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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冷靓妹满足你所有性幻想 爱读者文摘

发表时间:2016-08-21  热度:

  仿佛又回到了王大爷的老房子,空气里弥漫着卤煮火烧的香气。这一次,杨乐佳终于看见了耿新,他站在屋顶上,背后是北京湛蓝的天空,大片的鸽群盘旋飞舞,发出尖锐的哨声。他挥动着红色的旗子,大声说:“杨乐佳,别学这些鸽子,向前飞,别再回头了。”

  【一种干净利落的帅】

  几年前,杨乐佳和耿新住在北太平庄的四合院里。房东王大爷在房顶养了一群鸽子。有灰杠、耗子皮、喜鹊花、红雨点……只要王大爷在房顶把小红旗一抖,鸽子们就呼啦啦地飞出去。

  有一次,杨乐佳站在四合院里,仰着头问:“王大爷,你放鸽子老挥旗子干吗呀?”

  王大爷说:“这帮玩意儿太懒,你不赶它们,它们就不去飞。我这小旗儿啊是给它长记性儿的。往这儿一戳,它们就不敢回来了。”

  耿新在一旁,说:“看来我也得弄个小旗,天天把你赶出去。”

  杨乐佳飞他一记白眼。

  那是2007年,杨乐佳在北师大的最后一年。作为哲学系的普通一员,即便通晓亚里士多德和苏格拉底的各种精辟思想,也挽救不了她回家做中学老师的命运。

  耿新说:“你得自己出去找,工作找找就有了。”

  那时,耿新在北体读大四,他们是在北京马拉松赛上认识的。耿新是北体的队员,杨乐佳是北师大的啦啦队员。比起自家院里的男生,耿新有一种干净利落的帅。

  那时候,耿新在一家健身会所兼职做散打陪练,下午没课,杨乐佳就会骑着自行车去看他“挨揍”。人帅真是一件没办法的事,挨揍都挨得那么动人心魄。

  耿新下班之后,会再送她回去。杨乐佳骑着车,耿新在一旁跟着跑。他是真爱跑步,每一年的北京马拉松,他都不落下。

  有时,他们会绕到北太平庄桥下的夜市去,热闹、廉价、美味。杨乐佳最爱桥西的卤煮火烧,热腾腾的一碗吃下去,有种酣畅淋漓的痛快感。

  一天,吃卤煮的时候,杨乐佳对耿新说:“我妈今天打电话喊我回去呢,家里那边给找了工作。”

  耿新说:“留北京多好啊。”

  “有什么好?工作都找不着,喝西北风啊。”杨乐佳不屑。

  耿新用筷子头,敲了敲杨乐佳的大碗说:“有我吃的,还能饿死你啊?卤煮火烧管饱。”

  【上帝的三室两厅】

  2008年,耿新做了健身房的全职拳击陪练,私下还会接一对一的私教。杨乐佳也找到了工作,在一家乐高教育中心里做老师,恶补了点机械工程的基础知识,教小朋友们插乐高。

  有时候,杨乐佳觉得能和耿新一辈子这样也蛮好,一个天天陪男人打拳,一个日日陪小孩玩乐高,可以在王大爷的家里一直住下去,不必为京城几百万的房子拼得头破血流。

  有一天,耿新接杨乐佳下班来得早了。杨乐佳刚好要上洗手间,就让耿新帮忙看着。等她回来,耿新已经和小朋友玩成一片了。

  杨乐佳远远看着,觉得耿新的发尖上,依然闪动着毛茸茸的孩子气。

  下课之后,杨乐佳好奇问他:“乐高到底好玩在哪儿啊?”

  耿新坐在桌子边,说:“你不知道吗?乐高就是上帝视角啊,从一粒原子开始,建造一个自己喜欢的世界。”

  杨乐佳说:“那你建个喜欢的世界我瞧瞧。”

  那天,耿新开启他的“上帝视角”,插出一套三室两厅,耿新说:“有这么大的房子给咱俩就足够了。”

  那已是2009年,杨乐佳发现,男孩一样的耿新到底生出了男人的心。后来,她把那套“三室两厅”偷带回来,摆在家里,算是给他们的生活添一点激励与希望。

  【出去遛遛男朋友】

  这一年,耿新没有参加北京马拉松赛,他四处借了些钱,和私教的一位马先生一起去做生意,换下终年不褪的运动装去跑市场。

  开始的时候,耿新有些放不下脸面,但也艰难适应了。第二年公司开始赚钱。耿新不但还了债,手里还有一些富余,他带着杨乐佳从王大爷家搬出来,在成府路租了新的房子。

  搬进去的那天,耿新抱着杨乐佳,站在22楼的阳台,看夕阳下的北京,淡金色的光晕,浸透在薄雾里。

  耿新说:“嗨!嗨!嗨!杨乐佳,你家男人还是有点儿本事的。”

  杨乐佳嘻嘻笑着,心里却徘徊着莫名的虚浮。她用双臂紧紧环住耿新的腰,巧克力肌还在,只是变得有些脆薄。

  杨乐佳头靠在他身上说:“你有多久没有跑步了?”

