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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 爱读者文摘

发表时间:2016-07-16  热度:

  有生以来,我从没想过,我会遇到一个对我皮肤不过敏的人。也更没想过,这与感情之间,矛盾重生,对皮肤不过敏的人,却对彼此拥有的爱情过敏,爱过之处,溃烂成痛。

  1

  早在我来D城之前,以南就如逛街一样逛完了全国,旅行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张车票的事情。而所有的城市里,以南最爱D城,这个小城市里,风花雪月一样也不少,安静而婉约,神秘而传奇。这里的生活正是她向往的样子,不紧不慢,却充满了邂逅的美好。所以在逛得精疲力尽之后,以南就选择安定在D城,开了一家客栈,以风花雪月为伴,带着酒听来往的人讲故事。

  其实在见面之前,我和以南就在社交软件里有过交集。网络里的以南并不健谈,每回一条消息甚至都会让我等上半小时。时间是个捉弄人的东西,我性格急躁,所以在谈话时,我和以南莫名的就以一些无中生有的问题而闹的不可开交,直到互相拉黑,喧嚣才停止。

  当然这些以南并不知情,现实予她,早已摸的滚瓜烂熟,每一件事她都有自己的一套主观意识,从不受人约束。

  这是我第二次来到D城,不可置疑,D城的改变并不大,每条街道依然人来人往,只是每分每秒与自己错肩的都是不同的路人。相较于第一次,我的陌生感席卷而来,这便就是我,无论哪一座城市,总是在第二次到达时陌生感才会慢热的涌入脑里。

  为了找到一丝熟悉,我订了以前住过的房间。只是房间号未变,客栈地理位置未变,可里面的装修已经完全不一样,那个待人和善的老板也已经不在。因为是淡季,新的客栈老板告诉我,目前这里诺大的空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住宿。我无言应答,只是点了点头,失望化成眼泪,在眸子里飞速运转。

  寂寞磨人,以南就是我在这里的几天无聊时间里偶然聊上的。

  命运多舛,我在这家客栈住上几天过后,无聊使我再也无法入眠,便开始重新寻找住处。鬼使神差一般,我就毫无预兆的找到了以南的客栈。现实的以南,白裙齐膝,头发披肩,虽然可爱,但气质总能从她的每一寸肌肤里喷薄而出。经过她雕琢装修过后的客栈,复古而清新,干净整齐,就像将所有的美粘贴在了整个房子里。让人一进门就不舍离去,所以也就放下行李,决定在这里安身立命。

  以南在网络里用的是真名,所以在来到客栈知道她名字后,我简直认为世界过于玩笑,如梦如幻,捉摸不定。又觉世界过于美好,美好到缘分如此圆满令人不可置信。就像一瓶精致的美酒,闻起香气氤氲,入口时,香甜醉人,世间再也找不到如此的人间极品。

  与以南渐渐熟络后,我对城市的陌生逐渐褪去,随之而来的是在其它地方无以体会的归属与幸运的甜蜜。在这里,我安静的听以南讲关于人生,关于生活,关于她的兴趣,而也凑巧,以南与我,所有都一模一样,一颗不被束缚的心,一个单纯的文字梦想,用脚印装点生活,用故事添光拾色,找一个爱到骨子里的人,选一个喜欢的城市,用美过一生。

  她就像花,迷人而清香扑鼻,即便对花粉过敏的人也忍不住倾下头,一睹芬芳。

  2

  在来到D城以前,我一直自以为是的笃定自己走过许多城市,对于旅行,至少可以独自赶路,能在所有行程里独当一面,领略到远方的风景。殊不知,路如此广阔,故事发生那么多,我能听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下的别人的雀跃声,而始终无缘见到真正的美好。

