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加班到凌晨,姜重阳打车回家,与司机说上三环。深夜路空,车开得很快。路过某片住宅区时,她让师傅开慢些,师傅问到底去哪?她说开回刚才上车的地方。师傅问:“那你来这绕一圈干嘛?”
重阳幽幽地说:“为了看一个人,他的灯这么晚有没有熄。”
他家的灯当然熄了,江复生有孩子,向来早睡。当初买房时,他挑中临街的这套,妻子不高兴,嫌吵。姜重阳倒是挺喜欢的,她幻想过窗外市声如潮,自己和复生在屋内听车来车往。不过这只是幻想,她从来没去过复生家。几年前,她以寄送结婚礼物为由拿到地址,隔几月深夜回家时就绕来看看。
重阳一直为喜欢复生而感可笑。她怎么会喜欢这么普通的男人呢?他身量矮胖,肚子凸起像个半圆。姜重阳可以说是美人,典型的南方姑娘,圆脸盘很孩子气,又有一双丹凤眼,眼角微微向上翘着,清秀动人。十年前那会,她大学刚毕业,到一间广告公司上班,复生是她的前辈。那时他还不到三十岁,但头发就快掉光了。
那时刚进公司,重阳笨手笨脚,时常出错。有次她做了方案给客户,因错误太多被打了回来。上司当着全公司的面训斥重阳,她觉得很丢脸,下班时躲在楼梯间里哭。复生正巧在外间丢垃圾,听到哭声,推门进来看到了她。他很自然地走过去抱住重阳,摸了摸她的头。他在往后几天里教重阳改好方案。
没过多久,复生跳槽去了另一间公司。当时重阳很感谢他,但没想过会喜欢。毕竟复生那么普通,在这间公司做了八年,一直升不上去,这次跳槽也是因看不到升职机会,干脆挪挪。他走以后,重阳在公司学得很快,工作颇有起色。她聪明、漂亮,不少男同事愿意教她,特别是于欧。他是总监,遇到重阳的案子总格外细心地提意见。那些日子工作忙个不停,重阳只是偶尔想到复生,不知他在新公司干的如何。她也会想起那个莫名的拥抱——原来胖子拥抱时,先贴过来的是肚子。重阳觉得很好笑。复生偶尔打来电话,不咸不淡地聊天。重阳很累的时候,就希望他赶紧说完。
有次老同事聚会,复生也来了。那次是重阳升职,大家起哄让她请K歌。一伙人到了KTV,于欧霸住麦克风,邀请重阳对唱情歌。同事们笑,大家知道他们暧昧,只是碍于同在一间办公室,还未公布恋情。那时复生安静地坐在角落,灯光昏暗,重阳回头几次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突然厌恶起于欧来,干嘛一定要在同事面前唱这么肉麻的歌呢?不过她很快甩掉这种情绪,她和于欧也是肯定会在一起的,干脆就唱了。
那晚大家都喝了酒,站在路边打车。于欧想打车送重阳回家,她推说不顺路,让同住东边的复生送就行。他们俩上了出租车,复生问:“你和于欧在谈恋爱啊?”重阳还未作答,他就握住了她的手。
她把手抽了出来,说:“是啊。你呢?”
复生没有说话。重阳知道他和女友谈了几年恋爱,很稳定。那晚复生先下车,重阳独自回家。她想男人真可笑,不管不顾地占便宜。上个月她招待外地来的客户,对方颇有些吃惊。她当时不解,后来领导又派了男同事来。吃完饭,他们让重阳先走。第二天她才知道,原来晚上同事和客户去了会所买春,难怪对方见是重阳来招待而吃惊。她回想起以前都是复生负责招待客户,暗笑不知他女朋友知道会怎么想。
那两年,重阳和于欧相处不错,很快就同居了。有天于欧带她外出吃饭,席间突然拿出戒指求婚。他单膝跪地,双手捧着戒指,身后站有捧着上百朵玫瑰的服务员们。她们一脸兴奋,像自己被求婚一样。重阳像被惊懵了,赶紧让于欧起来,却没有回答愿意。她向于欧解释自己太紧张了。
那晚回到家,重阳慌张地解释了很多,说想把重心放在工作上,结婚可以再等等。于欧虽不高兴,但也只好接受这番说辞。那晚重阳失眠,她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不想结婚呢?于欧很好,两人每天一块上班下班,明明像夫妻一样。又同在一间公司,工作有商有量,于欧对她帮助很大。她辗转反侧,听着于欧的鼻息,突然想起了复生。
她鬼使神差地发了条短信给他:“喂,你睡了吗?”
