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小姐在28岁的“高龄”才遇见了她的他。
第三次约会时他牵起Y小姐的手,“我们要不要恋爱一下试试看?”或许是刚刚看完一场浪漫电影的缘故,Y小姐觉得那一刻他的眼神带着无比温柔的宠溺,像是融进了Imax银幕上四合的暮色一般柔软,她心中小鹿乱撞了几秒,差点脱口而出我愿意。
毕竟两个人都已经不再年轻到可以恋爱马拉松的年龄,他们谈了两三个月的恋爱很快发展到了“见家长”的阶段,第三次从他家里吃完饭出来的时候,Y小姐打电话叫我出来聊天。
“我觉得我们不会在一起了”。她语气中带着微微的失落“我觉得他妈妈有恋子情节”
“拜托……谁家当妈的不疼自己儿子。”
“你不知道他妈看我的眼神,哪里是看媳妇,那绝对是看仇人的眼神,好像我把她毕生的最爱抢走了一样,前两次去我都安慰自己说是多心了,可是这次吃饭的时候她居然把我给他夹的排骨从他碗里扔出来然后放上自己夹的一块。”
他父亲早逝,家里只有这一个孩子,这么多年母子俩相依为命早已经成了融入骨血的习惯。她的出现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
进门的时候故意不给她拖鞋,在她进厨房帮忙的时候故意把盘碗摔得乒乓作响,吃饭的时候不给她拿筷子并且指示她一会去拿辣椒一会去拿酱油,临出门的时候要亲手给儿子系上围巾一边冷嘲热讽说她要风度不要温度,连冬天夏天都分不清。
“他自己都不知道吗?
“怎么可能”Y小姐重重叹一口气,“第一次从他家回来他看我脸色不好,就给我说了这事,他上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吹的。”
他是个孝子,即使明明知道这样不对,也不忍心忤逆老母的心意,只能安慰Y小姐说以后慢慢会好。
“结婚以后咱们住在一起,天天见着慢慢就习惯了。”
Y小姐忍不住打断他:“你是说结婚后要跟你妈住在一起?”
换回他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妈年龄大了,难道要让她一个人住?”
Y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她翻来覆去地思量了几晚,觉得结婚后搬出去这种话对他和他妈来说确实残忍。于是她主动提出了分手。
“你说,我这算不算是懦弱的逃兵啊,连尝试一下的勇气都没有”,她自嘲道。
回顾起Y小姐的青春时期,她曾经是个非常勇敢的姑娘。
在大学刚刚毕业的当口她喜欢上一个人,想要他跟自己去上海工作却遭到了他父母的强烈反对,当初的Y小姐无畏得像是一个战神,她主动约了男朋友的父母出来吃饭,自报家门的历数自己所有的优点长处并发誓一定会照顾好他们的宝贝儿子。
我到现在都记得她信誓旦旦地说“我们一定会过得好不让你们担心的”,好像世上所有的勇气点燃在她眼中。
可是难料的是世事,去了上海之后他并没有找到喜欢的工作,而她却像是被幸运之神眷顾一般的顺风顺水。开始的时候他是真心为她开心,慢慢时间过去他的无力感越来越重,终于在他们的一次争吵中爆发。
“要不是你我能来这个鬼地方吗?我放着家里爸妈不管跟你背井离乡,我们同班的谁谁谁现在都混成处长了,我什么都不要跟你来上海现在失败透顶你嫌弃我了?”