  耿新说:“跑客户都跑不过来,哪还有精力跑步啊。”

  杨乐佳说:“咱们的自行车带过来了吧?”

  “带过来了,怎么了?”

  “新地方,我想出去遛遛男朋友了呢。”

  【透出一丝悲凉】

  2012年,耿新和杨乐佳商量起买房子的事,到燕郊,或是更远一点固安去。杨乐佳默默听着,第一次有种要嫁人的预感。可是,马先生代理的品牌出了质量问题,几家媒体跟踪报道之后,市场一落千丈,公司勉力支撑了半年就完了,耿新就又捡起陪练的活儿。

  耿新上班的第一天,杨乐佳请了假去看他。耿新戴着护具,陪练过肩摔。

  杨乐佳看了三分钟就看不下去了,一个人默默去了大厅外的走廊。曾经,看耿新“挨揍”还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可如今却忍不住透出一丝悲凉。

  回家的路上,杨乐佳说:“你还是别干了,找找别的工作,这活儿不适合上年纪的人。”

  耿新“噗”一声笑出来,他说:“我倒是觉得,简单粗暴的工作更适合我呢。”

  杨乐佳没说话,她不想承认,曾经一度以为“陪人打拳玩乐高”就是一辈子的想法多少有些幼稚了。

  那一年春节,杨乐佳回了家。母亲不想破坏难得的欢聚时刻,但还是婉转地讲了某某人家的女儿嫁了有钱人的话。杨乐佳听着,心里有点烦。她烦的不是母亲的世俗,而是自己竟然也生出了羡慕。时间终究改写了她对爱情的定义。

  3月的时候,杨乐佳才回北京,回来后,她跳了槽,从一家乐高跳到了另一家乐高,但拿到手的工资多了800块。耿新依然做陪练。

  7月,2013年的北京马拉松拉开宣传的序幕,杨乐佳也报了名,然后每天清晨,她都会6点起床,和耿新一起去晨跑。他们沿着成府路,绕去清华,在校园里兜个大圈再回来。这段漫长的路程,对杨乐佳来说,真是无止无尽的折磨。气短、心悸、小腿痛到抽搐。

  但杨乐佳固执地告诫自己,必须坚持,她觉得需要和耿新一起做点什么。有一次,杨乐佳真的跑不动了,在路边坐下来。耿新折返回来,蹲在她面前说:“如果跟着我这么累,就算了。”

  杨乐佳抬起头看着他,眼泪忽然就涌了出来,她用力捶着耿新说:“你这个混蛋!这个时候说什么泄气话!跑不动了,就想甩掉我啊!别忘了你答应我的,卤水火烧管饱的!”

  耿新一把抱住她,双臂紧紧地,仿佛要把她嵌进越来越薄的巧克力肌。

  【睡一觉就没事了】

  2013年10月,北京马拉松凭一组照片上了头条,可最终,杨乐佳和耿新都缺了席。

  是开赛前的一周,耿新下班回来,路过五道口的时候,发现有人在偷女生的钱包。耿新不假思索地冲过去一把抓住了小偷,没想人群里冒出几个小偷的同伙,对耿新拳打脚踢。

  警察赶来后,抓住了其中两个,跑了三个,问他:“小伙子,你没事吧?”

  耿新这才发现,自己挨了一板砖。

  那天耿新回去吃晚饭的时候,感到有些恶心,跑去卫生间狂吐。杨乐佳有点担心他,要拉他去医院。耿新却甩开她的手说:“你男人还可以的,睡一觉就没事了。”

  那晚杨乐佳怎么也睡不安稳,大概是传说中的第六感吧,半夜起来的时候,发现耿新流了一枕头的鼻血,怎么摇也醒不过来。她还算镇定,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杨乐佳穿着睡衣跟去了医院,在走廊里坐了一夜,脑子一片空白。后来,天亮了,医生走出来对她说:“对不起,我们尽力了,外伤引起的脑出血,救不回了。”