复生没有回复。
那晚彻夜未睡,重阳想明白了,她不要于欧的这种爱。于欧的爱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爱,送玫瑰送戒指跪在地上求婚,但她不要这样的爱。后来他们很快分了手。重阳换了工作,搬出公寓,两人再也没有联系。
她和复生还是联系的。那几年,他们俩每次约会吃饭都很愉快,说说笑笑,没有负担。复生有时开玩笑说,你做我女朋友啊?重阳每次回答:“好啊”。两人都不当真,各自回家。直到有一天,复生说要结婚了。
那晚他们约在公司附近吃饭,重阳特意补了妆,坐在复生对面。两人谈起房子来,复生说最近买了一套,重阳笑说:“嚯,买房干嘛,租不挺好吗?”
复生停住筷子,抬起头,说:“我下个月结婚。”
重阳一时不知如何作答,那句恭喜噎在喉头,她咳嗽一下,说:“哦。”
复生又问:“你呢?什么时候结婚?”
重阳反问结婚干嘛,有什么好。那顿饭吃得很沉默,不像以前那么愉快。分别时,重阳问他要了地址,说寄份礼物,婚礼可能没空去,工作很忙。
那几年,重阳谈过不少恋爱,每次都相似:从心动到暧昧,从热恋到冷淡,再到彼此厌倦。
这些关系如奔流的河水,最终入海时却有道闸门紧闭,无法继续。重阳乐此不彼地投入下一场恋爱,却不肯把公寓钥匙交给对方。她知道恋爱很美好,但搬家很麻烦。
知道复生结婚的那晚,她第一次打车去了他家楼下。车停在路边,重阳向上望去,那幢楼里哪间是复生的房子呢?或许是六搂未开灯的那间,因为复生还未搬进新房。那时是初秋,傍晚下过雨,重阳站在街边感觉有些冷。这时她突然想到,自己不会爱上复生了吧?
重阳甩开这念头,她当时正在与不知道第几任男友分手。她突然好像厌倦这些循环模式的恋情,一心放在了工作上。她在公司里做的不错,不断升职,很快发现自己变成强势的上司。身边的女同事谈论起奶粉、童车和幼教时,她不知道如何参与,也缺乏兴趣。她没什么朋友,连男性朋友都没有,只有跟复生偶尔见面。
她从未告诉他,每隔几月,她会绕道至他家楼下,看看他的灯有没有熄。重阳都是深夜才去。那时复生早就睡了,她从未见过灯亮。重阳有时幻想,那间屋子亮起灯是什么样子呢?
复生婚后照样约重阳吃饭,两人还是说笑,只是重阳变得小心翼翼,不时刺探或掂量。他很少提妻儿,反倒是重阳偶尔假装感兴趣地问几个问题。那天复生说起儿子学会翻身,竟从床上翻下来。重阳吃惊地问:”难道婴儿生下来连翻身都不会吗?”
复生笑得要死,说当然不会,婴儿除了哭什么都不会。他打趣说:“你这都不懂,以后怎么带孩子?”
“我不要孩子的啦。”
“你男朋友呢?他肯定想要啊。”
“我没有男朋友。”
重阳也很难想象,复生结婚后,自己空窗了几年,连约会都懒得去。复生立即又开玩笑说那我做你男朋友啊。
这次,重阳没有迅速地说好,而是问:“那你老婆准你谈恋爱吗?”
复生愣住片刻,说:“重阳,你不会还喜欢我吧?”
重阳也愣住了,自己喜欢过这个自私又不堪的男人吗?嘴上却说:“是啊,很喜欢,怎么办?”