争吵的起因不过是他穿着一周没换的衬衣上班,而她提醒了一句“你怎么衣服都不换就出门”。她反省了一下自己,觉得他确实为她放弃了良多,于是她变得更加温柔体贴,每个月的工资先交给他,让他寄回老家去充面子或是跟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放松。不管在外面受到了什么委屈,回家都会带着甜甜的笑容为他洗衣做饭。有摩擦的时候从来都是让步的那一个。
可最终还是没逃得过分手的命运,分手的时候Y小姐大哭几夜,第二个月就精神抖擞两眼冒光。不用再一下班就赶回去为他做饭,不用在他入睡之后轻手轻脚的起来加班,不用再考虑他的脸色态度就可以买东西唱歌看电影,整个人饱满的像是一颗水蜜桃。
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要耗尽全身的气力去爱才算是爱情。用莫名其妙的勇气狠狠的抓着,直到最后一刻力不从心才肯放手,整个人像是被抽空的氢气球。
成熟了一些之后发现,一份好的爱情原本就应该是力量的源泉。不管外面是怎样的风霜雨雪,只要想到你在,就觉得心安,就有坚持要走下去的勇气。
如果这爱不能带给你勇气,不是爱错了分寸,就是爱错了人。
Y小姐跟故事开头的他分手的时候,他挽留道:“你不要担心我夹在中间难做,我会尽量去平衡你和我妈的关系的。”
Y小姐摇摇头,“我不是怕你难做,而是怕我自己难过。”
在职场中拼,在社会中拼,如果回到家里还要强颜欢笑应付各种的抱怨和刁难,跟着自己所爱的人一起左右为难。
像是发电机一般的被消耗。消耗完她所有的温柔和潇洒,所有的力量和心情。
然后在日复一日的消耗中,期待一场称不上是赌局的输赢,细细算计每一天在他心中重量的筹码。将自己折磨到心怀怨气面目全非。
她已经不是那个年轻时又傻又冲动勇敢到不顾一切的她了。
她喜欢着她的他。
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
可是她终于明白,最需要爱的是自己。
还好并不算晚,她的一生还那么长。
很多年之后,他依然记得,她那一句深邃而伤感的话:“烟花的美,与其说输给了夜晚,不如说留给了寂寞。”
农村的节日不多,不过每年的元宵佳节却是那么热闹。在农村,小孩子最喜欢玩的东西就是烟花了。每年的元宵,一群小孩子便围着一起放烟花,虽然没有城市里的美,不过,他却能从哪些小孩脸上看见,比城市里的人更快乐和新奇。
他,十五岁随着母亲从城市来到乡下居住,那是一个叫烟花的小村,村里的人十分朴素,都是靠着生产烟花赚钱。就在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她的美让他心动,不过,他从别人口中得知,她从小就是一个哑巴,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她一起。
可能是心动,或许也可能是同情,他从那以后就常常往她家跑,他知道她不识字,便当起了她的识字老师。为了让她识字,他给她买了几本日记本,可能是聪明,也可能是勤奋,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可以在日记本上,写出她以前不敢想的文字交流方式。也就是在他16岁,快17岁那年,他身后便多了一个跟屁虫。
他从认识她就了解到,她很喜欢烟花,特别是元宵晚上盛开的烟花,她在日记本记着一句话:烟花虽然是渺小的,可绽放的美丽,却可以把夜晚比下去。
他看着她的那一句话,便拿过她的笔,在她的日记本说出:烟花的美留给了夜晚,你的美,留给了我!
那一刻,他第一次看见她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她比烟花更美。
从此,他和她的关系便有了点玄妙。
就在他十八岁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晚,他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她亲自为他制作了一个烟花,一个很普通的烟花。没有城市里的绚烂,也没有特效的图案,就是那么一个转瞬即逝的烟花。不过,在他心里,那比世间什么都美,都缤纷。也就是在那天,他第一次说,:为了这晚的美丽,下一个年轮,我要把你的美丽回荡在回忆的星空。
此后,他努力跟着她和村子里的能者学习制造烟花的技巧。或许是心愿,或许是天赋,也或许是信念,一年的时间,他从一个垫底的烟花制造者,成为了一名村子里最好的烟花制造者。
她的生日与元宵同一天,也就在她十八岁生日元宵那天,他把她带到最初相遇的地方,那晚,他为她点燃了他准备了一个月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时刻,那烟花展现了她的名字,也绽放了他的心型。那晚,她在日记本上写着:时间,绽放了美丽,烟花,绽放了我们的爱情。
他接着在她下笔下横写着:大梦三千,烟花一点,不及你卿美。
他和她更亲密了,她以为这样就是幸福,也是永远。
不过,或许他始终是一个对未来和世界充满向往的少年吧,名气,地位,财富,他接触这个世界越久,了解越多,他的心中更是向往。
就这样,往后的两年,他终于在二十岁生日那天,向她提出了暂别。她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他对村子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而且她也知道,他是城里人,终有一天他会回到城里。
那天,她没有一般少女似哭红着眼,她只是轻轻在日记本上写出一句话给他:落花有辞,烟花无痕,莫失初途!