  【串起时间的碎片】

  2014年的1月,杨乐佳跑了许久的见义勇为抚恤金批下来后,她把耿新的父母接过来,办理了手续。耿新的妈妈离开前,拉着她的手说:“乐佳,你是个好姑娘,是耿新没福气。”

  杨乐佳听着,静静地掉了眼泪。

  10月,北京第34届马拉松开赛。5点,杨乐佳准时起床,吃了三明治和一根香蕉,然后带上3只能量棒,两颗盐丸,又在“三室两厅”上拨了一粒放进口袋。她带着它,就像带着耿新。

  8点钟枪响,8点10分,杨乐佳才挤在浩荡的人群里跑过起跑线。

  5公里处杨乐佳吃了第一个能量棒,15公里处吃了第二个。跑到20公里的时候,她吃了盐丸。可身体却像渐渐失去动力的机器,蒸腾着最后的热量。跑过30公里,杨乐佳感到有一点眩晕。PM2。5的颗粒浸透进肺里,微小而疼痛,却忽然感觉有人在背后推了她一把,有力的掌心,藏着熟悉的温度。

  可她不敢回望,只是奋力地向前跑去,她唯恐自己一回头,万千陌生的面孔从雾霾中涌出来,她所坚信的一切就要散了。

  那天,杨乐佳以4小时59分跑完全程,别人都在欢欣雀跃的时候,她一个人拿了纪念品,默默回了家。

  她安静地躺在床上,日光渐渐收隐进黑暗,困倦带走了身上的疲劳与疼痛,只剩一抹余晖,弥留在意识里。有些人驻留在心里,像一场循环往复的马拉松,串起时间的碎片。

  仿佛又回到了王大爷的老房子,空气里弥漫着卤煮火烧的香气。这一次,杨乐佳终于看见了耿新,他站在屋顶上,背后是北京湛蓝的天空,大片的鸽群盘旋飞舞,发出尖锐的哨声。他挥动着红色的旗子,大声说:“杨乐佳,别学这些鸽子,向前飞,别再回头了。”

  时光是最不留情面的,无论你怎样的青涩,怎样的不舍,它总会不顾你的挽留,轰轰烈烈向前奔去,留下无数无数,你来不及思索、来不及想好如何面对、就发生的一切一切。再回首,已经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对于那一段往事,何止十年?

  那时候,临近毕业,告别了所有在城里实习的同学,我落寞的回到我生长的山村,到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实习生活,成为一名乡村女教师。当时,心里还为一段似乎是心有灵犀的懵懂情感纠结着,家里,面临着一场近乎灭顶的官司。

  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一群青春洋溢的朋友。霞是我朴实真挚的姐姐,在我为了家境的难堪悄悄流泪的时候,她总是用最实在的方式安慰我,劝导我。我们的友谊延续至今,虽然,她最后成了一个要强能干的农妇,我是一个机关里的小领导。还有他,一个木讷实在的师兄,在我短短的实习生涯里,我最最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了延续多年的苦恼。

  知道他喜欢我是在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霞对我说的,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的关注让我感动也不安:听说了我家的官司,他在我家对面痴痴的坐一个晚上;我妹妹在他所教的班学习,咳嗽了,他特意熬了冰糖梨水,节节课放我妹妹课桌上;我收到了一封信,他坐卧不安的找霞打听我的心情;我实习结束了,他偷偷掉泪;我返校后,他每周六到我们的镇上等车,看我会不会回家;老师们外出旅游,他不知道我的分配情况,执意不去;学校组织看电影,他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在纸上一遍遍写我的名字。

  毕业分配后,我很快认识了老公,一年后就早早的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突然到了我的单位找我,是他父亲病了,就住在离我单位不远的医院里。我告诉他我结婚了,并请他到家里吃饭,老公很友好大气的接待他,我们此后倒也常常联系。知道他一直单身,我多次要介绍朋友给他,他都婉言谢绝,在后来我劝导他时,他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曾经沧海……你如果很想让我找,你看吧,只要你说好就好。”这句话,吓到了我,可能也吓到了他,之后,我们几乎不再有联系了。

  时光荏苒,在我的孩子8岁的时候,霞说,他结婚了,有了孩子,我们应该为他高兴,说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他的小公主。当时,他已经35岁了。我和老公很精心的挑选了礼物,和霞一起到了他的家。他看到我们很开心,当我看到一脸幸福躺在床上他的老婆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那是个长相和我极其相似的女子,年龄比我小几岁。我们坐了一小会儿,就匆匆告辞了。老公回到家,还有些醋意的说:他怎么找个老婆都这样的像你!

