我希望能还给她我上一世对她的亏欠,求求您了,满足我的这个心愿”。上帝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但你将会承受很多痛苦!”。艾伦坚定的说道:“我不在乎有多少痛苦”。“好的”,上帝说道,然后手一挥。
这一生,艾伦果然如上帝所说,他成为了一个奴隶的孩子,他吃了很多苦之后,一步步的成长,终于长大。这一天他和其他奴隶一样在奴隶主的庄园里工作。奴隶主的庄园很大,前面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
,艾伦正在忙着工作,可是他突然听见了不远处的呼救声,他赶紧向河边跑去,也许是他的听觉过于灵敏,也或许是上天安排,他是第一个跑过去的人。他发现有一个年轻姑娘落水了,她在绝望的呐喊着。艾伦迅速跳入河水中,救下了这个姑娘,是一个美丽而高贵的姑娘,她没有事只是晕过去了,艾伦看到。可是没有一会儿,就有一群人赶到,他们看到这个脏兮兮的奴隶竟然躺在公主的身边,没错,被救的姑娘是一位高贵的公主。来的人中有一个人,愤怒的命令道:“士兵,把这个该死的奴隶抓起来”。
于是艾伦就被莫名其妙的关了起来。最后艾伦被判处死刑,因为他玷污了公主。这件事很快传遍了全国,那些愤怒的贵族们要求烧死艾伦。而且这一切都是教会所提议的,艾伦被绑在铁柱子上,下面架着还未点燃的柴薪。有很多人围在刑场的周围,有奴隶们,贵族,艾伦的父母和被艾伦救的公主。艾伦的双手双脚早已经被砍掉了,上面的血已经凝固了,天气很阴沉,仿佛在控诉着这个世界的不公,刑场周围的人,有的人脸上挂着得意的笑,有些人有着悲哀的同情。在火点燃的那一刻,艾伦想起来了,他想起了她前世的所有记忆,他凝视着公主的眼睛,好像有一些熟悉,是的,她是达茜,尽管她和我现在形同陌路,但我依然很清楚的感觉到她。想到这里,艾伦微微一笑,即使那无情的火苗炙烤着他的每一寸皮肤,他疼的就像是有无数把利刃在身上割。他依然微笑着,所有人都很奇怪,他微笑着,一直到,他全身被烤焦,变成了和木炭一样,他欣然的接受了这次生命的终结。
艾伦又来到了上帝这里,上帝还是给了他两个选择,天堂或者重返人间。这次他问上帝:“伟大的上帝,我还想去陪在达茜身边,只要能见到她,我在所不惜”。上帝:“对不起,现在你的心愿我很难满足你”。艾伦继续说道:“求求您了,上帝,无论将我变成什么,就算是她的影子也可以”上帝无奈的摇摇头:“好吧!,但这一生你不能以人的样子出现了”。上帝将艾伦变成了一只大黄狗送到了达茜身边,而这时候达茜只是一个小女孩,艾伦每天都陪在小女孩身边,他很开心,因为他终于能这么自由自在的陪在她身边了,他可以一直看着她天真的笑容。小女孩是猎人的孩子,猎人捕杀了一只小狼崽,小狼崽的父母找上门了,它们也要咬死猎人的女儿报仇。
这两只狼趁着猎人出门悄悄的潜入到小女孩的附近,而嗅觉灵敏的艾伦早就发现了异常,艾伦和小女孩形影不离。可是就在突然间小女孩被一只突然出现的狼咬到了脸颊上,艾伦用尽全力撞开了那只狼。可是小女孩的脸还是受伤了,鲜血直流,疼的直哭。艾伦看到这些,拼了命和两只狼战斗,终于两只狼败下阵来。灰溜溜的逃走了,而艾伦身上也受了很多的伤。当猎人听到小女孩的苦叫声跑回家,发现这样的场景,又看到守在小女孩旁边的艾伦的嘴上有鲜血流出,便认定了是艾伦干得好事,怒不可遏猎人找来了一根非常粗的棍子,狠狠的击打在艾伦的头上和腰上,不断的重击,艾伦再一次失去了他的生命。
当他再次见到了上帝,马上对上帝说道:“上帝,能不能让我在见到她,那一生的错过,我非常悔恨,我祈求与他重逢”。上帝慢慢的说道:“艾伦,你做的很多了,如果你再这样牺牲,以后她就会再次因为你而受伤”。艾伦听了上帝的话,他明白了,也许人世间就是这样,前世欠你的人就是你今生要伤害的人,而今生伤害你的人就是前世你欠的人。艾伦对上帝说道:“那么,上帝,请让我搭乘去往天堂的列车吧!”。上帝点了点头,09车29号,艾伦登上列车,终于可以去往人人都梦想去往的美丽天堂。