他第一次对她的文字感到不理解,他问她:这句话什么意思?
她没有解答,只是轻轻为他整理了下衣领,之后,转过头,就那么平凡的离开。
他在原地想了一会,突然想到一个答案:可能就是叮嘱他不要忘了她吧。
他走了,他没有看到,刚才她在日记本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深度,快把日记本戳穿,和背着他之后,嘴唇颤抖,眼眶微红,都在诉说她的不平静。
他离开了很久。
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五年,他从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一封信。她失去了他的消息。不过她始终坚信他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可以与这漫长时间抗衡的,也就是对他的想念了。
有人问她,什么是寂寞,她却回答:在我还有呼吸想他的那一刻,我忘记了什么是寂寞。
就在第六年到来时,他回来了,不过,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美丽的女孩。
在城市里,他凭着制造烟花的技巧,迅速站稳了脚。可能是野心,也可能是承受不了名利的诱惑,他娶了一名富豪的女儿。
她第一次听到他说对不起,她也第一次在他的眼前哭,不过,她没有问他为什么,她就这样看着他哭,她哭了好久,她不去看他眼中不忍的表情,她哭累了,就在日记本上写下一句话,第一次撕下一页纸,塞进他手里,头也不回地离开。
他颤抖打开那一张纸,他眼中的不忍渐渐有点退去,因为,她写着:对不起,我也结婚了。
他回来只是住了一天就带着那个女孩离开了。他来的时候是元宵前一天,离开刚好是元宵那天,也就是她生日那天,她第一次觉得寂寞是什么,也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岁月。
她第一次这么颤抖在日记本写下一行字:烟花颓繁,斑驳了夜晚,谁的眼光,望不见寂寥。
他回到城市不久,那位女孩就为他诞生了一个小孩,他更是把对她的不忍掉在了心底。
时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他始终没有再回去一次,也再没有心思去打听她的一切。
在他四十五岁生日那天,他那十八岁大的儿子,为他点燃了烟花,庆祝他的生日,他在那晚想起了她,第一次下定决心回去看看她过得怎么样。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独自一人再次回到那个叫烟花的小村。他循着记忆来到以前的地方。他却没有见到她,他在村子里问了很久,才找到她父母家。
他以为会受到朴素农村人的热情招待,不料,迎接他的是她父母的打骂,她的父母一边打,一边对着他哭骂:还我的女儿,你这个负心汉。
他不解,硬着头和她父母辩解,说她也结婚了,他也不算是负心汉。
不过,在她父母把日记本摔到他脚下,他从日记本中,清晰看到她写下的一行字:那天,他回来了,我很开心,不过,他却告诉我,他结婚了,我第一次感到心痛和心碎。不过,我爱他,我不想他心里有什么负担,也为了他可以和那个女孩好好过日子,我对他撒了一个谎,我说我也结婚了。
他接着看下去,心中却颤抖不已:
他离开快一个月了吧,我听说他有了一个小孩,他肯定开心极了吧。
今天妈妈要我去相亲,不过,我拒接了,我下定决心,这辈子我也不结婚了。
一年,就那么过去了,以前都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比一个世纪还长久,或许,这就是别人说的寂寞如丝,秒如时异吧。
……
他就那样呆呆看了很久日记本,直到最后看完一句话,他的眼里再也忍不住,划落在日记本上那一行字:我感觉我快要不行了,这天,我突然看到他为我写的第一句话,我想了很久,还是写下这么一段话:烟花的美,与其说输给了夜晚,不如说留给了寂寞。
他苦苦恳请她的父母,让他知道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母还是告诉了他。
原来,在他离开后的第13年元宵那天,她受不了对他的思念和时间的寂寞,随后便飘然而逝,她走的时候,脸上是带着微笑走的。因为,她点燃了她最后制作的烟花,她制作的那个烟花,还是没有变,还是那么平凡,还是那么单调。
他第一次跪在她的墓前,突然想起那天离开她时,她莫名写的一段话:落花有辞,烟花无痕,莫失初途!
