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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距离并未淡忘我快乐的回忆 爱读者文摘

发表时间:2016-07-29  热度:

  高中,在很多孩子的眼里,既是梦中的天堂,又是散发着荼靡花味的修罗炼狱。放眼望去,曼珠沙华,此起彼伏,风吹过,写下的是什么……

  妄图静静走过这波澜不惊的湖面,不为身边的人羁绊,却依然有小小的涟漪搅乱我的心弦。于是由浪花到巨浪,一如海上的狂风暴雨来的那般猛烈,又是那般不可收拾。原来,我不是平静的。

  他并不是最出众的,当天真中的一丝不羁伴上他时而出现的笑容,在阳光下勾勒出精美的侧脸,一张轮廓恍若梦境让人感到不真实。心中的一潭静水被一片落叶扰乱了,而那时的我还不知自己正悄悄改变。

  那时的他很好心的帮我追求初中的同位,我以为的爱情却并非心中所想的那般,课闲时我们还半开玩笑的侃起各位老师,我从不知道高中会有阳光,亦不知幸福这样容易得到。这样的日子很美好,倘若能这样一天天过去,我断不会像今天这样痛苦。为什么人总是不知道满足?我开始抢他的可乐,往他的板凳上缠胶布,把维C片一点点加到他的瓶中,任他喝到牙齿打颤仍强说那是“碳酸”。自习课的他常被老师骂到“体无完肤”,我依然乐意把他的书一本一本地扔到窗外。外面风大,他还是得去捡。整他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可或缺。而今我却有一丝丝内疚,我疯了吗?他会用左手写字,字迹洒脱的一如三月的春风,能拂走所有倦意。他还出奇的聪明,做难题时也是脑到笔到,正确率还极高,让人想通扁一顿。于是我又多了一项癖好——揍人!他仍同开玩笑,不太与我计较。一天下午,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不比往常多了一丝妖媚,“你很像猫呢!”他双眼微合,一笑,不语,从此却多了一个外号——赵猫。

  当我再一次把它读到走廊上后,他终于生了气,双手青筋暴起,眼中少有的怒意从底部升起,手一抖,终究没有落下。他虽瘦,力气却大得吓人……不争气的,我哭了……第二天,我们又恢复了正常,日子还是嘻嘻哈哈的过着。直到有一天,老是重新排位置,他与我的距离突然拉开好远,心中莫名的失落,隐隐的,又想流泪了……

  “遥远”的距离并未淡忘我快乐的回忆。反而,我开始变本加厉!我为他前后介绍两次女朋友,本想挫挫他的锐气,不料一位好友却表示愿意考虑。我哑然失笑,这只猫也有人要,心却莫名的疼了起来。一年多的时间匆匆溜走,我的计划却进展缓慢,倒是在这段日子里情书情诗相片小礼塞满了他的抽屉。见他无动于衷,我却高兴起来,总是幻想着,他的心是不是扁舟未系。红娘的角色已经当够了,我又开始继续人生的乐趣。我追的他乱跑,打得他求饶,最后连他强大的“亲卫队”都登台当了保镖,他不是打不过我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他开始反抗,时而假以颜色的告诫我!那原本带有纯粹无奈的笑容的脸,如今写满了厌恶,我惧怕了……

  早闻有一个字是可以使人疯狂的,而我始终不信我会陷进去!但为什么心会滴血呢?他的一次冷漠,使我打碎第一块玻璃,一次不小心的拳头落到我身上,我打碎第二块!……整个学期下来,我共打碎了七块玻璃,恍若打碎了七色的梦。我想我是疯了!我扯破他的衣服,借机拿去洗,再用拙劣的针脚替他补好。我努力装温柔,发现他并不在意,于是又另觅新计。当我终于有勇气向他告白,他却落荒而逃,于是我一次次的告白,以至于他的回答已让我耳熟能详。“他到底哪里好?”朋友问我,我不知如何回答,但我也终于明白,“爱”这个字,早已令我沉沦!