复生又哈哈笑起来,说那你就做我女朋友吧。重阳翻了个白眼。吃完饭,复生提议今晚送她回家。两人每次吃饭都是各自回家,今天复生要送,她默许了。两人坐在车上,复生又拉住重阳的手。这次她没有抽回手,而是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复生伸手搂住重阳,摸了摸她的脸,凑过来吻她。这时司机大声说:“到了。”
两人迅速分开,复生准备付钱下车,重阳对着司机说:“师傅,他还要走。”她把复生丢在车里,自己回家了。
往后数月,复生几次约吃饭,重阳都推说没空。她没有准备好。直到前几天深夜,她站在复生楼下时,那间房突然亮起灯来。那块原来黑暗的地方,在一间窗户和一间窗户之间,在一间房和一间房之间的黑暗,突然就亮了起来。那时整幢楼灯火微耀,看起来很温暖。重阳想这么多间房,为什么自己没有家?
这时她收到复生的短信,他说不如你来我家吧,这周末老婆带着孩子去外地。重阳心里冷笑一声,回到出租车里。这时又来一条短信,他说:“你就做我一天的女朋友吧。”
重阳的心就像那盏黑暗已旧的灯,突然亮了起来,回复:“好。”
周末清晨,重阳起得很早,却为洗澡化妆挑衣服耽误,临走时她想要不要带避孕套。这个念头让重阳略微窘迫,这太难为情了。就算要用,复生家也应该有吧。
到复生楼下已快中午。她没上楼,而是先在附近走走:老旧的六层居民楼,红砖房,楼下丢着破旧的沙发,皮子给人割去了,黄色的海绵露了出来。门口停有几辆不知落了多少灰的单车。小区里有不少榆树,秋日阳光正好,难得的静谧,老太太带着小孩玩,也有人在晒被子。重阳从未见过的场景,她只在暗夜里看过这幢楼背影,不知道正面竟如此破旧而舒适。
逛够了,她打电话给复生,说自己正在楼下。他说不如直接去饭馆吃午饭,马上下来。两人都像有些尴尬,安静地吃午饭。回家前,复生说晚上在家做饭,去市场卖些菜。重阳心中一凛,家?这可不是她的家。
重阳第一次走入复生的家里,她有些失望。他家不过是最普通的样子,孩子的玩具丢得满地都是,客厅里摆着大电视,茶几上摆着奶粉和遥控器,像每个凌乱又温馨的三口之家。她注意到鞋柜下有两双一模一样的人字拖,一大一小。复生拿起那双小的给她,说换这个。重阳迟疑片刻,还是穿上了。那双塑料拖鞋鞋面很软,重阳踩在上面,感受到复生妻子每日踩踏的柔软。
令重阳奇怪的是,她本以为会尴尬,但此刻却很自然,就像他们本应如此。复生找出几张碟,问她想看什么电影,她说随意。复生拉紧窗帘,屋内黑了,重阳略紧张。不过两人只是坐着:复生坐在沙发那头,重阳在沙发另一头,电视对着沙发的空当播放。复生突然站起来,重阳扭头盯着他。
“哦,忘记给你端茶了,喝什么?”她又说随意。
他端来一杯茶放在茶几上,仍旧坐回沙发那头。重阳端起杯子,看着这杯浑浊的温水,问:“这是什么呀?”