他懂了,原来不是她女孩般心态,而答案是:落花虽然离开,但它留下了痕迹,烟花绽放之后,虽然没有痕迹留下,但只要心中没有忘记最初的方向,还是能找到来时的地方。
他同时也懂了,她比烟花美,但,她比烟花更寂寞。
那晚加班到凌晨,姜重阳打车回家,与司机说上三环。深夜路空,车开得很快。路过某片住宅区时,她让师傅开慢些,师傅问到底去哪?她说开回刚才上车的地方。师傅问:“那你来这绕一圈干嘛?”
重阳幽幽地说:“为了看一个人,他的灯这么晚有没有熄。”
他家的灯当然熄了,江复生有孩子,向来早睡。当初买房时,他挑中临街的这套,妻子不高兴,嫌吵。姜重阳倒是挺喜欢的,她幻想过窗外市声如潮,自己和复生在屋内听车来车往。不过这只是幻想,她从来没去过复生家。几年前,她以寄送结婚礼物为由拿到地址,隔几月深夜回家时就绕来看看。
重阳一直为喜欢复生而感可笑。她怎么会喜欢这么普通的男人呢?他身量矮胖,肚子凸起像个半圆。姜重阳可以说是美人,典型的南方姑娘,圆脸盘很孩子气,又有一双丹凤眼,眼角微微向上翘着,清秀动人。十年前那会,她大学刚毕业,到一间广告公司上班,复生是她的前辈。那时他还不到三十岁,但头发就快掉光了。
那时刚进公司,重阳笨手笨脚,时常出错。有次她做了方案给客户,因错误太多被打了回来。上司当着全公司的面训斥重阳,她觉得很丢脸,下班时躲在楼梯间里哭。复生正巧在外间丢垃圾,听到哭声,推门进来看到了她。他很自然地走过去抱住重阳,摸了摸她的头。他在往后几天里教重阳改好方案。
没过多久,复生跳槽去了另一间公司。当时重阳很感谢他,但没想过会喜欢。毕竟复生那么普通,在这间公司做了八年,一直升不上去,这次跳槽也是因看不到升职机会,干脆挪挪。他走以后,重阳在公司学得很快,工作颇有起色。她聪明、漂亮,不少男同事愿意教她,特别是于欧。他是总监,遇到重阳的案子总格外细心地提意见。那些日子工作忙个不停,重阳只是偶尔想到复生,不知他在新公司干的如何。她也会想起那个莫名的拥抱——原来胖子拥抱时,先贴过来的是肚子。重阳觉得很好笑。复生偶尔打来电话,不咸不淡地聊天。重阳很累的时候,就希望他赶紧说完。
有次老同事聚会,复生也来了。那次是重阳升职,大家起哄让她请K歌。一伙人到了KTV,于欧霸住麦克风,邀请重阳对唱情歌。同事们笑,大家知道他们暧昧,只是碍于同在一间办公室,还未公布恋情。那时复生安静地坐在角落,灯光昏暗,重阳回头几次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突然厌恶起于欧来,干嘛一定要在同事面前唱这么肉麻的歌呢?不过她很快甩掉这种情绪,她和于欧也是肯定会在一起的,干脆就唱了。
那晚大家都喝了酒,站在路边打车。于欧想打车送重阳回家,她推说不顺路,让同住东边的复生送就行。他们俩上了出租车,复生问:“你和于欧在谈恋爱啊?”重阳还未作答,他就握住了她的手。
她把手抽了出来,说:“是啊。你呢?”