  我有酒,你有故事吗?在D城里,故事和酒的配比,就像广告里说的,下雨天音乐与德芙的契合。

  在很多个夜里,我买了足够的酒,听着以南的故事。以南也欢愉,述说着关于她的故事。

  以南从大学毕业之后,依着自己的爱好进入了一家手工制作坊。以南是个天分极高的人,在学会制作以后,她总能变化着花样制作手工玩意,创意非凡。所以制作坊的老板也格外款待以南,对她百般讨好。只是能给予以南的假期,微乎其微。在离制作坊很近的地方,是一片蔚蓝的大海,以南多么期望有一个假期,哪怕是半天,在离海最近的地方,发一下午的呆。可由于忙碌的工作,一直未能如愿以偿。直到在以南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时间已经11点半,以南不顾老板的反对背上就狂跑到海边,再离跨点的最后几秒里,她脱光身上的衣服,猛的一头扎进海里。

  以南不会游泳,所以只能安静的由着水的浮力静静的飘在海上。她大声的唱着生日快乐歌,随着水流淌动。此时夜空明亮而闪烁,这是以南第一次在辽阔的海里仰望星空,那些星星自由而散漫,没有方向的展示自己的微光。以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声音洪亮,传遍整片大海,漂浮到水能蔓延的每一个角落。

  而也就在这时,以南暗下决定,放下所有束缚,去寻找自己素未谋面的远方。

  只是所有人都知道,所谓远方,该是漫长而艰辛的,没有生活与经济的支撑,没有掌舵的风帆,就像飞蛾扑火。各自心照不宣的,明明所有人是对这种自由过敏的,可依然不顾一切的趋之若鹜。

  3

  以南是喜欢海的,放肆而大胆。在尼泊尔的时候,以南一个人将小船划到海中间,此时的天空下着蒙蒙细雨,雨水打在以南的脸上,冰凉而通透。以南往着一望无际的海,仿佛这一片广阔的海都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所以她又一次义无反顾跳下大海随海水漂流,直到天黑才到达一个静谧而迷人的岛屿。

  你就像海的女儿,如水一般自由与清澈。我喝完一口酒后压抑的对以南说。

  那一晚,我和以南都喝的烂醉如泥,而醒来时,两个人赤身裸体的躺在一张床上。

  无可置疑,我是爱以南的,只是连我自己也无法知悉,这种感觉是何时而萌生的,以南的故事与性格,美到让我彻底折服。而以南对我,那天早上她告诉我,其实她走过这么多地方,身上的故事足可以写一本巨著,只是千山万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和她彻夜长谈,能静静的陪她喝酒,感同身受,讲完发生过的所有故事。而我,是唯一一个。

  顺其自然的,我和以南走到了一起。就像一对磁铁,距离相近,就会自然而然的互相吸引,因为碰撞而出擦出绚烂的火花。

  如预期一样,我和以南的恋爱发展就像铺好的道路,畅通无阻。我们形影不离,我帮她打理店铺,她为我做好满桌的美味。身体疲乏时,就带着酒在天台上伴着音乐讲故事。有时,我也会将我藏在心里的故事。我告诉以南,我有个怪癖的过敏,任何人咬过我的手,一时半会过后,皮肤就会起疹,包括我自己,而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些皮肤疹只有在擦过药后才能消除,否则会奇痒难耐一直消除不掉。

  以南听完忍不住笑,然后在我不注意时随即抽身拉过我的手生猛的咬下去,直到我忍不住疼喊叫出来,以南才松口。或许生命里,我们总会遇到一个人,她能弥补我们身上所有的缺口,至少不对我们过敏,这就是唯一。而以南就是我生命里的这个人。以南在我手上咬下的那一口,那晚始终没有任何过敏的现象发生,而是随着夜的慢慢逝去,疼痛和牙印逐渐消失。

  有的人对灰尘过敏,有的人花粉过敏,有的人对某种气味过敏,也有的人对某种动物过敏,在不同体质下,我们在自然的环境下总能发生不同的化学反应。天定如此,而我却庆幸,过敏也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独一无二。

  4

  歌词里唱到,也许爱情就在洱海边。关于大理,洱海的浪漫传奇总是一段段上演着。虽然我和以南的爱情发生客栈里,但关于洱海的故事也同样让我深刻。

  我和以南一样,同样爱海。在相处过的一年多里,每当我们冲动来袭,就会骑上小毛驴,破风前进,在洱海边高速飞驰。双廊的夕阳是最美的,我和以南安静的坐在洱海静谧的一处,一边高歌,一边畅饮。当夕阳快要消失的那一刻,我们便情不自禁的拥吻。我们总相信,我们拥吻,也就代表着只要太阳还在,如常升起,那我们的爱情就会如光般温暖,铺洒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感动每一个人。

