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眼前仿若一团化不开的墨,沉重粘稠。
她站在窗前,没有开灯,想起,她和白墨宸就是在六年前的今天认识的;在五年前的今天发现自己喜欢白墨宸的;在四年前的今天向白墨宸告白并且被他拒绝的;在三年前的今天白墨宸有女朋友的;在两年前的今天白墨宸和他女朋友分手的;在一年前的今天决定不要再继续喜欢白墨宸的……今天,还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想到白墨宸,她心里一阵酸楚,喜欢了这么久,并没有什么结果不是吗?伸手拿过桌上带刺的球,攥紧,任疼痛在手中蔓延。因为只有这样,只有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才能让自己暂时不去想他。
这个球,是她设计的,是她为了强迫自己不再喜欢他而设计的。也就是为他设计的。
突然,空中传来烟花绽放的声音,伸手不见五指的夜空瞬间被点亮,她条件反射似的抬头,绚丽的烟花照亮她黯淡的双眸。
“叮!”手机狠狠振动。
“我在你家附近的广场等你。——白墨宸”
她攥紧球的手猛地缩紧,掌心早已是血肉模糊。
白墨宸,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残忍?我好不容易平复好的心情却被你的一句话搅乱。
夜,静!只有她啜泣的声音,静寂凄凉。
手机铃声响起,她颤抖的接通,电话那头的白墨宸站在已经从广场飙车到了她家楼下“诗诗,怎么了?没看见短信吗?怎么不回一条?”
陈韵诗深吸一口气,分三口吐出,额迹有冷汗不断冒出:“没事。”
白墨宸听出她的异样,好看的眉紧紧皱着:“你怎么了?”
陈韵诗失控的大吼:“我真的没事!”吼完,崩溃的跪坐在地上,握着球的手捏紧,鲜血源源不断的冒出。
白墨宸此时已经走到陈韵诗家门口,轻声哄:“你在家吗?先把门打开好吗?”
“不用,你回去吧!”
“诗诗!”白墨宸加重语气,声音中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
陈韵诗眼前的世界再次模糊,一颗晶莹的液体很耀眼,狠狠地砸在地板上。
白墨宸有直觉,她出事了!想都没想就把踢门。
“嘭!”门应声倒地。
白墨宸冲向她的卧室,打开灯,看着跪坐在地上狼狈不堪的她,心中仿佛被一直无形的大手紧紧掐住,心跳失去了频率。
陈韵诗攥着球的手再缩紧,刺抵到骨,她却愈攥愈紧,几乎要刺穿骨。
白墨宸看见地上鲜红的血迹,再看看她的手,险些没站稳。大步流星的朝她走去,缓缓拿起她的手,摊开,这一系列的动作,她没有拒绝。
白墨宸看见她手中赫然摆着一个球,因为血的缘故,已经看不清球原来的颜色。他呼吸一致,随即心疼而又愤怒的咆哮:“陈韵诗,你在做什么?!你凭什么自残?”
陈韵诗再次攥紧手中的球,站起身微笑凝视他。
白墨宸被他看的心惊:“诗诗?你怎么了?”觉得心里拔凉拔凉的。
夜,冷!寒意侵入骨髓,寂寞萧条。
“你回去。”
白墨宸拧眉:“诗诗,你到底怎么了?”
陈韵诗崩溃的大吼:“白墨宸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残忍?我喜欢你这么多年,你没有给予一丝一毫的回应!你知道当我知道你有女朋友的时候我有多难过吗?呵呵,我担心你会和她会牵手走完一生,当知道你们分手的消息后,我很开心,当同时也很当心你!知道吗?我曾经无数次想到你的婚礼,我想,你婚礼当天我会怎样。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哭上一整天还是忍着伤痛带上祝福参加,亦或者是自杀。也曾幻想过和你一起走向殿堂。不过我知道这种可能性近乎渺茫。白墨宸,下辈子你平凡普通一点,我努力争气一点,下辈子我在追你,好不好?这辈子,我累了,真的……”
白墨宸激动地打断:“不!不要下辈子!这辈子!你累了就我追你,好不好?”
陈韵诗的眼泪再次滑落,愣愣的看着他,呆了几秒:“白墨宸,你真的很残忍!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要再继续喜欢你,却被你的一句话搅乱……”说着说着,太的脸上渐渐浮现出笑脸,两腮连个深深的酒窝甚是可爱。
白墨宸动情的望着她,小心翼翼的开口:“所以,现在我们在一起,可以吗?”
