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
姑娘和男孩儿在阳光明媚的早上相见,姑娘说,你知道只是看着他,我都觉得好幸福。
他一定是有女朋友的,我总是看到他拿着手机开心的笑。每次下班,他总是很晚,我也会故意晚走,最后,当整个办公室只剩下我和他,我会觉得我何其有幸和这样一个优秀的人一起加班,我总是在他走后才走,有时会在电梯间和他相遇,这样故意的安排也会让我觉得开心。来到公司的第一天,我就看到了他,长的太高了,尽管他是坐着的。
经理把我安排在离他两米远的一个位子上,不是他旁边,可是刚好可以看到他完美的侧颜,真好。我总是在上班的时候悄悄的盯着他看,却从来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怕他会看到我的不好。我从不敢主动上去和他说话,我怕我的声音不够好听,他不喜欢。我看着他对别人笑,就好像是在对着我笑一样,我也会自己站在旁边傻笑半天。同事都知道我喜欢他,都笑我是花痴,笑我太傻,她们说,喜欢就去追啊,说不定他就是喜欢你这一款的啊,你不说你喜欢他,他怎么知道。我才不敢,我不够好,他太好,我们是不可能的。我才不敢想,也不能想。美好之所以是美好的,大概就是渴望而不可及吧。我这样远远的看着他,已觉幸运。或许,我主动上前,得到的只有不愉快的回忆,他有自己的生活,我不打扰,我还是习惯暗恋。
我每天早上会跑到离他最近的一个饮水机去接开水,用余光悄悄的看他。我每天都会去和离他最近的那个女生聊天,看着他用纤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我每天都会把凳子调到最高的高度,这样才能看到他。我每天都会在他下班之后用最快的速度整理,我怕我出去的时候,他已经跟着电梯走掉了。我每天,都会期待我悄悄看他的时候,他或许也会悄悄的看我,或许,他都有注意到我这些幼稚到死的小动作。可是,好久以来,我终于还是放弃了。尽管,我无数次的制造我们的偶遇,他却从未有一次真的看到过我,一个月以来我们还没来的及说一句话,一个微笑,或者一个眼神。我无数次想鼓起勇气,想在某个早上对他说,早上好,可是我没有。我无数次在和他隔壁女孩儿聊天的时候,想笑着对他说,干嘛呢?可是我没有。我也无数次在和他一起下班的电梯里,想告诉他,你好,我叫谁,我喜欢你好久了。可最后还是没说出口。其实,我只要远远的看着他就好,可是,看到他的手搭在一个漂亮女孩儿的肩上,还是会有莫名的失落,他明明只是远方的一颗星。
听着这样的故事,我总是会告诉她,姑娘你勇敢一点啊,姑娘,你都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有个傻子喜欢他,他怎么知道,你喜欢的是他。到最后,姑娘也没说喜欢那个男孩,尽管,好心的同事告诉她他其实是没有女朋友的。尽管,好心的同事一次次帮忙制造她们的偶遇,甚至还把他们叫到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她还是没有勇气说,我喜欢你。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好像被她吞到了肚子里,怎么也说不出来。有一次回家,和姑娘一起坐地铁,姑娘说,我知道大家都觉得我太笨了,不,是太傻了,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我喜欢他,只是喜欢这样一个感觉而已,或许,他真的变成我的男朋友我就不那么喜欢了,那种看着他就觉得幸福的感觉,只能是在得不到的时候才会有,至少,那时候的喜欢是最真诚的,得到了,有的大概都是占有,他是我的就只能是我的,可是他自己有自己的思想,凭什么就只能是我的呢?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没有接近他,不了解他,我只是单纯只是觉得他长的好看而已,我不想了解更多,了解太多或许我就不会喜欢他了,我喜欢的就是他带给我的希望,我现在都觉得这个工作我不喜欢,可是,为了每天都能看到他,我还是会准时起床,准时上班,这就是暗恋的意义。无穷无尽的想象,我喜欢他,是我自己心里的故事,我不想告诉其他人,我也不会告诉其他人,告诉了就不叫暗恋了。所以,或许,我喜欢的不是他,是他旁边的那个帅哥呢?你也不会知道。