  我开始疯狂的找男友,个个都胜过他百倍,原以为我可以成功移情别恋了,他的身影却愈加清晰,课上课下,连梦里都是。而他何其吝啬,连一个眼神亦不肯给我。我中了蛊!原来爱可以这么痛苦,这么绝望,这样轻易的改变一切,以至于让人疯,让人狂,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远远望回去,却发现,曾几何时,爱已走向了不归路……

  于是,我开始像行尸走肉般行进在空旷的人行道上!我依然与旁人谈笑,依然听别人吐露心声!唯独自己的心声回荡时,只有一把苦泪潸潸而下。恬静到开朗,变得寂寞,又走向彷徨。人生之路如此漫长,而我的生命的长河却在这一秒总结了半辈子。我不想打他了,不愿再笑了。如果我出现的地方令他感到不安,我愿将不安独自带走,只留一片宁静作为最后的礼物。只是,我好想知道,倘若我还是初逢时的我,猫会有一点,一点点的心动吗?欲问天,天不语,我已无法知道了。

  数学课本随风翻到了最后一页。怎么能忘记,当两条线成为平行,它们永远不会有交集,只有亘古不变的诅咒——生生相错!心湖的水终被打翻,我苦笑,转生,任路灯将身影拉的修长,在寂静的夜里随风消逝在路口,不留下一点痕迹……

  有一天無意中發現了他的電話。不知道是多久存的,號碼陌生,也從未打過。不知道這些年他過得好不好,也不知道他還在繼續用這個號沒有?時逢國慶,抱著試試的想法,我給他發了一個祝福的短信。很快,他回復了,想象中對我的生疏,不知我是誰完全應驗。原來,世上并沒有誰一直在意誰,誰掛念誰,一切都如夢幻泡影。擦肩了即是路人,再沒有任何瓜葛,再沒有一如從前的情誼。之前的種種,要不就忘了,要不就不愿提起。相形現在世間的煩亂,年少時的純真美好更顯得彌足珍貴。一個短信勾起的便是千般種思緒,不論他或者我,錯過了即不再交集,而那段共同的過往卻珍藏在心里的最底處,清麗且憂傷!

  與他是補習時認識的,那是大家都想考師范,即使考上中專了也不去而選擇了復讀。我和他皆是。我們都是十五六歲的年齡,我想我那時是喜歡他的,因為他很出色,不論是體育還是文化課,在班上是拔頭籌的,再加上他為人的不羈,更受女生要命的歡迎。他會打籃球,是校對的先峰,他會畫畫,是老師藝術重點培養的苗子。他性格開朗豪爽,熱情向上,似有用不完的勁。那個時候,這樣的男生很少,一個個都是埋頭讀書,不聞時事的書呆子。喜歡他應該是理所應當的,喜歡他在操場上奔跑的模樣,喜歡他比賽時的激情,喜歡他畫畫時的專注,也恨他對男孩子哥們兒似的好,對女生敵人似的排斥。真的,從來沒見他對那個女生好臉色過。對向他示好的女生總擺著一幅反感和不耐。這樣的男孩只能躲得遠遠的暗暗的喜歡,因為自己的卑微,因為自己的不足。

  也不清楚自己是怎樣一種心理,鬼使神差似的,在暑假的某一天,我大著膽子給他寄了張賀卡去。我想語句可能也頗具暗示吧。這讓我整整忐忑了一個暑假,不知道開學面臨的是什么?或者是不當一回事,或者是責難,那種都不是我想要的。

  當真開學見到他時,什么都沒有,只在他眼中看到了不同以往的亮晶晶的神采。原來我即是他心中的羅莉。后來他這樣說過,說我不同于其他人。打一進這個班,他就對我這個有些奇怪的女生充滿了興趣。因為從來沒有人對他那么的冷若冰霜,全世界都迎合著他,只有我躲著。不招惹,不獻媚,沒給過他笑臉。他覺得這個女生很孤高,跟他很相似。在意即生出好感,一切皆有因果。

  我的賀卡他始料不及,驚愕又有些竊喜。喜歡和被喜歡讓人分外的歡欣,雖然要做到密而不宣,但是彼此心意相通格外的甜蜜。班上是不準早戀的,特別又是在補習的時候。我們會在不經意間傳遞個彼此都懂的眼神,或者在運動時去給他助威,他仿佛便有了無窮的勁頭,球賽每逢必贏;要不就靜靜的待在畫室,我看書,他描繪,氣氛輕松而愜意。無需過多的語言,任一份如蜜的滋味徜徉心底。少年時的情誼很純粹,不添加累絮,不濃抹重彩。記憶中從未吵過架,或是紅個臉。因為雙方都有年少時的青澀,因為情竇初開而忸怩不安,一句話就可能紅臉的我們學不會惡語相向,純純的,猶如初雪。