  夕阳过后,我和以南便趁着繁星的夜空赶往回程的中段,那里是我们的秘密基地。一艘破旧的小船,漂浮在岸边,我和以南带上啤酒,互相依靠在小船里的一端。车灯打在我们的脸上,亮的刺眼,但它也算是见证我们感情的光影。我们举起双手碰杯,仰头长叹,然后将我们各自吐露的心声随着酒一饮而尽。当酒喝完后,我们彼此的话匣也戛然而止,醉醺醺的骑着小毛驴在寒冷里赶回家。只是每次,这一路上以南都趴在我背上呼呼大睡,我相信这时的她连梦境都是唯美的。只是由于短暂,每次醒来,以南都忘记是个怎么样的梦。

  当然常常半夜三更时,以南也同样会义无反顾的跳进海里,随海漂流。而我既不会游泳,也不会漂流,只能守在附近。以南上岸后,总会以鄙夷的眼神往我。她轻轻的说,我应该学会游泳,这样在她每次跳进海里的时候就能在她身边保护她。

  确实,连我自己也轻视自己,爱海,却如此惧怕水。有生以来,我也看过很多海,但每一次我都只是在海边的沙滩自顾自玩耍。其实这也算是我与以南的最大不同。纵使每次都被以南诱惑着下水,但行至水深膝盖处,便再也无法预测前面的深浅,随即转身逃离。

  以南说,其实海最美的风景,是在海中央,那里星空是最亮的,海水是最清澈的,而人也是最自由的。无论当时脑子里有多少烦恼,望着这样的绝世美景,那也都会被周围的水冲散的。

  但无论以南怎么说,对恐惧,我总是无能为力。就像过敏,对每种所能威胁到自己的东西,就会莫名的心生畏怯,不寒而栗。

  5

  时过境迁,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熟悉D城,直至每一角落,甚至每一颗花草树木。而对于洱海,环绕的路已走过千百回,在岸边废弃的船,我居然数清了它们的总数目。而来往的路人,看着我融入这座城市被紫外线直射过后的颜色,会询问我关于回程的方向。虽然入乡随俗,但梦想无归处。

  我也多希望时光可以包含神情的笑意,而年华也可以灿烂结香。可这些虚幻哪是自己掌手所控,就算生命化灰,它依然轮回如旧。洱海还在,水流淌不息,可仿佛所有故事都变了味。大理的客栈渐渐增多,而有以南那样精致装修的,甚至更加引入注目的,比比皆是。空地上竖起楼房的速度比洱海上水草生长的速度都快上千百倍。

  变化深刻如以南的故事,环游的工具从自行车演变成电动车,后又变成越野车。路人开始只是觉得洱海美,却从来不懂得如何欣赏。

  弱肉强食的世界,安稳总是逃避不了淘汰的命运。而我与以南,从未想过随波逐流。所以在一天天现实的吞噬下,以南的客栈从此也变的寂静,生意萧条。如此几个月过后,以南开始沮丧。

  以南说,或许每件事每个事物,去熟悉是人的本性,可看清它的时候,也是厌弃的起始。从前的洱海,故事那么美,连看一眼都觉得浪漫。可如今,不忍直视。

  也已经不知从何时开始,连我与以南之间,也开始变味,我和以南再也没有一起喝酒讲故事,彻夜长谈。有时,因为闲暇,星空敞亮,我们也只是搬上凳子,爬上天台,彻夜发呆和守护,一言不发。

  直到有一天,以南躺在床上,眼泪打湿眼眶,划过脸颊。以南说,也许她的生命早已注定,如名字一样,一直以南为向,不停奔跑,不应该停留。路上在美,故事传奇,这些风景,并非属于我,纵使我自私据为己有,但终究会受到唾弃。