复生没有说话。重阳知道他和女友谈了几年恋爱,很稳定。那晚复生先下车,重阳独自回家。她想男人真可笑,不管不顾地占便宜。上个月她招待外地来的客户,对方颇有些吃惊。她当时不解,后来领导又派了男同事来。吃完饭,他们让重阳先走。第二天她才知道,原来晚上同事和客户去了会所买春,难怪对方见是重阳来招待而吃惊。她回想起以前都是复生负责招待客户,暗笑不知他女朋友知道会怎么想。
那两年,重阳和于欧相处不错,很快就同居了。有天于欧带她外出吃饭,席间突然拿出戒指求婚。他单膝跪地,双手捧着戒指,身后站有捧着上百朵玫瑰的服务员们。她们一脸兴奋,像自己被求婚一样。重阳像被惊懵了,赶紧让于欧起来,却没有回答愿意。她向于欧解释自己太紧张了。
那晚回到家,重阳慌张地解释了很多,说想把重心放在工作上,结婚可以再等等。于欧虽不高兴,但也只好接受这番说辞。那晚重阳失眠,她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不想结婚呢?于欧很好,两人每天一块上班下班,明明像夫妻一样。又同在一间公司,工作有商有量,于欧对她帮助很大。她辗转反侧,听着于欧的鼻息,突然想起了复生。
她鬼使神差地发了条短信给他:“喂,你睡了吗?”
复生没有回复。
那晚彻夜未睡,重阳想明白了,她不要于欧的这种爱。于欧的爱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爱,送玫瑰送戒指跪在地上求婚,但她不要这样的爱。后来他们很快分了手。重阳换了工作,搬出公寓,两人再也没有联系。
她和复生还是联系的。那几年,他们俩每次约会吃饭都很愉快,说说笑笑,没有负担。复生有时开玩笑说,你做我女朋友啊?重阳每次回答:“好啊”。两人都不当真,各自回家。直到有一天,复生说要结婚了。
那晚他们约在公司附近吃饭,重阳特意补了妆,坐在复生对面。两人谈起房子来,复生说最近买了一套,重阳笑说:“嚯,买房干嘛,租不挺好吗?”
复生停住筷子,抬起头,说:“我下个月结婚。”
重阳一时不知如何作答,那句恭喜噎在喉头,她咳嗽一下,说:“哦。”
复生又问:“你呢?什么时候结婚?”
重阳反问结婚干嘛,有什么好。那顿饭吃得很沉默,不像以前那么愉快。分别时,重阳问他要了地址,说寄份礼物,婚礼可能没空去,工作很忙。
那几年,重阳谈过不少恋爱,每次都相似:从心动到暧昧,从热恋到冷淡,再到彼此厌倦。
这些关系如奔流的河水,最终入海时却有道闸门紧闭,无法继续。重阳乐此不彼地投入下一场恋爱,却不肯把公寓钥匙交给对方。她知道恋爱很美好,但搬家很麻烦。
知道复生结婚的那晚,她第一次打车去了他家楼下。车停在路边,重阳向上望去,那幢楼里哪间是复生的房子呢?或许是六搂未开灯的那间,因为复生还未搬进新房。那时是初秋,傍晚下过雨,重阳站在街边感觉有些冷。这时她突然想到,自己不会爱上复生了吧?
重阳甩开这念头,她当时正在与不知道第几任男友分手。她突然好像厌倦这些循环模式的恋情,一心放在了工作上。她在公司里做的不错,不断升职,很快发现自己变成强势的上司。身边的女同事谈论起奶粉、童车和幼教时,她不知道如何参与,也缺乏兴趣。她没什么朋友,连男性朋友都没有,只有跟复生偶尔见面。
她从未告诉他,每隔几月,她会绕道至他家楼下,看看他的灯有没有熄。重阳都是深夜才去。那时复生早就睡了,她从未见过灯亮。重阳有时幻想,那间屋子亮起灯是什么样子呢?