答曰:“可以。”
之前为我喜欢的台湾艺人林子闳写过一篇文章,叫《喜欢你,但却不能深拥你》,也是我唯一一篇被推送简书首页的文章。因为我明白信仰与现实的差距,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演的角色,你唱的歌,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用角色给了我想要的鼓励,你用歌声恰好描述着我的心情。
所以,我喜欢你角色里演绎的人物,进而我也喜欢你,现实里的大男孩林子闳,只是我们未曾因为给过的能量而相拥,因为,喜欢你,但却不能深拥你,是透着一点哀愁。
喜欢你,但却不能深拥你。
因为我们相隔千山万水,横亘着宽阔的台湾海峡。
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年龄,一个头顶光环被万人敬仰,一个平凡至极低到尘埃。
因为我们有着时间的穿插跨度,还有空间的相隔千里。
因为我,生活在现实和信仰之中,默默喜欢,不能深拥。
喜欢你,但却不能深拥你,和喜欢你,但却注定错过你一样,都是“喜欢”在“命运”里默默做过的无所谓的挣扎。
只是我还算幸运,我不能深拥,但二闳却可以是我一直的信仰,可以用他的方式,用我的理解,给我青春最后的疯狂。
而她,不同。
宿舍妹子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计算机考试疯狂的刷题,期间京东狗说起她朋友陷入爱情的痛苦,而她在刷题之余还得安慰朋友,一边为考证焦虑,一边为朋友担心,我们都笑笑,应该写一本关于爱情的心灵鸡汤,以教诲后人,她也用很帅气的语言说,说了好多,就让她好好想想了,毕竟大师的话不容易参透。
对于家常便饭似得自恋,我们都会心用奇怪的笑声来回答,因为我们都一样,一样的在一起就变段子手,不过辛亏还没成矫情狗。
她的朋友我并不认识,就暂且叫小C吧。
小C和舍友高中同学,从很久以前就一直喜欢一个男同学,只是小C继承了女生最优秀的害羞潜质,一直没有告诉男孩喜欢他,就这样他伤心她安慰,各奔东西后,她也只是打听男孩的消息,一直犹豫徘徊在告白与不告白之间。
这样的日子不断重复,直到去年,她喜欢了十年的男孩结婚了。
十年是我们从小学到高中毕业的时间,十年是新事物更替好几代的时间,她将十年耗费在暗恋里,把青春最美的时光镀进了往后更多个十年回忆的盒子里。
只是时光不再,他已为人夫,而她还沉浸在一个人的暗恋伤痛里无法走出。
有句话说,暗恋是最幸福的恋爱,因为它从来不用失恋,你一句话我可以记得很多年,你一个笑我也可以开心很多天,可是如果能够相恋,谁又愿意暗恋。
暗恋失恋比相恋失恋更痛苦,因为后者至少在一起过,就算后来分开,当初在一起也是因为爱,而暗恋失恋就真的失恋了,因为你从来不知道,这段暗恋里他有没有一瞬间喜欢。
喜欢你,但却注定错过你的例子太多。
很久之前看过王丽坤和韩庚演的一个电影,王丽坤就跟小C一样,深深爱着韩庚饰演的男主,却一直未说喜欢,最后嫁为人妻时那段声泪俱下的告白看哭了很多观众,最后也只有两个字,爱过。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前提是互相喜欢,要不然你陪伴他多年,最后看着他与别人共赴未来,而只留伤心欲绝的你,只算爱过。
喜欢你,但却注定错过你。
喜欢你,但却不能深拥你。
都有一股爱而不得的哀愁,但却有不计期数的痴汉怨女为它赴汤蹈火。
因为,全世爱。
只是林子闳我的信仰,他将一直在,而我,何其幸运。
莲生是一个清贫的书生,寒窗苦读十年,也只是一个寒酸的秀才,家中还有一个老娘等着他去供养,他不受村人的重视,每日都与自己的老娘过着温饱的贫穷日子,一日挨一日地过活着,但是,莲生没有想到,当他以为自己就会这么穷困潦倒的过下去的时候,会出现一名叫做阿桑的女子愿意与自己长相厮守。
莲生记不清那是自己第几次挨饿,只记得自己的老娘与他一起饿得受不了,莲生顾及自己的老娘,半夜从床上爬起来,那时正好村里养蚕,桑树遍野都是,莲生便琢磨着去摘一些桑果来,以此填报自己与老娘挨饿的肚子。
莲生来到桑树林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天空上也没什么星星,莲生暗自摸索着去摘了一些桑果,便狼吞虎咽地吞了下去,也不在乎滋味如何,只想着吃饱后好有力气赶回家去。
当他解下自己身上的粗布上衣,准备将一些桑果装回家带给老娘时,旁边的树丛中却突然传出一些悉悉索索的声音,莲生吓了一跳,想着不会是有人发现了他偷摘桑果,可是这桑果向来也没有人吃,更妄论偷?莲生想到这,不禁也胆大了,悄悄地走了过去,见那些怪声还未消失,他大着胆子叫了一声:“是谁在那里?”
话音刚落,那阵声音便消失了,莲生不禁心生疑惑,踏出一步准备瞧个仔细,却不料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狠狠栽在了地上,怀里的桑果也落了一地,莲生急急忙忙地用双手将桑果归拢起来,一只素手却突然伸了过来,拾起一颗桑果,莲生大惊,连忙仰起头来,双目的视线正好与那人相对。
与他对视的那少女的面容姣好,不着粉黛,更显得眉目清秀,但是,令莲生惊讶的是,少女竟然有着一头与其相貌不符的白发,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色的光泽,显得一丝妖媚的气息,莲生着实吓了一跳,也不管不顾散落一地的桑果,用手支撑的地面急急后退,连叫几声:“姑娘,我不是故意偷摘桑果的,我实在是饿极了。”
听到莲生的回答,少女并没有做任何反应,反而蹲下来,与莲生的视线平视,故作俏皮地一歪脑袋,微笑着问道:“你是村里的人吗?”