  我没有回答,只是吻过以南的泪痕,轻轻的点了点头。

  以南第二天在我醒来之后,义正言辞的在我耳边说,一个月后,就收拾行囊以南为向,脚步不息的走。

  凄凉如斯,也别无选择了。

  可我并不可以亦步亦趋。

  早在很久以前,我就开始以自己的专业来谋生,做一名摄影师,为来往D城的游客记录他们与D城的相遇与故事。而直至如今,我的事业开始渐有起色,照片的故事虽然天马行空,可也慢慢得到了顾客的认可。

  我喜欢拍照,喜欢从对焦里摄取相框上的故事,一如初始喜欢以南身上的故事,听的入迷。即便如今的洱海天翻地覆的变化,我用美丽的谎言去骗取信任,可我不以为耻。在此种境地下,生存让我不得不躬背折服。

  如一天的气候,其变化或许包含四季冷暖,但四季绝不会交汇。如听故事的人,绝不会是讲述者故事里的主角,又如生活荒唐,却又无能为力去改变,只能逃避与适应。我与以南终是只能在冰冷的夜里相视成殇。

  6

  这个年纪的痕迹是,回头突然发现身边不可或缺的人和感情,不知不觉散落云烟。关于美好的期冀浅若薄丝,开始得过且过。而关于阳光,不用清丽而温暖人心,能照亮视线就是生之所幸。更别说故事,有结局,悲喜不管,便是完整。

  剩下的一个月里,我每日白天出去拍照,而晚上用来陪伴以南。可是虽然距离那么近,我们依然除了喝酒碰杯也都无话可说,仿佛一对经过摩擦许久过后的磁铁,开始产生排斥。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我每日杯酒过后,第二天蹲进厕所的次数将不计其数,直到身体虚脱,连止泻药都于事无补。而每次沾酒,总是没有例外。

  而另一边,以南一直在寻找愿意接手转让这个客栈的人。每天来客栈的人络绎不绝,与从前生意兴隆时般热闹,以南甚至有时无法应付的面面俱到。当夜幕降临,人去楼空之后,以南觉得非常讽刺,再次门庭若市竟然是因为她要撇清她与这个客栈的关系。

  从以南的脸色可以看出来,她一天比一天沧桑,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相比,判若两人,她的脸上再也没有光泽,血色淡白,笑容也是奢侈,即便是在我面前,也依然无可释放。

  离以南离开D城还有五天的时候,以南约我又去了一次我们的秘密基地。以南一边无能为力的向我倾诉一边拼命灌着自己酒,泪流满面的以南该是许久没有如此不管不顾了吧。在最后时,以南突然擦干眼泪说:大冰,我离开之后我们就分手吧。我知道也许我们或许从头至尾就没有真正的爱情,爱情有责任,有顾虑,有未来,而你看我们,什么都没有。剖开来讲,我与你,不过是相互取暖,各取所需而已。你听我的故事,我对你的皮肤不过敏,可就算是唯一又当如何。你自己就是个编撰故事的人,而在你的以后同样还会遇到与我一样,对你并不过敏的人,在那时,我便也不是唯一了。再者,时至今日,我的故事也已经讲完了……

  以南看见我也留下泪水,便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起身又纵身跳进海里。

  她就像海的女儿,在水里漂流。可今天没有月光,我看不见她。

  直到一个多小时以后,以南从我的背后突然出现,告诉我准备回家。

  7

  以南离开D城的时候,我去车站送了她。她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和一个微笑,这时美丽的她仿佛回来了,白裙齐膝,头发披肩,虽然可爱,但气质总能从她的每一寸肌肤里喷薄而出。

  进站之前,以南在我耳边轻轻的说,谢谢D城,谢谢洱海,更谢谢我。然后以南挥手告别,连下一站是哪,也没来得及说。

  不久以后,我总是会收到不同地方的明信片,明信片并没有署名,只是写着一些祝福的话语,让人心里倍感温暖。

  再之后,我学会了游泳,常常一个人去洱海里游荡,果然如以南所说,海最美的风景是海中央,那里星空是最亮的,海水是最清澈的,而人也是最自由的。无论当时脑子里有多少烦恼,望着这样的绝世美景,那也都会被周围的水冲散。