男孩儿
姑娘在两个月后的一天辞职了,她走的时候把她的玫瑰送给了我,她说,如果你喜欢谁的话,记得送他玫瑰,听说这样的成功率会很高的。我养了两个月还是没等到花开,如果哪天它开花了,给我发张照片吧。我答应了,看着她单纯可爱的笑脸,我觉得很遗憾,她还是没有告诉那个男孩她曾喜欢他。
后来,那个男孩升职了,我几乎没再看到过他。两年后的一个下午,我和那个男孩在休息室里碰到了,寒暄了几句,忽然想起那年偷偷喜欢了他两个月的那个女孩,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还记得两年前,我们组上来的那个短头发女生吗?就是挺可爱的那个。”我说。他说记得。“那你知道她偷偷喜了你两个月吗?当时我们怂恿她跟你告白来着,可是她说什么暗恋是最美好的。对了,听说你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如果她那时候跟你表白的话,你会和她在一起吗?”我还是有些好奇的。
男孩说:“我跟你讲一个故事吧,我呢,从小就发育不良,我15岁的时候特别矮,看起来和小学生没什么差别,别人都叫我小矮子,我们班上我是最矮的一个,甚至比所有女生都要矮,那个时候我是很自卑的,走路总是低着头,怕别人嘲笑我。那时候我喜欢的是我们班上最漂亮的那个女生,我们两个都坐在第一排,她坐在第一排真的是因为成绩好,而我坐在第一排真的只是因为矮而已。她上课认真看黑板,我上课认真看她,一个女生长的这么好看真的不容易。我都不太敢和她说话,她总是会收到很多的情书,我看到那些男生悄悄的把情书放到她的抽屉里,然后向我投来自信的微笑,我只能默默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我和她当了3年的同桌,我喜欢她三年,我从来不敢告诉她,因为我觉得我配不上她,可是她的美好让我不断的改变自己,我努力让自己变的更好。她带给我的希望是无限的动力,我可以每天坚持跑步5千米,让自己变得强壮;我可以每天练习我的英语口语,让我有机会可以和她在英语课上被老师点名做口语练习;我可以每天认真听讲,因为认真的她让我看到了美好。我一点一点的改变,毕业的时候,我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了我喜欢的一所大学。毕业典礼的时候,我送了她一朵玫瑰,我还是没把我的告白说出口,她太美好,就算当时的我在别人看来足够优秀,我还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我的那些努力,在最后化作一句谢谢。我是真的想谢谢她在我身边的这三年,尽管我们之间最长的一段话,是讨论一道数学题
是如何解的,最多的互动是,她让我把化学课上的笔记借给她用一下。我可以变成现在样子,大部分的功劳还是她的。”
“那你们后来有再见吗?或者,你现在变的这么好,回去找过她吗?”我问。
男孩说:“两年前见过她一次,我想跟她打招呼,可是她好像变了一些,她好像不记得我了,她总是低着头,不敢看我。我一次次的和她擦肩而过,最后看着她的背影,我只能期待明早的阳光下还能看到她坐在离我两米的位置上看我旁边的那个小子。”男孩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不是你以为现在的你足够好,就有机会可以和她在一起,而是在你还够青春的时候,做一件飞蛾扑火的事也未尝不可,毕竟年少无知的你,有的不过是视死如归的莽撞。我最遗憾的,是我青春年少时的玫瑰没有用我爱你代替那句谢谢你。”
阳光还是刺眼的,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花店,过几天就是情人节了,花店里大朵大朵的红色玫瑰,让我想起姑娘两年前还未开放就凋谢的粉色玫瑰。我打开微信,把我在花店拍的那张红玫瑰的图片发给她。我说,“你的那朵粉玫瑰还是凋谢了,不过,我给你的这朵红玫瑰,我希望你可以珍惜,就像送你花的那个人也在等那朵花开,可是没有阳光,花可开不了,你在英国这两年太阳应该晒够了吧,回来种一朵玫瑰可好?”我没等到姑娘的回复。两个月后的一天,姑娘给我发了一条语音,她说,“我在英国晒了两年的太阳,等的就是一朵需要阳光的玫瑰。”