  半個學期以后,我們參加了考試,不知道結局等待著我們什么?每個人都是躊躇滿志的,為著相同的目標,為著一心向往的學校。

  放榜的那天,我未考上師范,又一次和它擦肩而過。他呢?也是幾分之差。已經沒有選擇余地,后來,我們都去上了中專。我去的另外個城市,而他就在本城。

  開學沒多久就收到了他的來信,語句熱烈而執著。他送我畫,給我寫詩,給我禮物。我們互通書信,每每收到他的來信都感覺到份外的甜蜜。雖然離得遠,但依然能感受到他對我的在意。那段書信往來的日子現在想起都是特別美好的,它記載了年輕的我們純真且清澈的青春歲月,與俗事無關,與利益隔絕。整個三年我們一直來往通信,卻連一次面也沒有見過,不是不想,是一直沒有好的機會,每次都錯身而過。有一次,我去學校找他,門口猶豫了很久,才下決心進去問他的寢室,好不容易找到,室友卻告訴我他已剛好回家。失望不好受了很久,后來在信中我沒有告訴他,是不想讓彼此都覺得難過。他卻在一次信中這樣提到,有一次在車上遇見我了,正好由父親陪同去坐火車。我沒有看見他坐在我后面,他就這樣遙遙相望著我,不能上前招呼,懊惱急切擾得他如困獸。終于看見我上車了,他從道口繞上站臺,剛想喊我,車已經緩緩開了,而我就坐在窗前,對這一切茫然不知,后來,他跟著火車跑了很遠很遠,直到看不見……沉浸在愛戀里的我們好傻,心里全都是對方而裝不下自己。他送的每樣東西都像寶貝似的珍藏著,他寄的信每天都反復拿出來看幾遍。至今我都還保存著當初的書信,美好與懷念并存。

  后來,隨著畢業的臨近,我們之間的通信慢慢的在減少。都很忙,忙著工作,或是正找工作。在四個月后,我也隨著分配回到了家鄉。一切如以前一樣,只是心中多了份欣喜的盼望。期待他來,滿眼笑意的來,攜著我的手,與我共度未來。我幸福且安心的等待著,那多的日日夜夜翹首祈盼就為了這個重聚的日子。我沒有理由不相信的我們之間的純真與摯烈。那些書信,那些情深意切的語句,就是我們直白赤誠的心阿。

  轉眼大半年過去了,是乎我的等待卻是遙遙無期了。他沒有來,只字片語都沒有。終于知道了心是怎么涼,如何空的。這就是我一心盼來的結局。怎么了呢?是我不夠好?還是他另有原因?后來,在一個朋友處得知,他確實結交了新的女朋友,人很漂亮。他還是狠心的把我們這三年畫上了休止符,不是沒有恨的,恨自己不夠出色,恨自己沒有勇氣挽留,只有眼看著他從我生命中消失,抓不牢,握不住。

  我寫了封信給他,告訴他我的境況,邀約他來喝茶。信發出的第三天他就來了,一臉的籌措滿志。我們喝茶,他談他的工作,他的事業,他的運氣,他的抱負,卻對過去只字不提。我被動聽著,心卻疼痛不已,這就是我苦等來的結局?為什么人在側,感覺已是天涯呢?當真就抹去了曾經么?當真從此就成路人了么?

  送走他已是十點,望著絕塵而去的汽車,心里的酸楚不禁擴大,這便是我們最后一次見面吧?是的,在這之后,我再也沒見過他,只每每看到他的那些書信,就會泛起難過的情緒,那是我感傷且美好的初戀啊!