五月二十号,我看到了庞雪蜜的微博。确切的说,我每天都要偷看她的微博,嗯,至少一天三四遍吧。今天微博上的庞雪蜜很漂亮,白纱裙子,一束玫瑰花。
庞雪蜜,你今天漂亮的让我想哭,你之前说每次体育测试之后你就像被打了一顿,浑身都疼。但是,我今天就单单躺在床上,就像跑了一场马拉松。想起了你经常说的话,心痛痛,不能起床。
第一次遇见庞雪蜜是在综合大楼里,那时候我是体育学院的,而庞雪蜜是服装设计学院的。那天,我在十三楼的楼梯里见到了她,她穿着纸质的衣服,上面挂满了小饰品,我当时觉得这是一个奇葩的人或者是特立独行的女画家。把自己打扮成圣诞树。她从我身边小碎步跑过,我转身看着她,大喊,喂,同学。
啊!庞雪蜜就像触了电的,吃了蒜的猴子,一溜烟跑了,我甚至听到了纸张哧拉哧拉的声音。
其实我想问问她,为什么她要上楼梯呢,明明电梯好好的。运动的人总是被运动的人吸引,比如庞雪蜜就成功的吸引了我。
体育测试我之前是不屑一顾的,甚至不去。今年不一样,我想看到那个奇奇怪怪的姑娘。
我躺在草地上,悠闲悠闲的看蓝天白云,今天有风,800米一定全测,庞雪蜜,你一定要来。
具体我是怎么知道庞雪蜜的,当然,因为我爸是校长。我不需要校园卡,这张脸就是最尊贵的校园卡,甚至还是免罪金牌。我在一个社团里当会长,其实就是拓展人脉,比如和副会长刘晓贝搞好关系。说我是会长是刘晓贝给我面子,我只是个知道跑步的粗人,但左右逢源的蜜糖美人刘晓贝可是学校大红人,听说是校花。但是我不感兴趣,有时候确实被她美到。但是,我还是喜欢跑道。
刘晓贝一身红裙子,红鞋子,红嘴唇,淡黄色头发出现在了操场上,男生的焦点都在她身上,对,刘晓贝,你美丽极了,但是,为什么我不是很喜欢你,看庞雪蜜一眼,觉得心都酥了,从头到尾都让我觉得很舒服。
那天的庞雪蜜穿了一身白色运动装,在操场上笨拙的跑着,身高最多有一米六三吧,小小的身影很像一只小猫咪,就是我在六岁偷偷抱回家的小猫咪,但是因为害怕有寄生虫,妈妈扔了它,甚至还带我去做了全身体检,确保我没有被寄生虫感染。
庞雪蜜是我的猫的转世嘛,那么像,圆圆的眼睛,齐刘海,黑黑的长发披肩,跑步偷懒,我看着她一溜烟跑了近到。咦,我以为她是运动型的,本来想看她矫健的身姿,没看到,不过,即使她不是运动型的,我也喜欢她。刘晓贝在身边喋喋不休,我懒得听她讲话,我知道,她又在说她们家族为学校带了多少钱,盖了多少楼。对啊,她们家世代经商,我们家世代书香,真是完美。
我知道我不可能站在庞雪蜜身边,刘晓贝注定要和我一辈子。有时候挺难受的,就像你喜欢吃咸菜,可上帝非要给你高级的东西。
以后的日子,我就像跟踪狂,除了跑步就是走在庞雪蜜后面,有时候在一家餐厅遇见庞雪蜜,我会一直去,直到我收到情报,她又去了另一家。我知道她喜欢吃炒酸奶,我甚至偷偷的买下了那个她经常去的地方,于是这个炒酸奶店换成了冰雪蜜城,庞雪蜜很高兴,她打趣说,这是我的店,上面有我的名字。
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晓贝很快封了楼,爸爸质问我做了什么,我只能低头不回答,刘晓贝不是傻子,我是爱情傻子。我肆意看着庞雪蜜的时候,刘晓贝也恶毒的看着我。
我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庞雪蜜,有时候装作没到看。我开始频频向刘晓贝示好,买漂亮的玫瑰花,送好吃的食物,去浪漫的地方。因为那天我看到了爸爸头上的白头发,他真的老了,我该保护他了。对不起,庞雪蜜,我要先照顾好父母,才敢说爱你。没有一点理由,爱真的很简单,有时候只需要一眼。有时候很难,即使我和刘晓贝在一起朝夕相处。
毕业了,我偷偷保留了庞雪蜜的毕业照。
