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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扎 爱读者文摘

发表时间:2016-07-29  热度: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爱情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扎,然后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你不是风儿,我也不是沙,再缠绵也到不了天涯。”——题记

  窗前的木棉花又开了,硕大火红的花朵,散发着淡雅的清香。光秃秃的身子,沐浴在和煦的春风里,快乐而安详。

  有些人,就像一株木棉,一旦扎根在了某个地方,就注定再也无法逃离。

  她将会在那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也将在那里慢慢老去,然后死去。

  就如有些爱,一旦做出选择便是根深蒂固,不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时间如水,一去已不回头,将心寄存在一个人的心里,一些曾用了所有信任去滋养的爱,一些曾用了所有热情去追逐的梦想,一些从你生命中出现然后消匿的人,随着时光山水一程,都已沦为青山绿水,后会无期。

  有人说:“孤单是内心强大到不需要任何跟你交流,即使看不到路的方向,你都可以在黑夜里任意穿梭,独来独往。”世界太嘈杂,让我听不见每一滴泪落下的声音。

  多少年日升月没,多少年颠沛流离,都少不了孤单的影子。

  “人为什活着,是为了思念,为了活下去,为了活更长,还是为了离开。”

  人,一生只为打磨一部戏,而废寝忘食,孜孜不倦地奋斗着;有的人,只为单纯的活着,有的人,为追求一份富可敌国的成功;有的人,生来仅为别人奉献自己的所有。

  而我,为了打赢这个疯狂而混乱的世界,我在努力行走着,不曾在任何一个地方扎下根来。在路上的时候,如果潮起潮落不算反常,车来车往不算拥挤,人流不算汹涌,你会看见一个人,在灯火通明的巷口旁,小声地歌唱。

  很多时候,我们大多恨生不逢时,因为没有选择的缘故,所以不得不选择走一条对的路。生活总是喜欢逗我们,受过伤的人大抵都会更加勇敢,因为他们知道,最痛不过如此;而想要得到真心,唯有用真心交换。但我们没必要为了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观众,孤注一掷,将真心错付,违心去演绎不擅长的人生,辜负了这来之不易仅存不多的时光。

  人生的挫折,好在有舍就有得,曾真心付出的都会值得。

  有些事情我们要勇于放弃,只有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悬崖上的瀑布如果不懂得放弃平坦,就难以展示自己独特的生命风采;冰雪中的红梅如果不懂得放弃舒适,就难以展现自己卓越的风姿。

  如果对什么都坚守,对什么都穷追不舍,对什么都义无反顾,则是愚蠢的。

  池中的鱼儿往往不知道放弃那些诱人的美味而上钩,从而把自己变成了餐桌上的一道美味;池塘的荷叶不懂得在严寒来临之前应放弃漂亮的衣裙而受累,从而是自己形如枯槁。

  也许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永久。

  生活,太多的结束和开始,像一扇扇窗,关了再开,开了再关,我们在所有的剧情里进进出出。

  生活又好比旅行,失去了方向,就会寸步难行。我们的路不在天上,而是在脚下,只要认真去走,每一步都会那样真实,那样踏实。人活一辈子,为人处世,我们要懂得记人之长,忘人之短;既来之,则安之。

  岁月像一本被翻旧的书,我们在里面,上下寻找天光,左右寻找出口,反反复复阅读,竟怎么也参不透离去的原因。当我惊觉岁月蹉跎,发现人生其实就是一个故事,有开始,就会有结束。我们只是普通人,生老病死,不过是寻常;而当一个人决定离你而去,你再用力,也只是回天乏力。

  我们一直追求的,无非是一份安定,更多的是心的平安喜乐。孤独与自由,也只有一念之间;一个人的成功,需要抛下太多人和事,才能收获片刻的舒心。与其这样劳累的生活,不如牵着众人的手,一同走在世间路上。

  人情莫道春光好,只怕秋来有冷时

  春暖木棉花开,天朗润起来了,草青葱起来了,鸟活跃起来了。

  嗅到初春第一缕泥土的气息,日子静了,平淡喜乐,如脚下石子般,沉默不语。

  每一个季节都很美丽,每一份感情都很温暖,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我们要学会感恩,留些感激在心中,等老去的那一天,还有寄托。