复生婚后照样约重阳吃饭,两人还是说笑,只是重阳变得小心翼翼,不时刺探或掂量。他很少提妻儿,反倒是重阳偶尔假装感兴趣地问几个问题。那天复生说起儿子学会翻身,竟从床上翻下来。重阳吃惊地问:”难道婴儿生下来连翻身都不会吗?”
复生笑得要死,说当然不会,婴儿除了哭什么都不会。他打趣说:“你这都不懂,以后怎么带孩子?”
“我不要孩子的啦。”
“你男朋友呢?他肯定想要啊。”
“我没有男朋友。”
重阳也很难想象,复生结婚后,自己空窗了几年,连约会都懒得去。复生立即又开玩笑说那我做你男朋友啊。
这次,重阳没有迅速地说好,而是问:“那你老婆准你谈恋爱吗?”
复生愣住片刻,说:“重阳,你不会还喜欢我吧?”
重阳也愣住了,自己喜欢过这个自私又不堪的男人吗?嘴上却说:“是啊,很喜欢,怎么办?”
复生又哈哈笑起来,说那你就做我女朋友吧。重阳翻了个白眼。吃完饭,复生提议今晚送她回家。两人每次吃饭都是各自回家,今天复生要送,她默许了。两人坐在车上,复生又拉住重阳的手。这次她没有抽回手,而是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复生伸手搂住重阳,摸了摸她的脸,凑过来吻她。这时司机大声说:“到了。”
两人迅速分开,复生准备付钱下车,重阳对着司机说:“师傅,他还要走。”她把复生丢在车里,自己回家了。
往后数月,复生几次约吃饭,重阳都推说没空。她没有准备好。直到前几天深夜,她站在复生楼下时,那间房突然亮起灯来。那块原来黑暗的地方,在一间窗户和一间窗户之间,在一间房和一间房之间的黑暗,突然就亮了起来。那时整幢楼灯火微耀,看起来很温暖。重阳想这么多间房,为什么自己没有家?
这时她收到复生的短信,他说不如你来我家吧,这周末老婆带着孩子去外地。重阳心里冷笑一声,回到出租车里。这时又来一条短信,他说:“你就做我一天的女朋友吧。”
重阳的心就像那盏黑暗已旧的灯,突然亮了起来,回复:“好。”
周末清晨,重阳起得很早,却为洗澡化妆挑衣服耽误,临走时她想要不要带避孕套。这个念头让重阳略微窘迫,这太难为情了。就算要用,复生家也应该有吧。
到复生楼下已快中午。她没上楼,而是先在附近走走:老旧的六层居民楼,红砖房,楼下丢着破旧的沙发,皮子给人割去了,黄色的海绵露了出来。门口停有几辆不知落了多少灰的单车。小区里有不少榆树,秋日阳光正好,难得的静谧,老太太带着小孩玩,也有人在晒被子。重阳从未见过的场景,她只在暗夜里看过这幢楼背影,不知道正面竟如此破旧而舒适。
逛够了,她打电话给复生,说自己正在楼下。他说不如直接去饭馆吃午饭,马上下来。两人都像有些尴尬,安静地吃午饭。回家前,复生说晚上在家做饭,去市场卖些菜。重阳心中一凛,家?这可不是她的家。
重阳第一次走入复生的家里,她有些失望。他家不过是最普通的样子,孩子的玩具丢得满地都是,客厅里摆着大电视,茶几上摆着奶粉和遥控器,像每个凌乱又温馨的三口之家。她注意到鞋柜下有两双一模一样的人字拖,一大一小。复生拿起那双小的给她,说换这个。重阳迟疑片刻,还是穿上了。那双塑料拖鞋鞋面很软,重阳踩在上面,感受到复生妻子每日踩踏的柔软。
令重阳奇怪的是,她本以为会尴尬,但此刻却很自然,就像他们本应如此。复生找出几张碟,问她想看什么电影,她说随意。复生拉紧窗帘,屋内黑了,重阳略紧张。不过两人只是坐着:复生坐在沙发那头,重阳在沙发另一头,电视对着沙发的空当播放。复生突然站起来,重阳扭头盯着他。
“哦,忘记给你端茶了,喝什么?”她又说随意。
他端来一杯茶放在茶几上,仍旧坐回沙发那头。重阳端起杯子,看着这杯浑浊的温水,问:“这是什么呀?”