我真的很好,事业有成,美人在怀,我觉得即使我在黄浦江旁边,心里想的念的都是偷偷跟在庞雪蜜后面,突然看到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小湖旁的笑的姑娘,让我脸红了。脸红了一辈子。
庞雪蜜,你终于要结婚了,你的裙子很美,你的裙摆很漂亮,你在我心里是我的新娘。就像窗台上的水仙花,就像我六岁抱回家的小奶猫。
我爱你,只需要一眼。
我很想在五月二十号大哭一场,因为,我爱的人永远不能在我身边,我身边的人,不是我爱的。更糟糕的是,我爱的人,捧着花,走向了别人,还笑的那么快乐。
五月二十号,很多情侣来来往往,我抱着一杯炒酸奶,突然掉下了眼泪。
这一年里,洪颜每天都坚持来看望陆晨,每天早上带一颗向日葵,因为她希望陆晨有一天可以像向日葵一样再次对她微笑,给她带来阳光一样的温暖,真实的温暖。
透过病房门的窗户,王岚忍住了没有进来再次对洪颜怒言相对,也许她是真的累了,也许她真的相信了洪颜对自己的儿子是真心的,而不是冲着想要嫁入豪门的想法而来,也许她开始心疼起这个日渐清瘦的女孩了,可是儿子还躺在那里,让她如何原谅呢?只有不去打破这片安静了吧!
洪颜轻柔的笑着,揉着陆晨的头发说:“陆晨哥哥,你看今天的太阳真好,向日葵都在笑,要是你能陪我一起出去晒太阳就好了,你看我越来越瘦,她们都说我脸色苍白,肯定是因为没你陪我一起玩了,气色都不好了呢。“,这样娇嗔着念着陆晨,转而又失了表情陷入了沉静。突然洪颜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拿起手机翻出了一个视频播放起来,“陆晨你看,昨天我家门口来了一只小猫,这么小小的、毛茸茸的,是不是很可爱?我看它没有主人,一直在我门口不肯走就收留它了,你应该不会怪我的吧?那天要不是我要你去抓那只小猫,你也不会????“洪颜的眼泪此时已经开始在眼睛里面打转,哽咽了起来。
伴随着一声急刹车,洪颜觉得全世界都变成了死寂一般,整个人处于眩晕状态,还来不及看清楚就已经变成一片鲜红,触目惊心。喵----尖利的猫叫刺痛了双耳,一只黑色的猫受了惊吓飞快的逃跑,而那个前一刻还阳光和煦的笑脸已经躺在血泊当中。陆晨带洪颜去爬山,洪颜看见了一只白爪黑猫喜欢的不行,耍赖着让晨哥哥给自己抓回家养着,陆晨说给她买一只,洪颜就偏让他去抓,说在这样的山上能看见小猫是缘分,要带回家,陆晨宠溺的说“颜儿这么喜欢猫,我都想变成猫陪在你的身边呢。”,就这样陆晨一路追着小猫跑到了盘山公路处,小猫停在路中间,陆晨一心想着有机会捉住它了,一步步专心的走向小猫,生怕它又逃跑了,洪颜在不远处站着不敢出声,陆晨终究还是抱起了小猫,转身灿烂的笑着想要跟他心爱的颜儿讨赏,可就在这时转弯处来的大车司机因为山路盲区来不及刹车,让陆晨躺在病房沉睡了一年之久了。洪颜歇斯底里的叫完救护车后,抱着陆晨跌坐在血泊中,不知道是山风吹干了自己的眼泪,还是痛的哭不出来。
“晨哥哥,你看这只小猫像不像那天那只,白色的小爪子,黑色的毛,是不是好可爱?不知道可不可以带到病房来,下次我问问医生。对了,告诉你,伯母现在虽然没有接受我,但是她已经不会赶我走了,我想她会原谅我的吧?你快点醒来,帮我求她原谅吧,让我嫁给你!”陆晨是个富二代,家里做房地产相当有实力的公司,又是一个才子,曾经举办过小型的钢琴演奏会,洪颜是在参加钢琴比赛的时候认识陆晨的,当时的陆晨坐在嘉宾席上被这个清秀的女孩子用深情的琴音打动了,却没想到比赛结束后这个女孩子跑来请他日后多指教。两个有着共同爱好的人很快便熟稔了起来,变得形影不离,这样的甜蜜却被陆晨的母亲所反对,她希望自己的儿子会有一个门当户对,更加出色的女朋友,而她只是普通工薪家庭的小花朵,可她却是一个漂亮自强的女孩。
“好了,晨哥哥,已经到了晚了,我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回家看看那只小淘气,对了,你说叫它晨晨好不好?就这么定了。”洪颜笑着跟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的陆晨挥手道别。