  春去秋来,在心中,种一株木棉,让爱开出温暖的花;南来北往,在路上,种一束春光,让心平安喜乐。

  女人讨厌下雨。

  每每听见雨滴敲落窗口的滴答声,总会让她辗转难眠。

  女人也期盼下雨。

  每当这个时候,男人就会出现在她面前,用那带着淡淡烟味的手轻轻地顺过她发稍。

  她知道男人不是她的。

  从他还是男孩时,她就明白了。

  她回避着男人的眼神,那太过诚实的深遂让总她坠入深深的异想。对她而言,所有与男人有关的记忆,都在男人那POLO杉领口轻易绽放出的诱人锁骨里。

  当你不再只是一场雨

  男人的锁骨,让她忆起与他赤裸交迭时,在韵律中所产生的气息。

  那彷如麝香般的迷人气息。

  「你和他好吗?」

  男人的问话打断了女人的思绪,女人轻轻将视线移开他的锁骨,低头喝了口酒。杯口上的盐让她的舌尖犹如尝到泪水的酸涩。

  睡一次好吗?

  女人一直想这样问着男人,她老觉得,也许睡过了,就可让那不断在心底发酵的情欲高潮画上句点。

  不过,是不会有句点的。

  男人彷如信奉节欲的教徒,对女人,有种无瑕的情感。

  这无瑕让女人惊觉自己的污秽,深怕一触碰,就破坏了男人的圣洁。

  男人是女人欲望的来源、工作的动力、灵感的弦。从在绿荫的校园相遇时就是如此。

  精心策划下,初遇的男人掉入了女人的世界里。可没多久,女人就觉得该离开男人到另一个地方去。

  女人深深认为,世纪早已终结,他们将须迈向下一个纪元。如不离散,唯有作茧自缚。

  于是,夏娃抛弃了亚当开始新的旅程。而心之果核就此埋葬在上个世纪的底层里,不再发芽结实。

  直到枫叶落地的时节,女人碰见阔别已久的男人。往日的恋情激发她无限灵感,她将那些记忆刻画在一片片的白纸上,变成了心中的印记、人们的感叹。

  「谢谢你。」重逢时,女人如此对男人说,纷乱的旅途让她感念到了男人的美好。

  「你也给了我很多。」男人释怀的笑了笑。

  那瞬间是女人一生里最了解男人的时刻,他变成了她,她也成为了他。他们再度进到彼此的生活,分享一切。不断替换新的伴侣,却是彼此的灵魂。

  他们抛弃亚当和夏娃的身分幻化为阿波罗与阿特米丝。

  相辅相依之下,变成唯有性别不同的双生子。

  男人照耀着她,让女人在暗夜里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光芒。

  在见不到月光的在雨夜里,他安慰着受伤的她,端上了一碗温热的面,看着不擅打理生活的女人捧着汤碗在冉冉烟雾中露出笑容。并抚了抚女人沾满泪水的秀发,直到她安稳入眠。

  唯有灵魂,毫无肉欲上的任何触碰。

  他待她彷如亲人,使她有种接近乱伦的情感。她渴望着男人的肉体,但她知道,一但涉入,那情感就会消逝。

  女人不安的想着,世上没有永续的爱情,唯有永恒的情谊。若要永存这份感情,只能压抑情欲来替换无暇的亲情。

  「你是我的家人,我会爱上许多许多人,谈许多恋爱,但是你永远都会在。」她记得自己曾经这样对男人说过。

  可她看不清男人那时的表情。

  阳光照着男人好刺眼,只见着他的微笑,那令人安心的笑脸。

  「你最近好吗?」男人脸上依旧闪烁着皎洁地无瑕。

  女人累了,她不想再狩猎,只希望那和煦的阳光是属于她的,完整的属于,而不是远远的照耀。可高挂的太阳中只能远远守护着月光。

  「老样子啰!」女人拿起酒杯轻轻的碰了男人的杯子,努力给他一个完整的笑容。

  「那就好……,」男人淡淡的笑了笑,「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要习惯一个人的雨天……。」

  女人听了男人的话愣住,如果太阳不再照耀着月光,那陷入黑暗的月光还能做些什么?