  看到这个成语,我在想,用它来形容我的初恋,最贴切不过了。

  初三时,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女生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雪梅。人如其名,她如一朵雪中绽放的红梅,美丽而高洁。她是学校蓝球队的队员,长得婷婷玉立,大眼睛,长睫毛,高鼻子,有点外国女孩的韵味,黑里透红的皮肤展现着一种健康美,她头上扎着个马尾,走起路来,一甩一甩,全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活力。我对她产生好感,不仅是因为她的美,还因为她有着非常好的教养。我个子矮,本来一直坐在教室的第二排,因为我前面坐了一个非常小气、蛮横、粗俗的女同学,而且她是副校长的侄女,所以我惹不起,我躲得起,我就把座位换到了雪梅的后边。与雪梅成了“邻居”后,我慢慢地发现了她心灵中比外貌更美的东西。她每次抹桌子,总是先把她同桌的桌子抹干净再抹自己的桌子,每次买了零食,都拿出来跟我们“邻座”一起分享,她从来不跟同学争吵。一次我跟她借两颗钉书针,她竟然一下子给了我一整板,我说我只要两颗,她说先拿着用。雪梅的大方善良与那位副校长侄女的小气蛮横在我心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觉得雪梅就象一位天使,美丽,大方,善良。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

  尽管我满脑子是她的窈窕身影,是她的如花笑靥,但我深知,我只是一个耍泥巴长大的农村学生,而她则是一位城里的小姐,我只能把她放在我心里偷偷的喜欢而已。

  有人说单相思很痛苦,而我却觉得单相思很甜蜜。在那段青涩的岁月里,对雪梅的相思,给我的人生留下了无尽的美好回忆。那时,我喜欢看她走路。她父母都是学校的老师,她家离教学楼约100米远,每天早上吃完饭,我都默默地趴在二楼的栏杆上,静静看着她迈着轻盈的步伐,沐浴着早晨的阳光款款而来,看着她举着火红的雨伞,在绵绵细雨中跨过一个个水坑,头上的马尾欢快地跳跃。那时,我喜欢闻她头发上的香味。由于雪梅就坐在我前面,夏天,每天上晚自习,我都能闻到雪梅身上传来的令人迷醉香味,那是怎样的一种香啊,淡淡的,象嫩嫩的青草香味,泌人心脾。有一次,我趴在桌上看书,她一仰头,一头暴布般黑发罩住了我的脸,那种令我魂牵梦萦的香味淹没了我,我感觉自己一阵眩晕,如在云上,如坠雾里,我在心里祈祷着时间就这样停止,让我就这样沉浸在这种妙不可言的女儿香里,然而,她很自然地一甩头,头发从我脸上滑开了。她转过身来问我题目,我脸绯红,吞吞吐吐地把一道本来很简单的题目讲得不知所云。至今,我对那种香味情有独衷,我曾去过无数个商店,闻过无数种洗发水的味道,就是买不到与那种香味一样的洗发水。那时,看到与她有关的一切,都能在我心里激起阵阵涟漪。一次,我在桌上发现了几根长发,我知道,肯定是雪梅梳头时掉在我桌上的,于是我把那几根头发连同我那甜蜜的想思一起夹在日记本里,没事时就拿出来品味一番。

  很快,初中生活划上了句号,雪梅因为是教师子弟,分到了一个考中专的指标,考上了一所中专学校。毕业那天,雪梅出于友谊,送了我一张照片,一个扎着马尾,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女孩倚在在湘江大桥上,用手托着下颌远眺着远方,背景是绿的湘江,绿的茶山,绿的草地。

  有的人认为早恋影响学习,对我来说,对雪梅的相思却成了我在高中完善自己的力量源泉。雪梅上中专后,我上了本校的高中,我以为我跟雪梅的交往,仅限于此了,没想到开学一个月后,雪梅竟然给我来信了!

  老同学

  你好!

  虽然你是农村的,你不太爱说话,甚至不敢向我要一张照片,但在我心目中,你很聪明,你是个有志气的男孩,你要多锻身体,好好学习,考一所好大学,跳出农门,你将来就会有美好的一切。我这是第一次给男同学写信,而且我只给你一个男同学写信。希望我们以后多交流。

  雪梅

  我捧着这封虽然只有廖廖数语的信,读了又读,看了又看,生怕没有悟透信中的秘密,“只给你一个男同学写信。”这怎能叫一个16岁的少年不激动,怎能叫一个衷情少男不浮想联翩呢?

  我的同桌是个特招的长跑特长生,不太爱学习,对这种事很有天赋,他很快发现了我的秘密,常常调戏我,“她可以打多少分啊。”

  我说:“没对比,我不知道怎么打分。”

  他指着我们班里最漂亮的女同学说,“她可以打85分,你那位呢?”