“哈,红枣茶,他们说女孩子喝这个好。”复生笑了。
她打趣道:“怎么?怕我下迷药?”重阳也笑了,抿上一口。这是今天下午他们说过的唯一接近调情的话。此后两人真的看起电影来,一部接着一部,等回过神来,天都快黑了。
复生起身说要做饭,重阳跟进厨房打下手。复生像做惯家务,手法纯熟。重阳虽第一次来,他也没有客气,让她择菜洗菜,两人像老夫老妻。吃饭时,复生竟端着碗去看球赛。重阳吃完收拾碗筷,她在厨房里洗碗,水哗哗流着,听见复生为进求大喊大叫。重阳一时恍惚,有在居家过日子的感觉——丈夫看球,妻子洗碗,彼此不多看一眼。她竟然感动起来,不过转念一想,她慕渴的日子,复生已和别人经历过很多了,又有些伤感。
洗完碗,两人终于坐下来说话。像为避免尴尬,复生高兴地谈起老朋友的趣闻,甚至介绍起了足球比赛规则。重阳也很高兴,为每个笑话笑个不停。她像第一次发现复生是个有幽默感的人,说的每句话都有意思。这个原本在她心中其貌不扬,略有猥琐的男人竟如此有魅力。难怪自己平日喜欢与他约会吃饭。
他们说说笑笑,不觉深夜已至。若不是复生妻子打来电话,简直可以说到天亮。这时,复生握住电话,站起来说:“重阳,不要出声哦。”他走入卧室,重阳坐在客厅里听到他压低声音说话。
这时重阳不得不面对极力想要遗忘的事实:他已有妻子,而今天她来这里……刚才的那些欢笑像是种假象,她略为沮丧,想到了那枚没带在身边的避孕套。
等复生打完电话,他们像已无力再避免尴尬。重阳说要洗澡,复生也说要洗,两人分别进了两间浴室。重阳知道那一刻要来了,她故意洗了很久。出来时她见复生站在走廊上,换上了旧T和短裤。重阳走进卧室,他跟了上来,站在门口。
她背对着门,听见他说:“你睡吧,我给你关灯。”
完关灯,复生竟然关上门,走了。重阳略有些讶异,独自站在黑漆漆的屋内。
这时房门又响了,复生推开门,开了灯,怀里抱着被子,说:“入秋了,晚上冷,盖床被子吧。”他放下被子,又走了——这次房门再没被敲响,复生真的走了。这时重阳仍呆呆站住。这一刻竟然是这样。她在黑暗里笑了,觉得高兴,是应该这样。
那晚她睡得很好,起床时复生已坐在客厅里等着。两人同出门上班。复生在报刊亭买了报纸。他们俩并排坐着,重阳听见翻报纸的簌簌声盖住周围所有的嘈杂。她回想起第一次被复生拥抱时的情景来,那圆圆的肚子竟先贴了过来。这时复生下车,重阳扭头看着车窗外:他朝后走去,背影那么普通,身材矮胖。若不是快要秃头,简直混在人群里就要消失。
公车发动,重阳紧贴车窗,死死盯住复生远去的背影。她心中的那道闸门却突然打开,洪流崩涌,浩浩荡荡,她终于承认自己爱这个男人。她浑身乏力,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此刻她无比坚定地承认,这么多年来一直爱着复生,而又不得不悲哀地想到他走了。于是重阳睁大眼睛,努力不让复生逐渐缩小的背影消失。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喊道:“喂!我爱你!”
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Y小姐在28岁的“高龄”才遇见了她的他。
第三次约会时他牵起Y小姐的手,“我们要不要恋爱一下试试看?”或许是刚刚看完一场浪漫电影的缘故,Y小姐觉得那一刻他的眼神带着无比温柔的宠溺,像是融进了Imax银幕上四合的暮色一般柔软,她心中小鹿乱撞了几秒,差点脱口而出我愿意。
毕竟两个人都已经不再年轻到可以恋爱马拉松的年龄,他们谈了两三个月的恋爱很快发展到了“见家长”的阶段,第三次从他家里吃完饭出来的时候,Y小姐打电话叫我出来聊天。
“我觉得我们不会在一起了”。她语气中带着微微的失落“我觉得他妈妈有恋子情节”
“拜托……谁家当妈的不疼自己儿子。”
“你不知道他妈看我的眼神,哪里是看媳妇,那绝对是看仇人的眼神,好像我把她毕生的最爱抢走了一样,前两次去我都安慰自己说是多心了,可是这次吃饭的时候她居然把我给他夹的排骨从他碗里扔出来然后放上自己夹的一块。”
他父亲早逝,家里只有这一个孩子,这么多年母子俩相依为命早已经成了融入骨血的习惯。她的出现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
进门的时候故意不给她拖鞋,在她进厨房帮忙的时候故意把盘碗摔得乒乓作响,吃饭的时候不给她拿筷子并且指示她一会去拿辣椒一会去拿酱油,临出门的时候要亲手给儿子系上围巾一边冷嘲热讽说她要风度不要温度,连冬天夏天都分不清。
“他自己都不知道吗?