  她的泪开始大把大把的落下来,男人是她的太阳,没有了男人,她无法成为悠游林中的月之女神。没有了男人,那终日有雨的宇宙不再璀璨,世界就此崩裂,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其实她跟他谁也不是,不是亚当与夏娃,不是阿波罗与阿特米丝,只是单纯的两个人,她真切希望能永远在一起的两个人。

  男人看着哭泣的女人慌乱了起来,羞涩的脸突然吞吞吐吐的开口,「其实我是不想只在雨天陪伴着你……。」

  原来我们心底的份量是一样的。

  满脸泪痕的女人止住了泪水,吸了吸泛红的鼻头笑了出来。

  她不再需要祈祷雨天的来临。

  因为无论是晴是雨,男人都会在她身旁,永远都在。

  那时候,我真以为,他们不会分开了。然而,印象中的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

  1

  阿宁身高一米七二,偏偏出身在南方。要知道,在南方,一个姑娘身高一旦突破一米六,简直就是对男性的侮辱。若是斗胆超越了一米七,那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架大茶几,杯具放在上面,恰似满天星。

  我和阿宁从小学起,就是朋友。我们吃饭睡觉都恨不得在一起,在小学看完《还珠格格》后,还差点割手指要结拜成姐妹。在我们的身高一路突破一米六直奔一米七以后,我俩基本就交不到男性朋友了。通常,他们都愤愤地说,这两娘们是吃化肥长大的。

  然而阿宁对男性这件事倒不是很在乎,反正那些男生打架也打不过我们。直到有一天,她神秘地望着我,用一种“你知道安利吗”的语气问我“你知道现在有个歌手很红吗,叫周杰伦。”

  我摇了摇头。

  她满脸都写着恨铁不成钢,“你也太土了吧,他刚出了一张专辑,超好听。我太喜欢他了。你赶紧去听,不然我不认识你,以后再也不要做朋友了。”

  当时我就震惊了,女人心海底针,她怎么招呼都不打一声,整个人就变了呢。

  回家当天我就去看了《音乐不断》,听到了周杰伦的第一首歌,那首歌叫《娘子》,我努力想从这个男人脸上看出哪怕一点半点的英俊,但最后,我还是放弃了。新闻里竟然还在播报:台湾新生代小天王周杰伦和小天后蔡依林坠入恋情……记者围满了他,画面里,全都是女人的尖叫声。

  那一年,我们读初三。

  2

  之后,她的人生越跑越偏。阿宁恋爱了,年级第一和年级倒数第一谈恋爱,总是引人注目的。在学校的秋季运动会,她红着脸,远远指着跑道上奔跑的少年,“他……”少年故作无意地回头看我们,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南。后来,我悄悄问阿宁为什么喜欢他。她想了又想,告诉我她本来很讨厌他,这家伙总是动不动显摆自己是个有钱人,作为看言情小说和少女漫画长大的人,小南这种属性加成的男生,摆明就是不靠谱男二号。直到有一天,他们一起去唱了KTV。

  她眼神看向远方,平静地说,“他对着我唱《安静》,不知道怎么了,我只觉得,自己心跳漏了一秒。后来我自我安慰,算了,可能我天生就是女二号的命吧。女二号和男二号,倒是门当户对。”

  那一年,我们读高二。

  3

  恋爱对阿宁没太多影响,她依然是那个最让人讨厌的学霸,牢牢占据年级第一的宝座,六年了,从未给过别人机会。高考前,传出她和小南分手的消息,有人说小南劈腿了隔壁班的唯唯,谣言一直传到阿宁考上了北京最好的大学后,也没有停止。小南成绩不好,高考结束后,就被家里送去了国外混文凭了。

  那年动感地带在全国疯狂开歌友会,我陪着阿宁一起看了动感地带潘玮柏的歌友会,八十块,周杰伦是嘉宾,唱了三首歌,我们挤在人山人海中,跟着人群一起大合唱“为什么这样子,你拉着我说你有些犹豫,怎么这样子,雨还没停你就撑伞要走。”