  但直到现在,我的皮肤依然对每个人过敏,从未变过。

  细细咀嚼,或许以南说的对,我和以南之间,或许并未存在过爱情。因为,除了那个皮肤过敏的唯一,其它她所爱之处,我都过敏。她爱海,是海的女儿,可当时的我,对海如此不识深浅。她爱酒,可肠胃作怪,我对酒竟然也慢慢过敏。而关于她讲的所有故事里,根本没有任何我的情节。

  我依然在做一名称职的摄影师,编着美丽的谎言,为游客拍下霞光堇色的相遇,摄取着相片里的故事。只是从此,一个人守着这个城市,守着这个城市的风花雪月,守着回忆的路。有时,看到错肩的陌生人,她那熟悉的背影,我总会自以为是的误认那是以南。回头仰望,直到她湮没人海,也无法收回期待回头的目光。

  真的,有生以来,我从没想过,我会遇到一个对我皮肤不过敏的人。也更没想过,这与感情之间,矛盾重生,对皮肤不过敏的人,却对彼此拥有的爱情过敏,爱过之处,溃烂成痛。不,那并非爱情。

  8

  以南,愿你所到的南方,一切美好温暖如阳光。

  第一次听《棉花糖》这首的时候大概是在上初二吧,如今我已经大三。

  一直很喜欢这首歌的......

  今天是高考结束的第一天,回首过去,很多事情都已经变得模糊,当初觉得痛苦的事情,现在也只留下隐隐约约的影子。

  呵,是时间太久,还是我记性不好?

  今天又放起《棉花糖》这首歌,又恍如感受到了高中的那段时光......

  高中,尤其是高三,压力挺大,对未来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考上一个大学。紧张的复习之下,偶尔会想起《棉花糖》中的这句话“能不能就这样自由地去游荡?”

  那段时间,我定是感觉到被束缚了,被什么束缚了?

  学习的压力,还是社会的压力?

  我不知道,感觉很累,虽说有目标——考大学。但是我还是很迷茫,那是我想要的吗?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还是甩甩头,继续投入复习当中。毕竟,当你停下来的时候,别人可是在跑呢。

  我没有想到,我这般争强好胜,却也给我的大学生活带来了一个狠狠的教训。

  那段时间,也曾向往过爱情,甚至在我18岁生日的时候,我还许下了一个愿望:给我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现在看来,那时的自己真是幼稚可笑而又愚不可及。

  但是也许真的是老天显灵,我真的谈了一场恋爱。回想起来,还真是刻骨铭心。也许,我永远都忘不了他,也忘不了和他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什么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现在是完完全全地体会到了。恋爱并不是自己想想的那么简单,恋爱里容不得一点点沙子,一点点浪花就可以掀起惊涛骇浪。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整个人处于患得患失的低落情绪中,对他太在乎了......

  自大二分手以后,就不再谈过恋爱,虽不乏追求者,也不乏优秀者,但是却不敢接受,我知道,都是假的.....

  我约莫是害怕吧......不想去深究了......

  我是个比较强势的人。

  填志愿的时候毅然填了一个自以为比较好的专业,完全忽略了自己喜不喜欢,适不适合的问题,这也就注定了我大学思念过得会比较痛苦。

  大一大二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大三的时候开始思考前途,艰涩难懂的专业学得我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乘时光机回去杀了填志愿的自己!

  然而,人生没有回头路。自己选择的路,哭着也要走下去。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看到这篇文章,也不知道我写得乱七八糟的,有多人能够看到这里。

  填志愿真的要慎重啊!!!!!!!!

  我想,前景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适合你自己?你是否喜欢它?是否愿意花时间去倾注自己的精力?

  人生的选择题太多了,我们往往很无力。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的了解,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听听家人的建议。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要对自己的选择负全部的责任。

  一个人可以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清楚地知道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向,那该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一件事情呢?