街道尽头有一方客栈,里面有酒与姑娘。酒,是最香的酒;姑娘,是最好看的姑娘。
客栈是个好地方,三教九流的人都来此落脚。有离家游赏的世家公子,身穿锦衣,腰挂通玄佩玉;有出逃的通缉犯,一身粗布,粗鲁的在客栈中咒骂着。苦行的僧人与云游的道士结伴而来,精明的生意人正在桌前忘我的盘算着自己的生意经;像是红尘里的一个缩影。
雨默默的下着,嗒嗒的敲打在破旧的木窗上,打在外边的老马马背上,舒服得让老马直咧嘴微笑着;落在狼狈赶回家的平凡的人身上,像是世人践行着众生平等的原则。
泥泞沉重的脚步推门而入,那栈破败的门被弄得咯吱咯吱的响,好像随时都要散架了一般。来得自然是红尘客,那是怎样的一张面庞,和一双眼睛。沧桑的面庞下面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平静的眉目下,潜着一头安然又黯然的困兽。他自然的走到角落的方桌前坐下,沉默的望着柜前的区域,既不点菜,也不点酒。柜前只是普通的地方,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和大多数普通的客栈没有什么两样,有所不同的只有人。柜前的老板娘正低着头记着帐,眼角也不抬一下,只是小二熟练自然的将一碟花生与一坛酒放在红尘客桌上,微微点了点头。红尘客时不时的往嘴巴仍几颗花生,完后又继续喝酒,从头到尾一句话都不说。旁边的人没有什么反应,好像这场景已经上演了无数次。
好像一切都很温馨,很和平。但有江湖的地方自然有争斗,不久后客栈中便闪有刀光剑影,将碎花缀沿的盘碗打碎,踢翻了桌椅,淌一地殷红的血。红尘客冷漠的喝完坛中的酒,平静的将打斗的人扔出了客栈。台上的说书人依旧重复着那些烂俗的英雄故事,喝酒的粗汉们依旧在喝彩咒骂,热闹的场景,推杯错盏,碰坏不知多少杯碗,门外的老马儿依旧享受着雨打。嗯,老板娘依旧低着头算她的生意帐。
红尘客轻轻的拍打着身上的尘埃,走到老板娘前边,温柔的望着她,轻声道:”默娘,你愿意跟我走吗?”
“不愿意,”老板娘淡淡的道,不起一点涟漪。
……
那日天高云阔,阳光显得格外刺眼,默娘行走在大漠上,把满满的一囊水留给差点渴死在大漠中的红尘客,他对她说,穿过这片大漠,我们就成一个家。他是江湖人,惯使刀,他的刀花挽得滴水不进,爱住客栈、喝烈酒。但是当他们满面风尘的走出沙漠,来到这里落脚时,她却拒绝了,她说她要开一家客栈,听往来江湖南北客的故事。他说,好,我等你。
他为她盖了一家客栈,每天在角落的方桌前坐着,只为了问她一句:“默娘,你愿意跟我走吗?”
……
他的眼神变得有点黯淡,低着头沉默了很久,终于抬头嘶哑的说着,“我明天将启程,一直往北,去履行我的使命。”那张沧桑的面容,不知不觉已显得有些疲惫。”我若活着回来,你可愿和我在一起。”
默娘心尖狠狠的颤了一下,抬头望着他那满是胡须的脸,心中没由来的升起了怒火,语句却仍保持冷谈,“你没有机会。”
红尘客自嘲的摇了摇头,摸了摸手中的墨刀,墨刀很冷,冰冷刺皮,可他的心更冷。
第二天他出门时,脸上神情竟坚毅如铁,大踏步地走,头也没回。台上的说书人依旧重复着那些烂俗的英雄故事,喝酒的粗汉们依旧在喝彩咒骂,热闹的场景,推杯错盏,碰坏不知多少杯碗,门外的老马儿依旧享受着雨打。
老板娘呢,没有再低着头算她的生意帐,她只蜷缩在台下,安静的喝着酒。只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叫默娘的老板娘,以前从来都不饮酒。
后来,默娘把客栈当给了人家,牵着那匹老马离开了这个老城,老马踩在硬实的官路上,踏踏的马蹄声响彻整个边城。至于去哪里,她也不知道,听说北方有广阔厚实的男人,南方有温柔细腻的书生。那样也好,那样才好。
整个天下都空空的,只有雨,噼啪叮咚,簌簌如春花凋尽。
……
犹记得有人对我说,客栈是个伤心的地方,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伤心。边城没有人家,只有往来的客,有肉有酒有姑娘,就是没有自己的男人和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