  听不清周杰伦歌声,看不见他的人影,但阿宁满脸兴奋,大声冲我耳朵喊,今天我特别高兴,特别特别高兴,我快要呼吸不上了,你知道吗,这个男人,我爱很多年了,你知道吗。

  在周杰伦谢幕以后,我们跟随人流出了门,阿宁站在树下,突然说:“可惜小南没听到,他总认为自己就像周杰伦一样有才华。”我只能哈哈笑了两声。

  人越来越少,只有我们的影子陪着我们走在深夜里。秋天的夜晚,开始变凉。

  阿宁告诉我,他们分手了。

  她红着眼,搂着我,对我说:“学习好,又有什么用,喜欢人,可是我却怎么都学不好,怎么对一个人好,为什么喜欢别人,就要放弃自己呢,我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不想跟着他去陌生的国家。他说我是全天下最自私的人……为什么非要二选一呢。谁能教教我,到底该怎么做?”

  直到,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摩托罗拉手机传出的声音太大,我听到电话那头的小南说:“阿宁,我想你了,我们不要吵了,好不好?你去哪,我都来找你。我来找你,好不好?”

  那时候,我真以为,他们不会分开了。

  4

  念完大学后的小南来到北京,正式成为一名光荣的北漂。我们在三里屯吃了一顿日本菜,小南豪气万丈,要代表南蛮子,攻下北京城。他看着阿宁的眼神里,透着柔光。

  我们都相信,小南,一定会让北京人民记住他的名字的。在北京,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够努力,一条狗都能成才。

  我们喝掉了三大瓶菊正宗,吃光了小南钱包里的现金,告别之时,人人对未来,都充满了信心。小南在北京,一共呆了三年。

  知道他们分手的那天是个偶然,因为提前完成了课题,阿宁喊我一起回老家给她爸爸扫墓,我们从汽车站出来,没走几步,就看到了小南。他站在马路对面,眼神里充满了柔光,正将自己的围巾,仔仔细细系到了唯唯的脖子上。

  那瞬间,阿宁的脸苍白的就像是从千年古墓里爬出来的女鬼。

  她拉住我,声音很低,轻轻地说:“走吧,我们走吧。”

  她昂首阔步,走在从前熟悉又陌生的大街上,抬起头看着太阳,假装眼里的光,是被阳光所伤。

  我一直没想到,他们从十五岁认识,十六岁早恋,经历了异地和异国的多重考验,最后在北京团聚,却因为这么一个烂透了的三流原因彻底互相告别。

  5

  2016年我回家过年,在家门口偶然看到了小南和唯唯结婚的请帖。

  那天也是巧,陪着我妈去买年货的时候,在超市我碰到了小南。他长胖了,脸上满是安逸,再也找不到当年那个羞涩的男生的风采。隔着人群,我狠狠瞪着他。

  他敏锐地看到我,之后,很意外的,他邀请我一起喝咖啡。

  谁怕谁啊。

  咖啡馆在放《最长的电影》,周围的人一直用一种前任会面要撕逼了的眼神在偷偷看我们。

  他问我阿宁过得好不好。

  我忍不住讥讽他,离开你这个渣男,她好多了。

  他流露出一丝认同和怅然,许久,他才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知道她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最后,我还是没忍住继续嘲讽他,什么时候和唯唯偷偷好的?劈腿的感觉好不好啊。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啊,奸夫淫妇,最后果然是要没脸没皮生活在一起的。

  曾经我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光芒万丈,但从未想过自己只是碌碌无为中的一员,小南说,不是每个人,都像周杰伦一样。

  在选择来北京北漂以后,小南就被家里断绝了一切经济来源。他从未想过自己父母为了逼自己回家,会这么果断。

  没有父母支持,我一样可以做得很好。这是当初小南的想法。三里屯的那顿饭,实际上是小南身上的最后一点现金。

  那以后,他怎么都在北京找不到好工作,在美国读的是野鸡大学,国内并不认同,在北京,他除了阿宁这个女朋友外,什么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