“怎么可能”Y小姐重重叹一口气,“第一次从他家回来他看我脸色不好,就给我说了这事,他上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吹的。”
他是个孝子,即使明明知道这样不对,也不忍心忤逆老母的心意,只能安慰Y小姐说以后慢慢会好。
“结婚以后咱们住在一起,天天见着慢慢就习惯了。”
Y小姐忍不住打断他:“你是说结婚后要跟你妈住在一起?”
换回他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妈年龄大了,难道要让她一个人住?”
Y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她翻来覆去地思量了几晚,觉得结婚后搬出去这种话对他和他妈来说确实残忍。于是她主动提出了分手。
“你说,我这算不算是懦弱的逃兵啊,连尝试一下的勇气都没有”,她自嘲道。
回顾起Y小姐的青春时期,她曾经是个非常勇敢的姑娘。
在大学刚刚毕业的当口她喜欢上一个人,想要他跟自己去上海工作却遭到了他父母的强烈反对,当初的Y小姐无畏得像是一个战神,她主动约了男朋友的父母出来吃饭,自报家门的历数自己所有的优点长处并发誓一定会照顾好他们的宝贝儿子。
我到现在都记得她信誓旦旦地说“我们一定会过得好不让你们担心的”,好像世上所有的勇气点燃在她眼中。
可是难料的是世事,去了上海之后他并没有找到喜欢的工作,而她却像是被幸运之神眷顾一般的顺风顺水。开始的时候他是真心为她开心,慢慢时间过去他的无力感越来越重,终于在他们的一次争吵中爆发。
“要不是你我能来这个鬼地方吗?我放着家里爸妈不管跟你背井离乡,我们同班的谁谁谁现在都混成处长了,我什么都不要跟你来上海现在失败透顶你嫌弃我了?”
争吵的起因不过是他穿着一周没换的衬衣上班,而她提醒了一句“你怎么衣服都不换就出门”。她反省了一下自己,觉得他确实为她放弃了良多,于是她变得更加温柔体贴,每个月的工资先交给他,让他寄回老家去充面子或是跟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放松。不管在外面受到了什么委屈,回家都会带着甜甜的笑容为他洗衣做饭。有摩擦的时候从来都是让步的那一个。
可最终还是没逃得过分手的命运,分手的时候Y小姐大哭几夜,第二个月就精神抖擞两眼冒光。不用再一下班就赶回去为他做饭,不用在他入睡之后轻手轻脚的起来加班,不用再考虑他的脸色态度就可以买东西唱歌看电影,整个人饱满的像是一颗水蜜桃。
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要耗尽全身的气力去爱才算是爱情。用莫名其妙的勇气狠狠的抓着,直到最后一刻力不从心才肯放手,整个人像是被抽空的氢气球。
成熟了一些之后发现,一份好的爱情原本就应该是力量的源泉。不管外面是怎样的风霜雨雪,只要想到你在,就觉得心安,就有坚持要走下去的勇气。
如果这爱不能带给你勇气,不是爱错了分寸,就是爱错了人。
Y小姐跟故事开头的他分手的时候,他挽留道:“你不要担心我夹在中间难做,我会尽量去平衡你和我妈的关系的。”
Y小姐摇摇头,“我不是怕你难做,而是怕我自己难过。”
在职场中拼,在社会中拼,如果回到家里还要强颜欢笑应付各种的抱怨和刁难,跟着自己所爱的人一起左右为难。
像是发电机一般的被消耗。消耗完她所有的温柔和潇洒,所有的力量和心情。
然后在日复一日的消耗中,期待一场称不上是赌局的输赢,细细算计每一天在他心中重量的筹码。将自己折磨到心怀怨气面目全非。
她已经不是那个年轻时又傻又冲动勇敢到不顾一切的她了。
她喜欢着她的他。
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
可是她终于明白,最需要爱的是自己。
还好并不算晚,她的一生还那么长。
有没有一个人对你说晚安。
大学的时候暗恋过一个男生,叫唐池。我叫他“池塘”,我们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好到每一天晚上,最后聊天的都是他。他没有寄宿,有零点以后睡觉的习惯,而我也坚持在宿舍熄灯以后拿着手机在QQ上和他对话,直到互道晚安,才安心睡去。