  只愿,终有一天,我们都能够找到自己的所爱,不论人还是事物,“彼此牵起的双手,谁都不要放,去眺望,在远方,悉数快乐和希望,展开翅膀,我们自由飞翔。”

  月光倾城,暗香盈袖,往事在清浅的月光中悄然绽放。而那往事就如同刚刚打开窗迎面而来的风一样凉爽。以至于,那个瘦瘦的你,那个喜欢追潮流的你就出现在眼前。

  而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2012年的8月31日吧!而见面的情景,早已忘得一无所有。现在的我,只记得你住在我旁边的那一个床位。在高一一年的无数个夜晚,我们都是头顶着头步入梦乡。

  到高二,我们开始分班。喜欢书法的你进入书法班,而我就选了文科。从此,我们不在头顶着头睡觉。然而,不在同一个宿舍,不在同一个班上学,一年的友谊就断了吗?它没有,它没有因为分班而让我们的友谊画上句话。而是让友谊更上一个台阶,以至于他和我的友谊让所有人都羡慕。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愿意为我下田的兄弟。他家已经有10年不种田的了,然而却愿意跟着我放假回家种田。一个写字的手,认识我后,却干起了农活,现在想起心中都有点愧疚吧。他到家我家,只见他不怕我的婶婶们嘲笑,也不怕我家的路途遥远,更也不怕三月水的寒,依然跟着我在田野上浸泡着自己的皮肤。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无话不说的兄弟。那些年,他知晓我心中所有的秘密,我也知道他心中的秘密。我们一起讨论自己喜欢女生的点点滴滴的经历。我们一起畅谈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未来。我们一起学习地理这门课的心得和经验……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怎么玩都行的兄弟。现在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去会见网友的经历。在市区公园里见面时候,那种尴尬的情节。现在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合作唱冷漠(小三)经历。那次是一个有很多女生在ktv一起唱歌的包厢。我们也不管她们的感受,就一起高歌冷漠的(小三),唱得让那些女生都觉得好听,觉得我们两个好像刚刚失恋似的!现在记得,那年弄掉他眼镜的经历。那是他第一次,来我家玩的时候。因为我的不小心,让他的眼镜掉进水里,然后怎么都找不到,后面也没有给钱他买一副新的。这件事,他可能早已忘记了吧。因为他当时都说不是我的错,也不收我的钱,让我此刻都觉得愧疚和不好意思。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愿意陪自己说走就走的驴友。那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在2015年劳动节放假。我们在离高考,还剩一个月多一点的时候,就任性的下了广州。而那次旅行,我们就造就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出省城是和他去,第一次搭高铁是和他去,第一次搭地铁是和他去……多得我都说不出那么多的第一次。其中最搞笑的还是在广州搭错公交车和地铁,搭错就算了,还搭不到地铁入口。现在想想都觉得很可笑。可笑的是,我们两个自以为地理是我们高中那么多门课的骄傲。居然会搭错地铁,还错得那么离谱。为了找那个地铁入口,看着手机上的坐标越走越远。就那样,回来又离开,走了好几遍,才找到入口。然后我们两个就一直在地铁上笑,笑到我们下车。我们笑自己是那么地愚蠢,还自认为是地理高手。而那一次旅行,最记得莫过于住了一个288元的宾馆房。那288元的房,还是那家宾馆最便宜的最后面的那个特价房。那一晚,我们都在惊讶老板的黑心。而他却只给我们那样一句话“再晚就没有房了”。让我们在又气又恨的心里下交钱,害得我们回来的时候只留下了两张车票(去的时候买好回来的车票了!

  我们两个在一起的经历太多太多了,在这里就不一一去描写了!现在,就说说他这个人吧!他在家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这些都是我去他家知道的。谈起去他家的经历,最让我感动和佩服的莫过于他的那个家风。他家是我去过乡下所有家庭,唯一一个把家里最好的那间向南房(大房)让给老人住的!可想而知,他们家的那个孝顺老人,尊敬老人的优良传统做得是那么地好。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字。他的字,那才叫是字。有他在我们班,那个黑板报第一名就是我们班的!他也是我所有的朋友,记得所有名字的同学,字最好的一个。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字写得好以外,穿着方面是绝对赶得上潮流的!那头发,一般光秃秃到顶,一般长发三千。让你看见他,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还美其名曰那叫“艺术”,来句,你不懂的!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我想说得还有很多很多。可是,此刻只见夜以深,人以静,就不一一细说。让它合成一句话“即使高三三年的青春考不上大学,但是能认识你,那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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