“哈,红枣茶,他们说女孩子喝这个好。”复生笑了。
她打趣道:“怎么?怕我下迷药?”重阳也笑了,抿上一口。这是今天下午他们说过的唯一接近调情的话。此后两人真的看起电影来,一部接着一部,等回过神来,天都快黑了。
复生起身说要做饭,重阳跟进厨房打下手。复生像做惯家务,手法纯熟。重阳虽第一次来,他也没有客气,让她择菜洗菜,两人像老夫老妻。吃饭时,复生竟端着碗去看球赛。重阳吃完收拾碗筷,她在厨房里洗碗,水哗哗流着,听见复生为进求大喊大叫。重阳一时恍惚,有在居家过日子的感觉——丈夫看球,妻子洗碗,彼此不多看一眼。她竟然感动起来,不过转念一想,她慕渴的日子,复生已和别人经历过很多了,又有些伤感。
洗完碗,两人终于坐下来说话。像为避免尴尬,复生高兴地谈起老朋友的趣闻,甚至介绍起了足球比赛规则。重阳也很高兴,为每个笑话笑个不停。她像第一次发现复生是个有幽默感的人,说的每句话都有意思。这个原本在她心中其貌不扬,略有猥琐的男人竟如此有魅力。难怪自己平日喜欢与他约会吃饭。
他们说说笑笑,不觉深夜已至。若不是复生妻子打来电话,简直可以说到天亮。这时,复生握住电话,站起来说:“重阳,不要出声哦。”他走入卧室,重阳坐在客厅里听到他压低声音说话。
这时重阳不得不面对极力想要遗忘的事实:他已有妻子,而今天她来这里……刚才的那些欢笑像是种假象,她略为沮丧,想到了那枚没带在身边的避孕套。
等复生打完电话,他们像已无力再避免尴尬。重阳说要洗澡,复生也说要洗,两人分别进了两间浴室。重阳知道那一刻要来了,她故意洗了很久。出来时她见复生站在走廊上,换上了旧T和短裤。重阳走进卧室,他跟了上来,站在门口。
她背对着门,听见他说:“你睡吧,我给你关灯。”
完关灯,复生竟然关上门,走了。重阳略有些讶异,独自站在黑漆漆的屋内。
这时房门又响了,复生推开门,开了灯,怀里抱着被子,说:“入秋了,晚上冷,盖床被子吧。”他放下被子,又走了——这次房门再没被敲响,复生真的走了。这时重阳仍呆呆站住。这一刻竟然是这样。她在黑暗里笑了,觉得高兴,是应该这样。
那晚她睡得很好,起床时复生已坐在客厅里等着。两人同出门上班。复生在报刊亭买了报纸。他们俩并排坐着,重阳听见翻报纸的簌簌声盖住周围所有的嘈杂。她回想起第一次被复生拥抱时的情景来,那圆圆的肚子竟先贴了过来。这时复生下车,重阳扭头看着车窗外:他朝后走去,背影那么普通,身材矮胖。若不是快要秃头,简直混在人群里就要消失。
公车发动,重阳紧贴车窗,死死盯住复生远去的背影。她心中的那道闸门却突然打开,洪流崩涌,浩浩荡荡,她终于承认自己爱这个男人。她浑身乏力,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此刻她无比坚定地承认,这么多年来一直爱着复生,而又不得不悲哀地想到他走了。于是重阳睁大眼睛,努力不让复生逐渐缩小的背影消失。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喊道:“喂!我爱你!”
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