  一开始,他生怕阿宁看不起自己,并不想她知道。为了尽快解决生活问题,他搬去了地下室,并匆忙找了一份保险推销的工作。

  从此,他的人生,在北京就进入了恶性循环。

  保险推销工作进展迅速,为了怕他威胁自己的地位,他被前辈罗织罪名,丢掉工作,连工资都被扣光。

  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男人,在零下十几度的北方,窝在狭小的地下室里,没有暖气,只能靠泡面维生。后来房租都交不起了,他被房东从地下室扫地出门了。

  北京下着大雪,他蹲在国贸桥上,看着下面的车水马龙,恨不得自己马上死去。这城市就是这么冰冷,有能力的人醉生梦死,没能力的人苟且偷生,可是,谁愿意承认,自己不行呢。

  或者,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噩梦,梦醒来,什么都会有,什么都会好起来。明天又明天,两年来,他却没有明天。

  最后,他被阿宁接了回去。

  他没头没脑问我,你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吗?

  我愣了。

  他又问我,你知道无论你做什么,都赚不到钱,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办不到的滋味吗?

  如果你一直很努力,想给自己爱的人,一个美好的未来,可是你却清楚的看到,你给不了,你做不到,你不行,你会不会想死呢?

  他复杂地笑了笑,起身告别,临走前,认真对我说,这个世界的确是不公平的。我以前总认为自己可以做个英雄,但现在我知道,我只是个凡人。只要阿宁过得好,我心里就安心多了。

  我没有把我们见过这件事告诉阿宁。过去的人,就让他腐朽在时间里吧。

  6

  2016年,阿宁结婚了。

  提前一个月,她告诉了我这个惊人的消息,并且邀请我去她家喝酒。进门发现她已经坐了一桌子菜,桌子一旁,摆满了各种酒……

  我问她结婚怎么这么突然,她笑嘻嘻给我倒了一杯酒,说,最近才认识的,但发现他竟然和我们初中起就是同学。

  她顿了顿,说,他说,那时候起,他就喜欢我了。没想到有一天,可以和我在一起。我挺好的,现在,我特别满意,真的。

  我一颗提起的心,放下了一大半。半个小时后,我们喝掉了四瓶酒。

  阿宁的手机在这时响了。

  我凑上去一看,微信头像是周杰伦《叶惠美》专辑那张,也不知道这人是谁。他没头没脑发来一句:听说你要结婚了,希望你幸福。

  谁啊?我说。

  阿宁死死盯住了那张头像,就好像看过了几个世纪。

  她的眼泪一下就流出来了。

  我有点明白过来。

  再后来,她又喝光了一瓶酒,眼睛亮亮的看着我,她认真问我,你知道喜欢是什么?

  以前我不太明白,我觉得啊,两个人互相喜欢,肯定是要一直在一起的。王子跋山涉水,最后还是会救出公主啊。但那以后呢……

  在失去最后一个直系亲人后,阿宁变卖了所有家产,在北京房价没有炒起来前,购置了自己一个小小的蜗居。那是她和小南在一起居住的一年,也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年。

  阿宁告诉我,从国贸桥上捡走小南,那天他浑身冻得冰凉,她把自己都脱光了,紧紧抱住小南,他却推开了她,对她说,阿宁,我不会碰你,我不是个好男人,给不了好的生活,我不想害了你。

  阿宁拉着我的手,眼泪滚烫,她说,我哭了一晚上,终于想明白了,硬要他陪着我留在北京,他只会越来越找不到自己。放开他,让他能做自己,大概是我们最好的结局。我怪他劈腿,只是想留给他一点对自己的认可,以后没有我提醒他在北京的失败,他能一直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过下去。

  过完那天,我们没有再谈论过去了。2016年我们结伴去看周杰伦北京场的演唱会,买了最前排的票,曾经的偶像老了,宣布自己要和一个嫩模结婚。阿宁转过头看着我,以前我以为他肯定会和蔡依林结婚呢。她淡淡地说着话,就好像在聊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会和小南看周杰伦的演唱会,但每次都看不了,小南说,以后总会看到的啊。但以后这件事,就变成了再也不会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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