有一天,他说,晚安。我说,晚安。他说,wan’an。我说,晚安晚安。他说,你知道晚安是什么意思吗?我在被窝里捧着手机,没有回复。屏幕上一直显示对方正在输入,正在输入。
过了好久,他的头像跳动。是我爱你啊,笨蛋。
大雨磅礴的夜晚,我幸福得几乎哭出来。从此以后,晚安都对我意义深重。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胖子。我喜欢拉着唐池去学校旁边的美食一条街吃波仔糕。五毛一钵的波仔糕,葡萄绿豆红豆菠萝各种口味,他惊讶地瞪着我一次把所有口味都尝够,欧巴桑,你怎么这么能吃。而后又小声地补充,难怪这么胖。这是我的硬伤,我和唐池一样重,他却足足比我高十厘米。
唐池又会唱歌又会弹吉他,我是他热情的粉丝。那一年的校内音乐节,他和几个人组了个乐队。整场音乐会音响差场地小,但是这都无妨,一群人在台上又蹦又跳又歌唱,气氛嗨到不行。
轮到唐池的乐队,灯光暗下去,再亮起来的时候,他在舞台最中间,头发打满摩丝,还画着眼影,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在灯光下炫酷得不行。等他们唱完,我准备去献花,有一个穿短裙的大白腿比我更快地冲上台,献花,拥抱。台下开始起哄。我被挤到了人群外围,看着唐池和大白腿在台上相视一笑,那情景简直要逆天。
从时不时送个爱心蛋糕到逢唱必到的助威啦啦队,大白腿在唐池身边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频繁。大白腿叫林静香,音乐协会的副会长,听说校内音乐节也是她找她爸拉的赞助。我和富二代们向来没什么交集,但是我觉得这时候我有必要挺身而出。
我和唐池吵了起来,吵到最后慌不择言,那小眼神明明就是喜欢你,你要这个朋友,我就和你分手。要分就分。他气呼呼掉头就走,三天没联系。
那个夏天,我二十岁,一副爱起来就得海枯石烂天崩地裂的架势。唐池和我分手后的第三天,我拎着酒瓶子在他家楼下截住他,指着他,你不能和我分手,我们和好吧,你要是不要我,我就去死。他有点无奈,我没有不要你,是你不要我。我们在梧桐树下傻逼一样抱头痛哭,而后重归于好。
我依然跑去看他们排练。林静香也在,她落落大方地走过来:我喜欢唐池,但是我也尊重他的决定。她这么坦诚,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很low。
大学四年,唐池充当了我的吐槽机陪读机零食机音乐机重大事件定时闹钟大姨妈期暖水袋。除了我妈以外,我对一个人的依赖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到大四的时候,我瘦了,唐池却像吹气球一样胖起来。我们开始实习,聚少离多。
他去了一家报社,而我在豆浆店当服务员。我问唐池,我们以后会在一起吗?他看着远方,我也不知道。我对未来有美好憧憬,而他总是郁郁寡欢心事重重的样子。
圣诞节那天刚好是唐池的生日。我们约好一起去坐摩天轮,我为他准备的礼物是一条织了好久足够绕脖子三圈的长围巾。以前热热闹闹的我,似乎也开始无话可说。我们安静地坐完一个半圆。
我要出国了,他说。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从来没有说过。
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吧。我说,我不要。
如果一年后我们都还想在一起,再说。我说,我不要。
这次我拎着酒瓶子到他家楼下都截不到他。
唐池走了以后,我也开始听他喜欢的方大同的歌,从苏丽珍一直到小小虫。我在QQ的这头神情激动地对他说,那首什么什么,很不错喔。唐池在那边哦了一声,然后就安静了。半晌,才打一句话,呵呵,好久没听了。
他渐渐疏离。但是在很多个凌晨,依然和我说晚安。