洪颜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公寓里面又变得伤心了起来,每天在陆晨的病房里的时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可是时间那么有限,而且陆晨并不能跟她做出任何反应,每次离开医院回到家里之后心里都一阵阵酸痛,却无从诉苦,现在她有了“晨晨”陪伴,抱起它对着它喵喵喵的叫了几声,自言自语的问你能听懂我的喵喵声吗?晨晨就好像听懂了什么一样,用它的头轻柔的蹭着洪颜的脸和脖子,弄得她痒痒的想笑。她心里这一刻真的希望她的晨哥哥能变成小猫来陪伴她,就像他曾说的那样。
洪颜喝了一杯红酒后准备入睡了,自从陆晨变成植物人后,洪颜每天都睡不着,只能借助酒的力量才能稍微睡的好一点,看着安静的趴在垫子上的小猫,眼皮就开始打架了,屋子突然响起了贝多芬的《欢乐颂》,洪颜还以为是幻听,自从陆晨出事她再也没碰过钢琴了,何况现在明显是别人在弹,拖着半醉的身躯走向钢琴,朦胧间她看见一个熟悉的绅士的背影坐在钢琴前面,手指轻快的跳跃在琴键上面,让她想要跟着曲子翩翩起舞,等等,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大喊道:“晨哥哥,是你吗?是你来了吗?”不可能啊,刚从医院回来时候他还在沉睡中呢,怎么能?但是男子此时已经走到了眼前,那熟悉的干净的味道,温热的体温,还有带给自己的心跳感觉,明明就是他来了。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对方的脸,已经被深深的抱入了怀中,那么久违的满足。多想就这样不愿意醒来,明知是一场梦,却为何梦的这么真实。阳光照在脸上,她飞快的洗漱,给晨晨准备猫粮,路过钢琴的时候不自觉的看了一眼,一切都像是尘封的一样,并没有异常。带着一丝失望,又充满希望的出门去看陆晨。晚上回来的时候,她期待着能再见到她的晨哥哥,于是早早准备睡觉。今天她多喝了一杯酒,躺在床上对小猫说要它乖乖睡觉,不许乱叫吵走她的晨哥哥,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猫咪站了起来变成了,晨哥哥!她猛地坐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猫?不对,是晨哥哥。陆晨身穿白色衬衫,淡蓝色的牛仔裤,那么干干净净的一个男生,像以前一样带着温柔的笑,轻轻的说“颜儿,不来抱抱我吗?”,没等洪颜反应过来,已经被拉入怀中。“颜儿,我好想你,每一天都很想你,希望能抱到你,吻到你,可我却无能为力,只能站在泥沼当中挣扎着,呼叫着,却没有人可以帮到我,现在终于能抱住你了,我可以吻你吗?”洪颜还没来得及说好,已经被湿热的嘴唇覆盖住,牙齿被柔软的舌头扫过一阵酥麻,加速的心跳让她来不及反应,舌头就已经被卷了起来,全身都软了下来。“想要推开眼前的人,却不争气的被这个深吻所缠绕。想问好多好多的问题,却又不想错过这甜蜜的时光。
果然,又是一场梦,躺在床上看着趴在旁边的小猫笑了起来,揉着它的头自言自语的说”你怎么可能变成晨哥哥呢,肯定是我最近总想起来晨哥哥的话,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的。“,洗漱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唇角有点破了,心想一定是做了那样的梦,所以自己咬破的。想着脸就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