  又是五六年的光景,我们没有联系过。有次带朋友到老家的黄河边玩耍,有几个老朋友,叫了他。因为中午喝了点红酒,头晕晕的不愿上陡峭的台阶,他不说一句话就留下陪我,我觉得很尴尬,就提议顺着土坡走上去。他默默的走到一边,撅了个木棍子过来对我说:你拉着木棍的一头吧,上坡的时候你走前边,万一摔倒了,我可以挡你一下。“那时候,还没有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后来看这部电影,就觉得有点淡淡的温暖。

  后来再回老家的时候,在当年的镇上,我们不期而遇,当时还有几个朋友,我们几家在一起吃了饭。他老婆是开朗单纯的女子,热爱生活,喜欢写一些文字。我总感觉,我们前世可能真的是姐妹,相似度很高。但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不知道他对我的曾经,我也不想她知道,其实,他真心的喜欢着她就好。

  此后,就和他老婆偶尔有些接触,越来越喜欢她这个善良纯净的女子。曾经也调解过他们夫妻间的一些小矛盾,也在各个方面彼此鼓励过,在八月石榴丰收的季节,原来是他给我送点石榴,后来是她老婆给我送。开心舒畅的是:曾经已经彻底过去,我们都沉浸在各自的幸福生活之中,彼此,多些关注和祝福。

  有些女人是倔强的,不肯低头,宁愿在没有男人的单生生活中骄傲的活着,也不愿意低头,不愿意将就。原先的我就是这样,我不想白白葬送自己的青春,却在两段感情中无法抽身,当心失去了依靠,才会懂得爱有多重要,男人有多重要。

  说实话,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想背叛我的丈夫,因为我知道他很爱我,这毫无疑问。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就不按常理发展决不依靠男人生活。

  大学毕业后,我就分到了现在的国有企业工作,不久,便感到单位过于清闲,总觉得过这样的日子有点耗费青春。业余时间,我除了和闺中密友逛街以外,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在这种状态下,我突然想谈恋爱。

  那年年底,我的一位同学跟我说,她的朋友里,有一个从农村进城做生意发了家的大款,一直想找一个人品好、有文化、素质高的姑娘作为终生。

  她说看我人挺稳重,文化程度挺高,年纪也合适,最重要的是我的外貌挺符合人家的审美标准,就想把我介绍给他。

  那时候,我一直宿命地认为爱情和婚姻总要靠突遇的缘分,其他的都不重要,主动相亲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更不会为了钱去选择一个男人。

  也许是生活过于单调,后来,经不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劝导,我答应了见他一面。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冷,我在朋友们的安排下,和阿坤见了第一面。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还算可以,觉得他这个人面相善良,看上去人也很忠厚,没有某些有钱人那不可一世的样子,还似乎很有事业心。

  也就是因为这一面,我和阿坤的交往开始了。

  阿坤是农村人,初中还没毕业,就跟随他二叔进城做生意,后来,慢慢地滚雪球似的发展起来了。现在他的生意遍及很多省。他一直对我说,他对这个城市很有感情,想长期在这里发展下去,也办了户口,买了市里一个有名楼盘的房子。可以说万事俱备只差"新人"。

  我慢慢发现,阿坤之所以喜欢我,主要原因是他自己文化低,所以想娶一个高素质的姑娘做妻子。我也曾问过他,以他现在的金钱和地位,能找到有更高学历的女人,怎么会看上我呢?

  他说,那是因为我不爱钱说真的,当时,他的这些话一下子使我对他的印象好了起来,觉得他这个人很精明,心思细,应该会体谅女人。从此,我们开始了频频约会。

  随着彼此了解日益增多,我们的感情也迅速升温。我被他在生意场上的冷静和沉着迷住了,他也留恋我的温柔和贤惠。仅仅半年时间,我们觉得好像谁也离不开谁了

  婚礼那天晚上,等他的朋友们和我的亲属都走了之后,他温柔地搂着我亲吻。

  好一阵子,他似乎有些累了,就把我抱在怀里,头抵着我的脑门跟我说:"你以后不需要工作了,我能养活你"我知道,女人最可悲的是把自己的一生都押在某一个男人身上,成为男人的附属品,那样活着太累。

  所以,即便是在新婚的喜悦之中,我也很清醒地回答他:"我不会依靠男人生存的,我是个知识女性,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能放弃"