唐池恋爱了。不知道谁在餐桌上说了一句。大家突然都安静下来,不约而同地看向正在夹菜的我。我正埋首苦吃。被大家盯着,夹在手里的肥牛卷放也不好,吃也不好。偏偏有不知情地人继续发问:谁啊?林静香啊。
他没有出国,他只是找了个理由,把我甩了。那场聚餐食不知味,我提前告别离席,车从高速公路拐入市区,路过巨大的彩色广告牌,路过斑马线一侧穿蓝白校服的高中生,路过在街头拥抱的情侣。时间远走,城市的面容迅速模糊。
那一年,我们毕业。那一年,唐池终于牵了别人的手。
我在短信上给他发了一段恶狠狠的话,我把所有联系方式都拖黑。那一年,我离开生活四年的城市。从黑夜到清晨,我在火车上哭了一路。
江湖路远,各自珍重。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呸。
时隔四年,公司新闻发布会选址在A市。在记者名单里,看到了唐池的名字。本来我在接待组,我对老大说,让我去跟现场。会议声势浩大,我知道唐池在现场,但是直到结束,我们都没有碰到。在停留的最后一天。我去酒店的大堂签单,远远地看到他,正和旁边的人聊着什么。他似乎有所察觉,抬头望向我的方向。我赶紧低下头快步上了电梯。
他比以前更胖,而我在职场的这几年,学会穿高跟鞋和化妆,已然更加干练。我松了口气,离开了我,你似乎也没有更好。
也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这样想着,我又抬头看向他,他依然看着我。我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记得大三的时候,我们一起去A城参加烟花节,混乱中,我和唐池走散了。人太多,手机又没有信号,我是个路痴,只好呆在原地。突然听到舞台上熟悉的声音,唐池的声音:林默,往舞台这边走。他抢走了主持人的话筒,然后又被人拖了下去。我哇呜一声,拼命地往舞台那边爬。后来想起这个场景,总觉得那时他周身绽放异彩。《大话西游》里面,紫霞仙子说过,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而我也以为你是我的盖世英雄。
我一直以为,只要一转身,我们就能回到过去。
现在,我们各有归属。有人在我身边,对我说晚安,不离不弃。
我和未婚夫去挑选婚纱,看过不少店。令我万分惊讶的是,这家的店主是林静香,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在更衣室,她一边为我整理着婚纱的褶皱一边轻声说,当年你还真就撇下唐池一个人走了。我狐疑地看着她,她继续说,你应该不知道唐池当年生过病吧。
肾脏综合症,最坏的结果是尿毒症。一开始除了浮肿没有什么不正常,治疗需要用激素,所以他一直在长胖。医生说,如果一年以后病情好转,就可以停用激素,只吃常规药物,坚持调理的话就会痊愈。
毕业那段他断断续续住过院。其他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想一想,我们共同的朋友少之又少,最后还要从当年情敌的口中知道这个消息。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林静香意味深长地笑笑。就算我陪他走过最艰难的那段,他还是没有选择我呢。而你最后,果然也辜负了他。她看看在外面等候的男人。
当初多怨恨,现在就多难过。而他对于当初的窘境闭口不提,到底是觉得给不了我想要的未来,还是没有信心我能和他坚持到最后?
那一天回家,鬼使神差,我点开久不用的邮箱,在一堆的广告垃圾邮件中,我看到一封来自陌生邮箱的邮件,点开,寂静的夜里,唐池的声音蔓延而来。
旋转八音盒,为你唱一首歌,
声音停留在心里。
行走的指针,很安静,
但最终都会回到原点
用歌声,描绘四季的色彩
谁曾是其中,最美风景
最后一个尾音结束,是沙沙的电流声。许久,我听到他轻声说,晚安,林默。
凌晨,我光脚在楼下的花园走了十圈,痛从脚底一直抵达心脏。
有人离开,是因为不爱,有人离开,是因为怕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