莲生听到少女的问话,一时间被女少女美好的笑容闪花了眼,竟然乖巧地点了点头。看到莲生的回应,少女脸上笑意更盛,不等莲生反应,便将刚刚就攥在手里的桑果猛地塞入莲生的口中,不及莲生张嘴将桑果吐出来,少女便将手一伸,扣住莲生的下巴,硬是让莲生吞了进去,而莲生在吞进去后,就眼一闭昏睡了过去。
而那少女,在做完一切后,在原地转起了圈,及地的白发被少女甩起,将少女的身形裹在白发围绕而成幕中,一会儿,少女的动作停了下来,白发被转换成了一头及腰的乌发,少女的白衣也变成了乡村女子穿的粗布衣,俨然一副农家女的形象,只是肤色显得更苍白一些。
翌日,莲生醒来时,已经艳阳高照,阳光刺痛了莲生的眼睛,莲生急忙要立起身来,却感到自己的下身被一个重物压住,无法将腿抽出来,莲生睁大眼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名陌生的少女,当莲生再次试着将腿从少女身下抽出来时,那名少女却突然揉了揉眼睛,一副刚刚睡醒的样子,见莲生醒了,一脸惊喜,叫道:“恩公!”
莲生听到她的话,一脸惊讶,问道:“姑娘,我与你素不相识,也未曾有恩于你,你怎么胡乱叫我恩公呢?”
少女听到此话,急忙站了起来,一脸正经的解释道:“恩公,昨日你我在这片桑树林里遇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子,当时我差点被那疯子抓了去,是恩公你及时出手相救,才让我从那疯子手下逃出来。”
“是吗?”莲生颇有写不信,正欲站起身来,却发现自己的右腿剧痛,根本站不起来,莲生心中一惊,自己现
在的状况倒真像那少女描述的情景,自己莫非真的是与那疯子大战了一场,莲生又仔细回忆,记忆中确实有个披着白发的人,不知是男是女,不过看样子倒是疯疯癫癫的,又看到了一地散落的桑果,不少已经被践踏了,一看就是人为的脚步,莲生觉得少女的话里多了几分可信。
因为自己的腿无法抬起,莲生只能唤来那名少女,让她把他搀扶下去,少女倒也听话,扶着莲生在山路上蹒跚地前行着……
“恩公,忘了介绍,我叫阿桑。”
回到了家中,莲生见到母亲的床边已经有人在照顾了,是村里的孙大娘,唯一关心莲生一家的好心人,莲生不禁长吁一口气,向着屋里招呼了一声。
孙大娘见到莲生,急忙迎了出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通数落,全部是在责怪莲生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老娘,但一看到莲生身上的腿伤,又心疼不已,代替阿桑,将莲生搀扶了进去,安顿好母子俩以后,才看见呆立在一旁的阿桑,便去询问莲生,莲生将阿桑的原话在解释了一通后,孙大娘面露古怪,心中想着莲生自小便受村中顽童的欺凌,养成了一副懦弱的性格,怎么可能回去救人,但是也不好多问,孙大娘只好告辞。
而阿桑,便以照顾恩人的借口,留在了莲生的家中,村中因此也多出来一位少女,但是村里人也全然不当回事,莲生虽然清贫,却生了一副好皮相,恐怕那位小丫头只是一时暗生情愫,被莲生的外貌吸引住了。
于是,阿桑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进了村,成为了莲生家的一份子。
在阿桑来了以后,莲生家中的生活似乎好了一些,莲生出门去书塾教书的时候,阿桑便会在家中帮莲生照顾母亲,倒真的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让老太太对阿桑十分满意,也将阿桑当做自己的女儿。
日子但也是这么一天天的平淡地过了下去,一直过了四年,阿桑慢慢地从原来一个干瘪的黄毛丫头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并且还与莲生互相生了情愫,拒绝了村中诸多的求婚者,并愿意与莲生长相厮守,使得莲生的母亲大为感动,两人也正式地办了一场婚礼,结为夫妻。
莲生娶了妻子以后,生活倒也是滋润了起来。直到,那天莲生去集市上赶集,却被一个打扮成道人模样的年轻人给拦住,硬是说他的身上有一股浓厚的妖气,要帮他去除妖,莲生只道那年轻人入了魔障,竟然说自己与一只妖共处长达四年之久,莲生虽然生气,但是也不加以理睬年轻人。
只是他没料到那年轻人有那么大的耐心,竟然一直跟着他,莲生终于忍无可忍,转向年轻人,说道:“我与你从不相识,你为何为难我?”
那道士冷笑一声,说道:“你与那妖也是素不相识。”莲生顿时气红了脸,将袖子狠狠一甩,头也不回的就想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