  一晃,我已经结婚三年。去年,我进了这家业界颇具知名度的企业之后,事业开始节节攀升。

  我变得有钱,也渐渐变得挑剔。说来也怪,仅仅三年时间,丈夫的很多缺点我就渐渐不能接受了,比如我常常感觉他缺乏文化素养,好像除了赚钱,他就没有其他高雅点的爱好。

  偶尔有点业余时间,他就是上网打游戏或者打麻将。

  一年前,在我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忙碌的时候,他会准时来接我下班,然后一起回家烧饭。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习惯了一个人在外头吃饭,而我则在办公室里叫外卖。他对我经常加班从不抱怨,事实上,他甚至是希望我晚归的,那样一来,就没有人会管他,没有人唠叨。

  他很多时候像是一个孩子,工作之外的爱好,显得那么幼稚。我很多次自问,这是不是我要的生活?是不是我可以接受去过一辈子的生活?我无法回答自己。我的人生,现在整个儿都是混乱的。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和我离婚。我又开始了另外一端情缘。

  我和飞俊的相识,准确地说,要追溯到去年公司的年会。之前我们从没见过面。说来也巧,后来我发现,他竟然就供职于公司在的分部,而我则在的总部上班!

  这样的巧合一度被我视为一种缘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起初我们联系并不频繁,倘若不是那次年终晚宴,或许我和他之间也就永远是两条平行线。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也许是都不喜热闹的缘故,我们去平台聊天。那晚的月亮很圆,他的眼神柔情似水。我们都喝了点酒,然后他看着我的侧面说,我真想吻你。

  那句不是表白的表白,其实远远够不上浪漫。可是我的心却为之颤动了一下,仿佛触动了心中某根寂寞的弦。

  人生是一场旅途,其间来来往往,过客无数。不同的是,有些人不留痕迹地同你擦肩而过,而另一些则是重要来宾。然而,他们是永久停驻,还是稍作停留,却并不控制在你手中。

  飞俊对我来说,应该就是重要来宾吧。他比我大十五岁,已婚,没有孩子。

  说实话,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想背叛我的丈夫,因为我知道他很爱我,这毫无疑问。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就不按常理发展。

  年初的时候我被提拔去了培训部,是一个需要经常出差的岗位。从那以后,我差不多每个月都要去北京。

  起初,我和飞俊只是在工作之余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他很懂得聆听,即便是抱怨,也会安静地听我说完,从不会显得不耐烦。

  我一直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理解我,知道我的不快和苦楚,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我没有想过要跟他怎么样,更何况,我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

  从暧昧发展到突破防线,不过短短几个月。我们在一起时,更多的时光是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度过的,偶尔开些小小的情玩笑。每次去北京,我都会留出足够的时间给他,他帮我订好酒店,到机场来接我。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很犯贱的女人,哪有这样千里迢迢送上门的?可是,我只是想和飞俊在一起。他那么温柔,那么强大

  我感觉自己越来越依恋他了。很多时候,我突然觉得想他了,就会请假直奔机场,恨不得马上见到他。我常常想,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专门坐飞机见网友的女人恐怕没有几个。说来可笑,我每个月的收入有一大半是花在机票上的。

  但是爱情之下,女人永远都是落败的那一个。我愈主动,男人就愈退让。有时因公事和飞俊通电话,交代完毕他便匆匆地挂断,不多说一句话。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开始不断地想占有他,这让他觉得恐惧。

  一个女人的占有欲让他觉得恐惧。是啊,过热的感情,要凉一下,冻一下。于是没来由地,我和飞俊的关系又回复到最初的淡漠样子。

  后来,我渐渐掌握了一点门道。去北京,我再也不会一下飞机就向他汇报。爱得没有尊严,就一定会受伤。我开始明白这个道理。

  不要有期望,无欲则刚。我和他,彼此都遵守游戏的规则,才可以玩得尽兴。飞俊发来五条短信,我只简单回复一句。他说要来酒店看我,我说我很忙,约了很多朋友去K歌,还强调我不是专程来看你。

  言语之中,像是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其实我心里很痛,我很想念他,可是偏要装着不屑,装着坚强。

  幸好,我们不在一个城市,这是我最满意的一点。所以,我们都在各自的生活之外,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场合才会有交集。

  那段冷冻期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也是凑巧,那一阵,飞俊连续出差。我有太久没有见到他,久到几乎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直到后来他来上海开会,那个高大温柔的身形才在我的脑海里慢慢清晰。

  他约我吃晚餐,我说好啊,就让我尽地主之谊,请你吃顿最好的吧。我装作和他的关系平常得就好像要好的同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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