  我不愿意评价雪梅,觉得她是完美的,她的美不需要打分,不是打分可以体现的,就象毛主席不用戴军衔一样,至高无上的东西只存在于人的心里,外在的事务是无法形容它的。我说:“我不知道。”他就从90分开始往上猜,我一直摇头,他猜到99分时,我说差不多吧!他故做惊讶地跳起来,从抽梯里翻出一张明星的图片,“有她漂亮吗?”

  我说有。同桌瞪着牛眼大声说:“她是林青霞。”

  我坚持说:“我眼中雪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任何明星都比不上她。”

  同桌笑得直不起腰来,说,“情人眼时出西施,你小子走火入魔了。”

  上高中来,我跟雪梅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为了给雪梅写信时字能写得漂亮一点,我找来字贴,利用课余时间,拼命的练字,每当练得心烦意燥,手臂酸疼时,我总在想,要是雪梅看了我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一定会很高兴的,想到她看信时欣赏的眼神,我就浑身是劲,于进我就会静下心来,将白纸蒙在字帖上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摹写,一写就是一个上午,手开始是酸,然后是痛,最后麻木了,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就这样,一学期下来,把柳、颜、赵、欧四位名家的字贴一字不差地摹写了一遍。寒假,我回到家里看老爸写对联时,我竟然发现我从小到大崇拜不已的老爸的毛笔字似乎变得普通起来,我拿起老爸的毛笔也写了一副对联,老爸出神地看了几分钟,扔下得毛笔,叹了口气说,“你写吧,我老了。”高二第一学期,我在学校书法比赛中还获得了二等奖。而在这之前,老爸每次看到我写的字,都要臭骂我一顿,从小学一直骂到我读高中,整整十年,我都没把字写好,而为了给雪梅写信,我半年就把字练好了,可见爱情的力量有时是很神奇的。为了雪梅“你要多锻身体”这句话,我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到校外的公路上去跑3000米,每天晚上做200个俯卧撑,100个仰卧起,座风雨无阻,寒暑不断。有一次下雪,早上起来,寒风呼嚎,雪花乱舞,我迎着风没跑多远,就感到风象刀子,割得脸生痛,甚至刺到骨头里去了,我就想,算了吧,锻炼身体也不在乎这一时半刻,我就慢慢往回跑,这时,雪梅的鼓励又在耳边响起,“你是有志气的男孩”,雪梅的倩影又跃入我的眼帘,她仿佛就在前面的雪地里召唤我,“你跑步就是为了锻炼身体吗?与恶劣的天气作斗争,将使你成为一个有钢铁般意志的真正男人。”我冲着我自己大喊,“你愿意为了雪梅战胜你的懒惰吗?”

  “我愿意!”

  “你愿意战胜寒冷吗?”

  “我愿意!”

  我听到了我发自内心的呐喊,于是我冲进了凛冽的寒风里,带着对雪梅无比虔诚感情,我用火热的身体与刺骨的风雪展开了畅快淋漓地博斗,我发现,原来是与天斗是那样地极乐无穷。

  高中生活很快逝去,雪梅就要毕业去当老师了,而我,虽然很努力,但我仍然没有考上我想上的大学,我知道,我没上大学,我这个拿锄头的农民,是不可能与一个有轻松工作的美丽老师联系在一起的,我必须要把她忘掉,否则我将陷于痛苦深渊。于是,毕业前夕,我烧了雪梅写给我的所有的信,然后给雪梅写了最后一封信:

  雪梅:

  你好!

  你很快就要毕业,走上工作的岗位,很羡慕你。而我却要步入社会,去面对一个未知的未来。

  我想你可能也觉察到了我对你感情,但我很清楚你是天上的凤凰,而我只是地上的麻雀。所以我非常感谢你这四年来跟我交流,也许你什么也没做,但我却收获了很多,从你身上得到了无尽的力量,你给了我最为刻骨铭心的美好体验,如果没有你,我的青春生活将是一杯白开水。

  也许,有一天,你驻着拐杖在街头散步,一个满头飞雪的小老头会对你说,我仍然认得你,你给了我刻骨铭心的初恋。

  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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